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是孟襄阳。”意态闲淡的孟浩然,素衣草鞋,和雅洁的崔颢形成极鲜明的对比,颇有质胜于文的朴实感。他只望了我一眼聊为回礼,便又自顾仰头将一盅酒倒进嘴里,金黄的酒汁沿着他的嘴角淌下来,一滴滴泛着晶莹的光芒。
崔颢笑道:“孟六兄待女儿家还是这般不客气,可这位是我阿妹,不可怠慢。”又指着末座着皂衣的一人道:“这位是……”
那人拱手含笑:“王十三维,同孟兄一般,布衣。”
第3章 爱君笔底有烟霞
妙年洁白,风姿都美。
伴随着众人的谈笑声,薛用弱《集异记》里形容他的这八个字适时跳入我脑子里。其实他已不再是“妙年”了;此时的他,大概已有三十来岁了,可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该庆幸呀,庆幸我没有穿越到某个人的身体里,而是带着自己的脸,自己的容貌,自己的心在大唐见到了他!我错乱荒谬而且欣喜地想着,竟然有那么点儿想哭了。
这就是开元盛世呀,这就是这个人呀!
我好像有好多好多的话想说,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以后的岁月会很长吗,以后还有说出来的机会吗?
你为什么不穿白衣?白衣不是才最合了你那行到水穷坐看云起的隐逸姿态吗?
你为什么要穿白衣?什么颜色的衣服不是都能被你穿出那份风致吗?
我狠狠地打量着这个人,他的眉与眼,颊与唇,细致宁静,就像是……长安城的月色。
他的脸,还不如崔颢的俊美——我并不忌讳承认这个——但是他只一拱手,一扬唇角,不知怎么就有一种与崔颢绝不相同的风流气韵,似乎刚刚从乌衣巷某间高高的大门里走出来,要去赴什么清谈之会。
真好,我终于见到他了……真是的,他怎么才让我见到他!
我匆促地低下头,我不敢再看。我怕我被这巨大的欢喜和悲伤冲垮。
像个木偶一样,我娴熟地遵守唐人礼节,与王维见了礼,他笑道:“我离长安赴济州时,你还未足十岁,大约早忘了我了——难怪认了这许久。”
“怎么能忘。”我笑着迎上他的目光。
崔颢笑道:“阿妍竟然见到王十三兄,便忘了阿兄我。实教我伤心、伤心极啦。”拿过一只莲花木杯,斟满递给我,我险些被呛住:“阿兄容貌俊朗,胜似古之卫玠。”
“当真?”崔颢眉毛一挑。我不喜他的轻薄样子:“看杀卫玠,不是美事,我不看阿兄才是为了阿兄好。”崔颢愣了一愣,王昌龄打圆场道:“阿妍忘了许多事,过些日子慢慢想起来,便更加亲近哩。”王维亦笑道:“是了,如今阿妍大了,通身气度竟大与从前不同。”
我一抖。我竟怕他夸我。惶然,一笑:“喝酒,喝酒。琥珀酒酿制不易,莫要辜负。”所谓琥珀酒,指的是酒液色泽鲜亮的黄酒。唐时的酿酒工艺还难以保证酒曲纯净,酿造过程中,酒曲混入其他微生物,致使酒色变绿,常称“绿酒”“绿蚁”,酒质未纯,量大价廉。而琥珀酒鲜黄透亮,较为珍贵,不惟价格不菲,味道亦甚清甜,色泽更是“玉碗盛来琥珀光”,有种油汪汪的质感,像新割的蜂蜜。
他们开始讨论时局与文学。我插不进话,就猛喝酒,并偷看王某人,眼看着他早早搁了杯,孟浩然脸上都泛起了些红,王昌龄说话渐渐说不清楚,我依然清醒,崔颢也还悠然自若,面不改色。
孟浩然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我道:“好了不起的女郎家——能喝倒我的,你是第一个……哦,第二个。第一个是李青莲……”我笑:“李青莲?他好似十分倾慕孟兄。”“倾慕?”孟浩然笑了笑,“青莲诗才甚高。”
他这表现大出我意料之外。他和李白的关系,和后人猜想的莫逆知交似乎还有距离。
崔颢笑道:“空喝酒实在无趣,他家的果子也无甚吃头。”嫌弃地瞧了一眼案上的花糕,“胡人嘛,当行出色的终究还是羊肉。他家的炙羊肉,我许久不曾吃了,咱们不割几斤来吃么?”说着便招呼店家切肉,王昌龄道:“才在官司会食回来,我是吃不下了,你胃口真好。”
“吃他们做的饭食能吃饱,少伯兄你的胃口才真是好!”崔颢大倒苦水,“皇城各司的食堂,御史台的分量最足,滋味最恶。我是吃不完的,每日取了饭,都要先倒出来一半还给公厨,早晨必要带一二枚蒸饼到台里。庖宰多半是我们台主的私人。”
王昌龄反驳道:“我吃过你们御史台的饭食,明昭你休不知足。秘书省的公厨,早在魏文贞公为秘书监时,就已恶名在外了。百年懿范,御史台及得上么?去夏有一回做了冷淘[1],有七八人食后上吐下泻。故而今年他们可不敢做冷食了。”
我目瞪口呆,听着盛唐的两大才子抱怨食堂。
只是,现下孟浩然和王维,一个应试不第,一个有功名而未仕,是个所谓的“前进士”——发明这词儿的唐人可真刻薄——而那两个已经是公务员的家伙,却大肆抱怨中央机关的食堂,是不是不太好?我方欲岔开话题,崔颢已笑道:“孟兄,你少喝些。”孟浩然摇头,淡淡笑道:“我孑然一身,便是醉死西京,想也无人在意,只不过白白花用钱财赁房罢了。”
这话说得凄冷,一时席中默然。半晌崔颢开言:“孟兄才高当世,便如桂林之一枝、昆山之片玉,何愁来日不能考取。百里子亦曾亡秦走宛,秦穆公赎他只消五羖羊皮,朱买臣五十富贵,终于位列九卿——孟兄何忧思之深耶?”他收了嬉笑之态,这番话说得诚恳。只是朱买臣不得善终,以这例子劝慰别人当真合适么?我偷眼瞧孟浩然,却见他并无不豫,王昌龄甚至微微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