免费小说网 > 网络 > 大神你马甲又掉了 > 第91章 唐煜:不平衡
  白慕岑:“如果不忙,就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白慕岑:“我请你。”
  唐煜脚步迟钝的停下,凝眉又想了一秒,确定自己应该不是幻觉才回头:“那就现在吧。”
  然后提了一个很贵的餐厅,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因为距离有些远,白慕岑的车已经被继父开回去了,走到车库,本以为唐煜会亲自开车,结果其只是坐在副驾驶座上,然后将车钥匙扔了过来。
  是一辆银灰色的跑车,上面用鲜艳的草绿色写着‘shan-jin’字符,个性而奇葩,‘山今’,合起来便是一个‘岑’字,而且字符的头上还长着绿色的草,临上车时唐煜的视线还朝那绿色的草看了好几眼,让人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白慕岑抿紧薄唇,坐上驾驶座后看眼导航,一句话没说直接以最快的速度出发,唐煜没出声,只是没系安全带身子突然前倾。
  白慕岑只得将车速慢下来,蹙了下眉:“我这人喜欢飙车,麻烦系好安全带。”
  唐煜稳住身形,满含怨气的瞥其一眼:“超速还有理了?”
  最后车子缓慢行驶到餐厅,因为像这样的高级餐厅,除非是高级会员,普通民众基本上都要提前三天预约才能排上号,而现在的时间已经接近十点,餐厅很快就要下班,前台都已经不准备招待他们了。
  白慕岑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打给父亲肯定没有用,给继父打电话的话,这么晚去这么贵的餐厅,还跟着一个男人一起,说不定其会亲自过来。
  而哥哥那边,哥哥不在国内,且对这种餐厅的会员卡向来也不敢兴趣,更不可能是这里的高级会员,于是硬着头皮:“不然改天吧?我提前预约好,改天一定请你。”
  唐煜没吭声,内里黑色的连帽衣衫,一顶黑色的帽子、黑色口罩,再罩上连帽衣衫的黑色帽子,从黑色风衣的口袋里摸出一张卡,是超会,这家餐厅是他母亲公司旗下的,他不常来,前台收银员不认人,但是却认得这个卡的,直接打了一个电话通知后厨晚些下班,然后亲自带人去了顶楼最里面的专属包间内。
  而包间的类型,竟然就像一个普通人家的客厅,临靠窗户的那边放着一张小桌子、两个高脚板凳,是看夜景喝茶用的,正中间则是服务员刚搬过来的四四方方可折叠的桌子,包间内还有沙发、电视机,甚至里面还有一扇门。
  白慕岑坐下来看菜单,一边看一边打量着坐在对面的唐煜。
  唐煜玩着手机,根本不理会其。昨天一天为了调查,他动用了不少人力,同时不可避免的也惊动了家里人,只是爸妈没直接责怪他而已。
  白慕岑:“你,有什么忌口的吗?”
  唐煜从手机上移开视线,盯着其好一会,然后直接将菜单拿过来,动作有些强势,似乎还微蹙了一下眉头,总觉得是生了气。
  白慕岑小心翼翼的看着其,直到其迅速的勾选了几个菜交给服务员,包间内自剩他们两个人的时候,才小心翼翼的先道歉:“对不起,我不记得我们之前发生过的事。”
  唐煜:“不用对不起。”
  白慕岑微惊:“那你生气什么?”
  唐煜略思考了一下才故意道:“你知道对着木头说话是什么感觉吗?”
  白慕岑很想往下点头,因为他方才的样子就像是一块木头,不知道他为什么帮她,也不明白这人为什么话如此少还动不动就生气。没想到,唐煜紧接着又道。
  唐煜:“每次都是我追你,好不容易将一块木头哄动了心,结果第二天一觉醒来又成了木头,你能不能,亲自也哄我一回?”
  白慕岑讶然,然后当即摇头:“我哄不好。”
  唐煜:“很好哄。”
  白慕岑:“怎么哄?”他不会真的打算让她去撩他吧?
  其实,她撩妹手段还是可以的,只是撩汉子,倒实在没试过,反正在她现在能记得的记忆里,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唐煜拿过桌面上的便签和笔,用了三秒钟快速的写下一句话:“后天的比赛让我。”
  白慕岑看着对方推过来的纸条,眼皮突突的跳:“你已经很厉害了,再让你,我们战队的人不得打死我。”
  唐煜抬头目不斜视的看着其,语气淡淡:“你都已经怎么厉害了,我还来亲自带你,我们队长已经在打死我的路上了。”
  白慕岑后知后觉,显然自己是被对方下套了,有种智商突然下降到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的份上,从牙缝里深吸一口气。
  唐煜突然单手撑着下巴,因为口罩已经拿掉的缘故,那模样甚是撩人:“让不让?”
  白慕岑又深吸一口气,俯下身,双手捧着脸,干脆眨巴着眼睛装委屈,反撩回去。
  其实,也就是看看对方的态度,并且,她想了解这个人,想知道为什么以前的自己会在日记里将这个人形容成‘男狐狸精’,而狐狸精这个词又偏偏不是一个好词。
  唐煜继续单手撑着下巴,撇了下唇角更显委屈:“感情里,不可能只有一个人付出,会很没安全感的。”
  没有责怪的意思,就是说的让人感觉其格外的委屈。而且颜值在线,可咸可甜,方才还一脸冷酷的模样,如今就跟你委屈起来了,真的让人难以招架。
  白慕岑跟人打着商量:“那就一局,一小局?”
  唐煜:“好,成交。”
  爽快的答应,立刻坐直身,脸上带着得意,又瞬间收了表情,继续冷冷酷酷的。好在吃饭的时候还懂得绅士,要给女生剥虾,哪怕温阮现在的身份是白慕岑,是穿着男装、全身上下装扮也都像男孩子的白慕岑。
  晚饭后,唐煜将人送回去然后才开车驶回战队,心情非常的好,两人又一起刷了二十分钟的副本才睡下。
  很多年前两人的第一次认识,不是在网上,而是一次宴会,那种很大的、很多武术协会的老一辈人物举办的带着点切磋武技的宴会,他那时跟着外祖父参加,就是去混个脸熟积累一下人脉。
  他那时无论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小心翼翼的,而她,则是性格张扬而又鲜艳,头上扎着两个角,一身武士服,谁若敢惹她、敢背后议论她一句不好,但凡被她发现,当即就怼过去,就连打架也从来不怕跟同龄的男孩子打。
  可以说,是非常凶的一个丫头,但是其蹲下身去哄小奶狗的样子、很有礼貌的跟长辈作辑拜礼时候的样子,又是特别软萌,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虽然聪明,虽然被身边的长辈宠爱着,却并不骄纵。
  他一直,把她哥哥当作自己要比较的对象,两半年前温杰进入电竞圈,所以他苦练游戏想跟其一较高下,但是两年前因为她一句话,他连思考都没思考就放弃了电竞。
  有时候,喜欢这种事情说不出个缘由,但是要继续这种喜欢,却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