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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看到那篇新闻时,靳远正在公司录第一支歌,录了七遍,然后通过了。录音室的玻璃窗外站着几个人,有人拍手,有人朝他竖大拇指。
  大春和胖子坐在他身旁笑着,有些不知所措的喜悦。
  挖掘他们的郑雨欣把玻璃门打开,招呼他们出去,克制不住面上的喜悦之情,她笑着拍拍靳远的肩:“我果然没有看错你。”对上大春和胖子的眼神,她又笑着补充一句,“果然没看错你们。”
  郑雨欣让他们休息二十分钟,她要去讨论一下这支单曲的后续该如何处理,是先在网络上打榜,还是发表数字专辑,是通过微博和其他平台推出wind-chaser这支乐队,还是通过更好的电视节目让他们走入公众视野。
  郑雨欣是挖掘他们的人,也是他们的经纪人。她手上曾经捧出个红遍大街小巷的男歌手,在业内小有名气。
  近两个月来,她带着靳远三人去了大大小小的很多场合,见了很多圈内人,也带领了一整支团队为他们策划今后的发展路线。选歌,选平台,发公告,拉人脉……但凡能想到的,她都想到了。
  她果然如她当初所说的那样,有条不紊地把能提供的最好资源都拱手送上。
  当初在远冬连续听了半个月后,她终于让人请来了刚从台上下来的靳远,对上他疏离不解的眼神,她只是笑着举起手里的酒杯:“有没有想过签约,成为职业歌手?”
  靳远的眼神凝滞了,看她片刻,反问:“你是谁?”
  她喝掉了酒杯里的液体,将杯子轻轻地放在桌面上,杯底与桌面相碰的声音清脆好听。
  “我是郑雨欣,如果你同意,就会是你将来的经纪人,负责帮你们红起来,并且红到底的人。”
  ……
  她从录音室离开以后,靳远和其他两人坐在沙发上休息,捧着咖啡,踩着厚厚的毛毯。吹在面上的空调温度适宜,将寒冬都装点成暖春。
  大春说:“八年,唱了八年才走到今天。”
  是很感慨的一句话,带着笑意说出来,说完却又沉默片刻,忽然觉得眼眶都有些湿润。
  胖子捶他一拳:“装什么逼呢,我给零分。这时候该开心,说这些有的没的,也不嫌自己矫情!”
  大春嘿嘿笑:“就是太高兴了啊,普通的台词难以表达出内心的喜悦与激动。嘿,你说我们怎么就要出专辑了呢?还上电视,上微薄,还打榜?我的妈呀,我妈要是知道了,指不定抱着我亲一百下!”他偷偷擦眼泪。
  “这画面听起来怎么这么恶心?”胖子嫌弃地看他一眼,“哟,我说,胖子诶,你哭了?”
  “哭你妹,这是出汗了,空调温度太高了!”
  胖子也不戳穿他,只啧啧称奇:“我以为只有我这种胖子才皮糙肉厚容易出汗,没想到你这种瘦子也这么爱出汗,肯定是体虚。”眼光若有似无地朝某个地方瞟。
  靳远坐在一旁笑,笑完习惯性地从包里摸出包烟。
  胖子赶紧抛弃了大春,侧头瞪他:“喂,都是要当歌手的人了,抽那么多烟干什么?对嗓子有影响你不知道?”
  “今天一天都没抽,刚才又录了那么多遍,有点累。”靳远掏出一根烟,朝他比了比,“就一支?”
  胖子哼了一声。
  结果准备点火时,摸遍全身才发现没带打火机,靳远失笑:“我下楼买只打火机。”
  “快去快回,不然错过了郑姐的通知,我绝对不会再跟你重复一遍我们即将如何走红的全过程。”胖子一本正经地傲娇。
  大春随手拿了张cd盒子扔他身上:“行啊你,还没走红就有巨星范了?”
  靳远边笑,边推门走了出去。
  大厦外面有家报亭,他走到窗口,递了十元钱过去:“一只打火机。”
  老板接过钱来,抬头问了句:“有一块的,两块的,五块的,十块的,你要哪一种?”
  “随便来一只就成。”
  老板说好,弯下腰去从柜子里给他拿打火机。趁着这个空隙,靳远随意地在书摊上扫了几眼,移开视线后的一刹那,他仿佛忽然回过神来,猛地又盯了回去。
  是今天的报纸娱乐版。
  他看了两秒钟,一把从书摊上拿起那份报纸,哗的一下抖开,急不可耐地看起来,拿住报纸两端的手起初只是微微颤抖,到后来已然拿不住报纸。
  老板果然是会做生意的人,放着便宜的打火机没给他,从柜子最下面拿了只十块钱的打火机,直起腰来说:“这种可以不?比较适合你们这种年轻帅哥,金属质感,有个性。”
  看见靳远神情专注地盯着那份报纸,他仰头瞄了两眼,笑道:“哦,在看那个建筑师乱伦的事?哎呀,现在的年轻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前途一片光明,又是知名人物,偏要做这种败坏风气的事情,啧啧啧……”
  靳远仿佛没有听进去,只是飞快地把那些文字纳入眼底,然后再一次看着那张拼接大图。画面并没有太清晰,但也足以认出上面的人了。
  是南桥和易嘉言,在不同的场合做着亲密的举动,面上是浓到化不开的甜蜜,眼角眉梢俱是笑意。
  老板还在说话:“你说他们父母看到这种东西可不得气死?一双儿女居然乱伦,哎哟,我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怎么会,怎么……这种事情说出来都丢死人,不知道他们以后该怎么抬头做人。”
  大概是一个人做生意,没人聊天也闲得发慌,他就一个人絮絮叨叨地念着那些和他毫不相干的事情,说着一堆悲天悯人的话。
  靳远终于回过神来,猛地把报纸扔回书摊上,一言不发地快步走了。
  老板一头雾水地在后面叫他:“诶,诶,你的打火机还要不要了?帅哥,帅哥?”
  但靳远已经大步流星地走远了,走着走着,忽然变成了一路奔跑,在街边招手拦下一辆计程车,头也不回地坐了进去。
  他开始给南桥打电话,只可惜冰冷的忙音提醒他对方已关机。他又给沈茜打电话,得知沈茜也刚看到那则新闻,和他一样依然没拨通南桥的手机。
  “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居然上了报,成了热门新闻!”沈茜在那边心急如焚地说,“我看了手机,几乎所有的网络平台都在推送这个新闻,就好像易嘉言是多了不起的大明星似的,闹个绯闻也值得闹成这样!南桥该怎么办啊?”
  南桥该怎么办?
  靳远拿着手机一言不发地坐在计程车上,片刻后在沈茜的连声追问中,缓慢却坚定地说:“我现在立马赶过去。”
  沈茜一愣,下意识地反问:“去哪里?”
  片刻后又反应过来,不可置信地问他:“你要去上海?去找南桥?”
  “是。”
  “你不是在录音室录歌吗?不是要发单曲了吗?你现在在哪里?”沈茜静默片刻,听到了公路上的喧哗声,急不可耐地吼起来,“你走了?你已经在去上海的路上了?阿靳,你理智一点,南桥的事情我们都心急,但是插不上手也帮不上忙。她有易嘉言,易嘉言有那么多人脉那么大的能力,所有事情都会解决的。你的当务之急是把自己的梦想做好,你唱了多少年了,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个机会,难道在这个节骨眼上还要赶去做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
  “无能为力是一回事,做不做是一回事。”靳远平静地叫她的名字,“沈茜,唱歌这种事情,我唱了那么多年,再缓一缓也不要紧。但是南桥不可以缓,她现在正在经历的事情容不得她缓,也容不得我缓。”
  “你去了又能帮得上什么忙?你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心心念念地凡事都把她放在第一位?你难道不知道她根本不喜欢你吗?她眼里只有一个易嘉言,你这么眼巴巴地跑过去到底是为了什么?”沈茜已经控制不住情绪了,在电话那头歇斯底里地吼起来。
  靳远沉默片刻,才轻声说:“就好像你守在我身边这么多年,你也知道我眼里一直都只有南桥,那你又是为什么这么眼巴巴地等着我?”
  刹那间,电话那头没了任何声音,前一刻还在歇斯底里的人像是被按下消音键,失去了语言能力。
  沈茜拿着手机,不可置信地站在原地。
  他知道?
  他竟然一直都知道。
  是,她来北市并不完全是为了南桥,而是为了他。因为他来了,所以她来了。
  不是因为南桥心有所属,所以才在和她重逢的半年后才告诉靳远这个消息,而是因为舍不得,因为私心里其实并不希望他们也重逢。
  其实她一直在盼着有一天,有一天靳远回过头来,发现是她一直陪在他身旁。
  ……
  脑子里纷纷杂杂的念头乱成一团,而她听到靳远平静地说出了结束语:“就这样吧,我到机场了,有什么事情再联系。”
  她还未曾来得及再说上一个字,通话就终止了。
  ***
  另一头,易嘉言与南桥相拥而眠一整夜,人生里头一次共同睡在同一张床上,却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失去了那种平和喜悦的心情。
  楼下的记者不知道走了没,南桥只是缩在他的怀里,慢慢地放松下来。
  但睡着的时候仍然会下意识地紧张,每每醒过来时,都会又惊又怕地回想起那则新闻,忍不住去想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又会有什么新的噩梦。
  每一次,易嘉言都能察觉到她的惊醒,只是一言不发地把她揽在怀里,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于是她又恍惚有了种错觉,就算天塌下来,也有他替她撑着。
  岂曰无衣,与子偕行。
  这样想着想着,半夜里又慢慢地睡了过去,再醒过来时,天已经亮了。
  她揉揉眼睛,发现身边的人不见了,坐起身来时,才看见床头柜上的字条,是易嘉言的笔迹,一笔一划,苍劲有力。
  “南桥,待在酒店里,好好休息一天,看场电影。厨房里有早餐,牛奶热一热再喝。我去参加签约仪式了,你放心,一切都会顺利解决的。等我回来。”
  她一愣,赤脚跳下车,跑到窗户边上拉开窗帘往外看,大门外的媒体已然消失不见。大概是易嘉言要出席签约仪式,所以所有的记者都追了过去。
  签约仪式。
  一想到这四个字,她心里一紧,紧张到胃都有些抽搐。
  真正的战场,不正是今天的签约仪式?还说什么与子偕行,他居然丢下她一个人跑去面对那场枪林弹雨了……
  南桥眼眶一热,咬着嘴唇松开手,那张字条轻飘飘地落在地上,无声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