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寥看着漫天星河,摇了摇头:“不知。难道若若知道?”他从未留心过夜空中的某一颗星。
雍若就把那两颗星星指给他看,又拉过了他的手,比划了好一阵才让凤寥弄清楚牛郎织女星是哪两颗星。
“你怎么知道是这两颗星?”凤寥看看那两颗星星,又侧头看了看雍若,忍不住问她。
“是那个游方郎中告诉我的。”雍若伸出手,两根食指比了比两颗星星的位置,“在我这里,他们只有这么一点距离。可实际上,他们之间,隔着一整条银河……”
凤寥也学着她的样子,伸出手指比了比两颗星星的距离。
“容深,你说牛郎织女这样……隔着银河相望,一年只见一次,值得吗?”她轻声问凤寥,心中略有些感伤。
凤寥再次侧头看了看她,想了想,轻声说:“想来是值得的吧?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雍若忍不住点头:“说得有理。”
她继续看着夜空,却突然发现,一道微弱却不容忽视的亮光,划过了星光璀璨的夜空,在她视野里快速移动着。
“快看!是萤火虫!”雍若十分惊喜地指给凤寥看。
凤寥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有些诧异地说:“腐草为萤。你喜欢这种腐草变的虫子?”
雍若略微一呆:对了,这时代的确有腐草为萤的说法。
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萤火虫不是腐草变出来的。他们也是有自己的父母的。只不过,每一只萤火虫都是孤儿。
“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萤火虫只是一颗小小的虫卵。后来,虫卵慢慢孵化了,他们破壳而出,变成幼虫,第一次看到了这个世界。可这时,他们还不能飞,只能在地上爬行。
“萤火虫的幼虫需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他们慢慢长大,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里,会经过五到七次蜕皮,然后会像蚕一样变成一个蛹。
“在虫蛹里面,萤火虫会完成生命的质变,获得发光和飞翔的能力,再破蛹而出,变成一只成年的萤火虫。
“这一次生命质变,消耗了萤火虫太多的元气。所以当他们成年时,他们的寿命就只剩下十几天、甚至只有短短几天。
“可这几天或十几天时间,也是他们生命中最灿烂、最自在、最幸福的时刻。他们在这段时间里,寻找自己的配偶。洞房花烛之后,雄虫很快就会死亡;雌虫在产卵后,也会很快耗尽生命……”
凤寥听完后,有好一会儿没有吱声。“这些,也是那个游方郎中告诉你的?”他轻声问。
雍若嗯了一声:“他养过萤火虫,原本想验证一下萤火虫是不是腐草变的。你知道萤火虫为什么要发光吗?”
“为什么?”
“为了在漆黑的夜色里,找到他们心仪的伴侣。”
“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夏夜里夏夜里风轻吹……”
雍若突然想起了伊能静的那首《萤火虫》,就轻轻唱了起来,只把歌词稍稍改了一下。
“这是那个游方郎中教我的童谣。”她对凤寥说。
“很好听的童谣。教我唱好不好?”凤寥将她揽在了怀里,低声说。
第83章 等吧!
中秋节之后, 凤寥遇刺的那件案子陷入了僵局, 无法再审理下去。
袁城无论受了多重的刑罚,也一口咬定那封信与他无关,是被别人偷换进去的。
他还咬定:偷换的时间就是他被捕之后。因为他被捕的当天早上,还曾经将刀柄里的田契地契偷偷取出来看过。
他这样的口供, 就将换信的嫌疑人锁定在了凤寥身上——因为他被捕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刀和人都在凤寥手上啊!
按他的口供, 有这个动机和机会换信的,就只有凤寥了。又因为他一直说不清指使自己的是谁,这件案子就更加扑朔迷离。
审案的官员核查他所说的那些田契地契在官衙的留底,没有发现问题。
又反复调查袁城的身份,发现袁城的真实身份有些敏感, 却也没有找到推翻他证供的证据。
据查:袁城家中本是做生意的, 他自己却自幼读书, 原想考取一个功名,改换一下家里的门庭。
他十二三岁的时候,他父兄卷入了皇子夺嫡之争。因为一起影响巨大的军需造假案,他家家财悉数被抄没充公, 他父兄均被定罪问斩。
袁城本人虽然没有承担罪责,可他的功名之路却被彻底断掉了——想参加科举,身家清白是第一前提,不然连考场也进不了。
再加上此案之后, 袁氏家族四分五裂, 袁城父亲这一支成了族中罪人, 被宗族除名。
袁城在老家呆不下去,就带着母亲离开了原籍。
他母亲过世之后,他就辗转流落到了鲁南,当了五虎峰的一名山贼。
他藏在刀柄中的那些田地产业,本是他娘在家败之前偷偷攒下的一点私房。
可他家败落之后,这些产业竟被刁奴侵占,致使他们母子穷困潦倒。
他那首反诗里的“潦倒流离未觉哀,幼无父母长无财”其实是半真半假的。
后来袁城当了山贼,才陆续将那些产业夺回来。而那些“趁火打劫的白眼狼”,自然也都被他尽数杀了。
案子的审理陷入了僵局,此案的风声却悄悄在京城流传开来。
慢慢地,各种版本的小道消息甚嚣尘上。
有人说:肯定是英亲王凤实买凶刺杀亲弟弟。
你想想,皇上简直是把恒郡王当亲儿子养大的。有恒郡王在,皇嗣之位哪轮得到英亲王?英亲王对自己的弟弟,肯定是必除之而后快的。
也有人说:所谓刺杀案,不过是凤寥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那个买凶之人其实就是他自己。
正因为买凶之人是他自己,所以他早有防范,才会在刺杀中毫发无伤。然后,他利用一封伪造的信,诬陷亲哥哥是幕后黑手,将亲哥哥陷入了死地。
谁知那个派人行刺的流寇首领却是个硬骨头,不肯做他帮凶,死也不招。恒郡王机关算尽,却因为未能屈打成招,落到了今日这样的不尴不尬之局。
至于这些龌龊事的缘由嘛……不过是皇上无嗣而已。
你想想,皇上要挑嗣子,肯定是挑嫡亲的侄儿了!可老英亲王,就那三个儿子。
长子是庶出,一向与世无争。恒郡王若能将一盆要命的污水泼到英亲王身上,这皇嗣之位,自然就是他的了!
种种流言,说得有鼻子有眼,对凤实和凤寥都很不利。
只有凤宽这个英亲王庶长子置身事外,依旧是每日呼朋引伴,吃酒看戏,十分超然。
在这样的环境下,猜疑也在凤寥和凤实之间迅速出现并壮大。
有一天晚上,凤寥从英亲王府回来后,十分伤感地对雍若说:他和他哥哥之间,现在恐怕就只剩下一点面子情了。
他有一点后悔。
“若若,当初在鲁南时,如果我想明白之后,当机立断地直接杀了那个袁城、毁了那封信,还会不会陷入今日这样百口莫辩的局面?”他叹息着问雍若。
雍若安慰他:“毁灭案件中的人证物证,有害律法公正,是要承担很大罪责的。王爷若心怀天下,这样的事能不做最好别做,免得习惯成自然,为人处事再也无所顾忌。虽然有些事用诡道解决更直接,可正道终究才是王道。王爷没有做错,不必懊悔!”
凤寥沉默了好一会儿,有些自嘲地摇了摇头:“你说得很对!我最近似乎在诡道上想得太多了……那现在,我们怎么办?”
雍若浅浅一笑:“等吧!”
“等什么?”
“等皇上做决定。如今这样的局面下,皇上或许很快就会做出决定了。只要皇上做出了决定,不管谁输谁赢,都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做了。你和你二哥的关系,现在还不算太糟。无论是你还是他,要后退都来得及。”
雍若心想:留下袁城和那封信,任由事情发展到今日这样的局面,其实是有一个很大好处的。
那就是:可以逼迫皇上早做决定,让凤寥免受许多困苦煎熬。
皇子夺嫡也好,诸王争夺皇嗣之位也好,可怕的是其中凶险,更可怕的是:旷日持久、相持不下。
因为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限的。
日复一日的煎熬,一次又一次的各种打击、各种暗算、各种猜疑和恐惧,很容易改变一个人的心性。
这个人身上原有的许多珍贵品质,会在不知不觉间丢失掉。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雍若并不想凤寥在漫长的夺嫡煎熬中,耗尽他身上那些无比珍贵的、她极其看重的许多品质。
同时,她也必须在明年春天之前,在凤寥暴露出不娶正妻这一真实目的、自己暴露出妒妇这一真实本质之前,将凤寥推上那个位置。否则,她和凤寥大约不会有赢的机会了。
当今皇帝是经过无比惨烈的夺嫡之争,才登上皇位的。
他应该很清楚那一场争斗的凶险和残酷。
他那样疼爱凤寥,应该不舍得让凤寥也经历那样的凶险和残酷吧?
而且,斗得越激烈,斗得越久,失控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他应该不希望老英亲王的子嗣再有折损吧?
因此,在如今这种局面下,雍若认为:快刀斩乱麻,会是皇帝很有可能要采取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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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雍若琢磨皇帝心思的时候,成泰皇帝和卫皇后,在宫中召见了沈太妃。
召见的地方,就是皇帝上一次召见雍若的御花园和风轩。
伺候的太监宫女都远远退开。皇帝的心腹守在屋子外面,以防有人偷听。屋子里,只有皇帝、皇后和沈太妃三个人。
沈太妃行礼之后,成泰皇帝却没有急着叫她起来,而是嗤笑一声说:“六弟妹倒是保养得好!这么多年没见了,风采不减当年啊!想必日子过得十分顺遂吧?”
因为男女有别,皇帝亲自召见宗室女眷本来就不是常有的事。成泰皇帝不待见沈太妃,自然更不愿意见她了。
算起来,两人上一次见面,还是在凤寥那一场大病之时。那以后,虽然沈太妃也会在节庆之时入宫朝贺,可见的都是卫皇后了。
沈太妃老老实实地跪着,没敢吱声。
卫皇后拉了拉成泰皇帝的袖子,成泰皇帝不满地哼了一声,才淡淡地说:“平身吧!”
“对于凤寥和凤实之间那些流言蜚语,你有何看法?”成泰皇帝懒得跟沈太妃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刚站起来的沈太妃又跪下了:“启禀皇上,妾身以为他们两人都是被冤枉的。凤寥承蒙皇上和皇后娘娘教导,素来品行端方、心肠柔善;凤实虽然木纳了些,可也向来友爱手足、行事端方,岂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那你认为那些事是谁做的?”
沈太妃迟疑了一下,然后咬了咬牙,说道:“应该是平郡王凤宽。”
成泰皇帝又是一声嗤笑:“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为他的生母和亲弟弟报仇?”
沈太妃无可辩驳,身上起了一层白毛汗,叩头道:“当年是妾身错了,皇上若要治妾身的罪,妾身无话可说。只是平郡王的目的,恐怕不只是为了报仇,也是想成为……”
“成为皇上嗣子”这样的话,终究太犯忌讳。哪怕她觉得自己早已豁出去了,也无法当着成泰皇帝的面轻易说出口。
成泰皇帝冷笑一声:“不管你说什么,朕都不会要了平郡王的命。他虽是庶出,却终究是六弟的骨血。除了你生的那几个之外,六弟的骨血就只剩下这一根独苗了。”
沈太妃便有些着急了:“皇上不可过继平郡王!”
成泰皇帝看了她好一会儿,才无比讽刺地说:“是啊!不能过继平郡王,否则凤实和凤寥这两脉,将来怕是逃不过潦倒败落的结局。朕只能从凤实和凤寥之间挑一个过继,你是不是很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