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技巧很不错,我的其实也不差。但我被吓到了,所以什么反应也没有,只是傻呆呆的被他吻着。
过了一会,他松开我,茫然的看着我,叫了一声:“小仙。”
哪个小仙?他究竟在叫谁?
我不敢问他,也没有应,微微喘息着。
他摸我的脸,又凑上来吻我的眼睛,声音似呢喃:“你的眼睛真美。”
谢天谢地,他总算看到我的美了。
我觉得我应该要矜持点,所以扭捏了一下,怯生生的说:“陆总,你别……”
他的神情微变,目光更温柔起来,笑着捏了捏我的脸:“喜欢我吗?”
我非常害羞,低着头不说话。
已经是绿灯了,后面的车子不耐烦的按起了喇叭,他却恍若未闻,只是静静的看着我,等我的回答。
喇叭声此起彼伏,嘈杂不堪,我的心乱了,终于点了头。
他似乎很满意,微扬了唇角,这才开了车往前面去。我虽然一直心神不定,却发现他不再漫无目的,车子七拐八拐开进了老城区的一处旧房子,他停了车,带我上楼。
房子比我家的还老旧,楼道里的声控灯是坏的,他对这里非常熟悉,牵着我绕开一些障碍物,上了顶楼,掏出钥匙打开门。
屋里比想像中要好,家俱摆设虽然也显老旧,但非常干净,象是一直有人住着,茶几上摆着果盆,里面装着芒果和龙眼,墙上挂着小孩识字的挂图,窗子上装着淡蓝色的纱窗,墙体雪白,应该是重新刷过的,餐厅里有一只很小的冰箱,压缩机发出低沉的响声,墙边的日光灯上有小虫在扑飞,嗡嗡作响。
我站在屋子中间,突然有些恍惚,好象回到了小时侯,那时我家就住这样的老房子,小小的两居室,后来上初中了,家里才攒够了钱换了大一些的房子。
小时侯我比现在虚荣,非常讨厌自己家的小房子,讨厌在半夜里听到自来水管响的声音,讨厌隔壁邻居过夫妻生活就象在我眼皮子底下,讨厌小冰箱里只能放少少的冰琪淋,讨厌在黑漆漆的夜晚摸索上楼,讨厌餐桌上永远有油渍,讨厌睡觉翻身时小木床嘎吱作响……
我没想到有朝一日,我能重新回到那样的环境里,而且是跟陆总在一起。
我在沙发上坐下来,接过陆总递给我的水喝了两口,我知道他带我来这里,一定有什么用意。
果不其然,陆总非常开门见山,直白的话让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说:“做我的女人,条件你开。”
我瞠目结舌,呆呆的看着他,拒绝显然违背的我的初衷,要知道我等这个机会已经很久了。答应吧,又显得有些太随便,有钱的大人物都不喜欢随便的女孩吧?
我捧着水杯,睁着茫然的大眼睛,好象没明白他的意思。
陆总完全是一种谈交易的口吻,表情淡淡的,眼睛里闪烁着生意人特有的精明,他靠在沙发里打量我,揣测着我的心思,“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公司的工作,你愿意就做,不愿意可以辞职,我每月给你十万块零花钱,家里的开销不算,如果你哄得我高兴,珠宝首饰甚至车子房子也不是不可以有。做为条件,你搬到这里来住,我不一定每天来,但我任何时侯来,你都要在。”
我嗫嗫的,“那我,我怎么跟家里说?”
“这是你的问题,我查过你的资料,下半年你就满十九了,完全可以对自己负责,考虑一下吧。”
我有些矫情的问:“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正常的谈恋爱?这样好象太快了点。”
“我很忙,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他平静的看着我:“还有,不要幻想我会娶你。”
我当然知道,但是装作很吃惊的样子:“我以为你喜欢我。”
“喜欢有很多种,我们算是最实际的一种,另外,”他的表情有些严肃起来:“这件事我希望可以低调些。”
我懂,有钱人嘛,总归要有个正牌女友,或是未婚妻之类的,他们不见得相爱,但必要的场合,需要手牵手在人前亮个相,偶像剧和小言里太多这种事情了。还是那句话,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有钱人的作秀无非就是比普通百姓高大上一点,抛去那些金银粉饰,其实大家都一样。
我想了想,说:“陆总,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喜欢你,能做你的女人,我求之不得,跟钱无关,真的,你没有钱,我也一样喜欢你。你说的那些我都懂,你是大人物,我是一个保洁妹,我们之间隔着太远的距离,我不奢求别的,只希望和你在一起开开心心就好。”我顿了一下,咬了咬唇,有些艰难的说:“我知道我们不会长久,我只想有个心理准备。”
前面那些话都是为最后一句做铺垫,或者听上去并不那么情真意切,总是希望能打动他一两分,把交易的期限稍微延长一些。
他果然显出一丝犹豫,仿佛是在考虑,最后他说:“一年,你跟我一年。一年后放你自由。”
一年后,我不到二十,还年青的很,估计很难再遇上这样的极品男人,我不太满意,至 少也要两年嘛,但我不敢讨价还价,因为那样很掉价。于是我点头:“好。”
陆总倒有些意外,扬了扬眉:“你不需要再考虑一下?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好的提议。”
“不需要,”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因为我喜欢你。”我知道自己什么样的表情最能打动人,就是现在这样,带着一点纯真,一点勇气,还有一点楚楚动人。
他笑了,笑容从嘴角一直漫延到眼晴里,他俯身过来吻我,非常温柔,仿佛怕弄疼了我。
我本想回吻他,但还是算了,才刚开始,我怕吓着他。
十万块钱很快进了我的帐户,却没有想像中那样兴奋,它只是那张墨蓝色银行卡里的一串数字,看不到摸不着,没有以特别意义。我把卡藏在带锁的抽屉里,准备存起来,我算了一笔帐,一年十二个月,就是一百二十万,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款,起码可以买个小户型的房子,到时侯我搬出来,过一过自由自在的神仙生活,我太渴望自由了,恨不得插双翅膀快快的飞离父母身边,他们对我其实并不严厉,只是太啰嗦,特别是我妈,成天唠叨,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而且她苦口婆心的样子,看起来让我有些心酸。
我知道她很担心我,我的名声在亲戚朋友中不是很好,私下里他们说我太爱玩,太招男人,不学好,将来怕是没有人要的。
所以我爱钱,只要有钱,我不需要靠男人养。等存够钱买了房子,再想办法弄笔钱盘个店面,我想开一家甜点店,夏天卖冰,冬天卖蛋挞。我觉得我妈真是操心的命,其实我早就规划好了自己的人生,完全不需要她担心。
我找了个借口,说公司提供宿舍,我要搬过去。父母没有反对,因为从我家到公司要转一趟车,挺麻烦的,他们希望我少吃一点苦。
我很顺利的搬进了陆总给我安排的小窝。好歹也算是金屋藏娇,但说出去都没有信,我住的地方连草窝都不如,完全不配陆总的身份,我一直纳闷,但是知道现在还不是问的时侯。
日子一天天过去,除了银行卡上多了十万块,每天住在老城区的旧房子里,好象再没别的变化,那天晚上陆总送我回去时,给了我一把钥匙,从那以后,他一直没出现过。
我起初很乖的等了他几天,每天都煲了汤,想着他哪天过来,可以尝尝我的手艺,说不定一高兴,一年就变成两年了,可他一直没见过来,我渐渐失去了耐心,又开始往外跑。
住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自由,不用偷偷摸摸溜出去,也不用听老妈的唠叨,只是每回出去都有些提心吊担,总担心他会趁我不在的时侯过来。
但是到了夜场,音乐劲爆,气氛高嗨,我如鱼得水,扭着臀摇着胯就进了舞池,把那点担心抛在了脑后。不是我不听话,把一个青春燥动期的女孩关在家里自生自灭实在有点没人性。
看到我来,朋友们都很高兴,挥舞着双手迎接我,我个子不算高,但跳起舞来很有感觉,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我喜欢表现自己,喜欢他们那样盯着我看,跳到嗨的时侯,我爬到领舞台上,围着那根粗粗的铁柱子跳。
底下的人起哄的叫起来,挥动双手跟我一起摇摆。我甩着长长的卷发,大声笑着朝他们抛媚眼,很快就有男人上来,围着我跳,他们自以为是的做着暧昧而挑、逗的动作,引得底下的人一阵阵尖叫,舞池里的气氛简直嗨到爆!
我尽情的挥霍青春,跳得畅快淋漓,左边台子上DJ在嘶声力竭的喊:“这是我们的舞台,散发魅力趁现在,一起尽情摇摆吧……”
我跳着跳着,突然觉得不对,尽管周围嘈杂不堪,尽管灯光乱闪,我却感觉得出来:有人在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