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网 > 网络 > 大神你马甲又掉了 > 第114章 高手挑战赛
  “她既已回来,你就没必要再把我当成她了。这些年,我也只是在代替她来照顾你。”
  苏亓:“好。”
  苏亓翻转过手机,眼睛刚闭上不过三秒,复又翻转回手机,睁开眼睛,很认真的回过去:“未来不管如何选择,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然后刚发出去,又撤回。
  紧闭上眸子,将手机扔在一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各种乱糟糟的,年少懵懂时候的喜欢,一直以为的青梅竹马,也该到此结束了。
  谁年少时候还没几个玩的好的异性伙伴呢?
  白慕岑处理好一切之后,再翻看手机时,电竞圈内已经到处都在传她跟哥哥就要参加双人组‘高手挑战赛’的消息。
  高手挑战赛,是面对世界所有玩家的比赛,职业选手参加的比较少,而且每年各地都会出现一些能力超强的新人选手,甚至还会炸出电竞圈里隐身多年的大佬。像前年的获奖队伍,就是十年前电竞圈内两名非常优秀的职业战队队长的组队。
  而国内,自联盟当年整改之日起,如今将近五年的时间,都没有出现很厉害的组队来参加高手挑战赛,如今,温家兄妹的组合,即是强强联手,也是向国外证明他们a国,也是有玩荣耀的高手,也是一个网游大国。
  当白慕岑刷到有人提到‘网游大国’四个字时,不免觉得好笑。
  用温阮的帐号,在其后面跟评:“网游大国,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称呼,现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游戏只是我们日常娱乐的方式之一,国人玩游戏厉不厉害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成为信息大国,电子竞技只是我们向世界证明自己的方式之一。”
  有人不服。
  潇笑的笑:“别逗了女神,虽然我很喜欢你的操作,但游戏毕竟只是游戏,算不上什么高科技。”
  北方有鱼:“电子竞技与信息大国有关系吗?至少鄙人寡闻,看不出来。”
  南殇:“没必要扯什么高深的,游戏毕竟是游戏,大家平时的娱乐方式之一,只有那些不好好学习的才会打游戏,做职业选手。”
  温二公子(温阮):“玩游戏是娱乐方式,唱歌、刷剧就不是娱乐方式了?”
  温二公子(温阮):“那些歌星、影星都能被捧得红极一时,一些小网红都能年入百万,为什么在上亿游戏玩家中脱颖而出的职业电竞选手,地位就如此之低?
  难道玩游戏的都是不想好好学习的吗?”
  南无:“职业选手除了玩游戏还会什么?如果不是有电竞选手这个职业,恐怕他们中很多人都去搬砖了吧。”
  夏季的风铃:“南无兄,你这话说的是不是有点过了?每一个职业都是值得尊重的,人家卖煎饼的都不见得学识比你低,不要小瞧任何一个职业。”
  几经成风:“以前的职业选手,第一个赛季的,好像各个都是很厉害的计算机高手吧?其中还有两个是计算机安全与管理专业,退役之后也是很厉害的高技术人才好不?
  而且现在各行各业都讲究多才多艺、多方面发展,现今职业电竞选手的门槛也是很高的,别以为技术好就可以成为职业选手,软件不合格,你也就只能当个游戏主播。”
  南无:“主播又怎么了?我说电竞选手什么了?都说了职业平等,电竞选手高大尚,游戏主播就是不入流的了?”
  北方有鱼:“吵什么吵?有空在这吵,还不如都回去好好研究下作业怎么做。”
  潇洒(微博认证-霸下战队职业选手):“哎呀,好热闹啊。温阮姐,你什么回来?我现在被教练逼着做题,做不完高中作业,都不准我去摸键盘,有可能下一场比赛,你都看不到我上场了。”
  温二公子(温阮):“乖,私下聊、私下聊,年轻人,吃点苦没什么,谁当初还不是从书海中熬过来的?”
  再后面的跟评,白慕岑(温阮)就没再管了,跟战队内年纪最小的忙内潇洒聊了一会之后,就专心致志的准备双人组‘高手挑战赛’,因为她还有些别的东西要学,所以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
  晚上唐煜打来电话时,都被她以一个‘忙’字而挂断。
  唐煜第一反应不是挂电话,而是继续电话打过去,面上是一抹微微笑:“要我给你当陪练吗?我现在时间很充裕,而且十项全能的哦。”
  温阮笑了笑,此刻就像是卸下了那一层伪装,她不再是白慕岑,而是温阮,一个可咸可甜,只想做个普通人的女孩子,轻嗯一声过后,才小心翼翼的问:“知道大一计算机考试的重点吗?”
  唐煜:“略懂一二,我白天找了我之前做的一些笔记,让人送到了你哥那边,你回头记得找他要。你现在如果复习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关于“高手挑战赛”的事情,你也可以问我。”
  温阮:“真全能?”
  唐煜:“假的。”
  温阮想了想,直接说了一个计算机术语,没想到对方还真对答如流。
  于是又问了些别的,结果还是对答如流。
  温阮:“天文地理,无所不知?”
  唐煜轻笑出声:“没那么厉害,只是你哥会的,我都会。除了医术,其余他看过的书,我可都看过。”
  温阮:“追着我哥的脚步,一路前行?”
  唐煜:“嗯。”
  年幼时,比较皮,而且自以为很聪明,很喜欢装小大人,直到一天听到有一个神童4岁时便能背诵诗百首,同时学五国语言,还能将一本词典一字不落的背全。
  而他四岁时,也不过就才刚学会识字,那时觉得自己四岁就能上一年,还次次拿满分就已经十分的了不起了,结果跟别人比起来就直接被秒成渣渣。
  于是,刻苦学习,势要跟人比个高下,但自己毕竟还年长别人两岁,自然要比别人懂的更多,家里人本来还想把自己再娇养两年,结果听说了人家的孩子,也就按照着十项全能的标准去要求他。
  虽然苦点吧,但那时候一心想着不能输给别人,再加上小时候外祖父的那句:“看上人家小姑娘了,你就得比人家更优秀,不然,你难道还想让人家把你当弟弟看?”
  那时,未必是真的懂得什么是喜欢,只是万一,日后真的喜欢上了呢?毕竟,他那时就对她很欣赏,恨不得能立刻结交,能做同学、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