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箭,岁月如梭。
不知不觉,三胞胎便满一周岁了。
云杉回到虹口县的第三日,便是三个孩子的一周岁生辰。
这一日。
三个小家伙穿着喜庆的红色棉袄,头戴遮耳线帽,坐在铺了泡沫垫子的屋子里正在抓周。
镇国公和秦熠知以及云祁走不开,就只有在虹口县的秦书墨回到了府中。
此时恰逢战乱的关键时刻。
谨防有敌人钻了空子混入府中。
所以孩子们抓周这天也就没有邀请外人,就只有孩子们的祖父,祖母,娘亲,以及哥哥姐姐。
“哥哥,你猜灏灏,云瑾,萱萱他们分别会抓什么呀?”晴空侧头看向哥哥,笑眼弯弯的问。
小川紧抿的唇瓣微勾,含笑的看向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调侃笑说道:“灏灏和萱萱抓什么我暂时猜不到,不过云瑾这吃货小胖子肯定会抓吃的。”
秦书墨和陈氏还有云杉听闻此言,皆是忍俊不禁。
三孩子分别被爷爷奶奶还有娘亲抱在怀里,三个小东西看着前面摆放了那么多玩具,吃的,用的,皆是身子前倾,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想要去抓来玩儿。
“爹,娘,三个小东西这都有些不耐烦了,不若我们现在开始?”云杉看向公公婆婆提议道。
“行。”秦书墨点点头。
陈氏也乐呵呵的附和:“是得抓紧了,要不然这三个小祖宗等得不耐烦,指不定等会儿就齐齐开嚎了。”
说完。
三人分别松开禁锢在各自怀里的小东西。
兄妹三人一得自由。
立即便朝着前面摆放的抓周物品飞快的爬去。
云杉拿出手机,开始给孩子们录像。
晴空和小川趴在放抓周物品的后方,不断的逗着弟弟妹妹们,想让他们赶紧爬过来。
“灏灏,云瑾,萱萱,再爬快一点,这里有好多吃的,玩儿的。”
“次,次……”云瑾一边飞快的爬着,一边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
“玩,吃。”晨萱也笑得眉眼弯弯的迅速爬着。
“……”灏灏板着个小脸,一声不吭的爬得飞快,黑溜溜的眼珠子不住的左右转动,目光扫视着前方的诸多物品,似乎在思考等会儿究竟要先抓哪个一样。
三个长相相似的小家伙。
白嫩嫩的小脸又精致,又肉肉的,萌萌的,小嘴微启,兄妹三人现在正处于长牙的时期,口水那叫一个多呀!
颇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趋势。
云瑾最先爬到目的地,胖乎乎的小爪子毫不迟疑的伸向放着的白兔子奶糖上,抓到两颗糖后,便迫不及待的朝嘴里塞。
“我就知道这个小吃货会去抓吃的。”陈氏急忙哭笑不得的走到孙子身旁,把他含进嘴里的半截糖给夺过来。
云瑾一看糖被抢走了,小嘴一瘪,哇一声就哭了,身体前倾,小手伸了过去就要去抢。
“小祖宗,快别哭了,奶奶知道你想吃,但你再想吃,也得等奶奶给你剥了糖纸才能吃呀。”陈氏三两下就把糖纸扯掉,同时,咬了一大半糖精嘴里自个吃,只给孙子留下豌豆米那么大一段放进孙子嘴里。
吃到糖的云瑾顿时就不干嚎了,砸吧砸吧小嘴,一脸满足的品尝着嘴里香甜的奶糖。
满足了嘴巴的需求,接下来,云瑾就去在诸多物品里爬来爬去,最后选了一张小弓。
“哟,云瑾这小东西看样子将来是要当个吃货武将呀!”秦书墨乐得哈哈大笑,捋了捋胡须笑说着。
灏灏爬过去后,把平时没看到过的那些东西全都拿起来仔仔细细研究了个遍,最后选了一枚玉印章,一支毛笔,然后又去拿了一本书,小爪子抓着水彩笔,模仿平时看到哥哥姐姐写字那般在书上写画着,看到手里的笔画出来的红色线条,黑溜溜的眸子满眼的专注。
虽然小手还不会使力,但却很是认真的写画着,一点都不觉得枯燥。
云杉拿着手机对准正拿着弓,小手不断拨弄箭弦乱的三儿子,随后又把手机镜头转向二儿子,笑说道:“灏灏这孩子长大了,应该是个稳重的性子。”
秦书墨看到二孙子这么给力的拿了玉印章还有毛笔和书,喜得都合不拢嘴了,胡子一颤一颤的。
晨萱这小丫头看来看去,最后看到一根鞭子之时,引起了她的兴趣,抓住盘成一条蛇似的的鞭子就不松手。
“哇~小妹喜欢鞭子,将来萱萱就能陪我一起练武了。”晴空开心得跳了起来。
真是太好了!
今后她就能和萱萱两姐妹一起练武了,她用剑,妹妹用鞭子,等以后她和妹妹连好了武功,就能像爹爹一样当大将军打坏人了。
三孩子顺利抓完周后。
屋外的管家,侍卫们,得知了三个小主子抓的东西后,皆是满脸的喜色。
尤其是管家。
一想到二少爷抓了毛笔和书还有玉印,三少爷抓了弓,二小姐也抓了皮鞭,喜得都见牙不见眼了。
小川余光瞥到老管家,还有几个侍卫脸上的喜色之时,小脸含笑,垂下的眸子闪了闪。
抓完周。
今日府中虽然没有外客。
但却也很是热闹。
府中的侍卫们,下人们分批次的围坐在圆桌上吃着火锅已经蒸肉,一个个甩开膀子吃得很是过瘾。
云杉给孩子们做了简易的生日蛋糕,虽然没有奶油,但这蛋糕可比馒头的口感好,孩子们每人手里捧着一块吃得很是开心,吃完了蛋糕,又吃了一些加有牛奶的爽滑蒸蛋,蔬菜鱼肉羹。
三孩子吃完后,又玩儿了一会儿,便哈欠连天的犯困了。
“把孩子们抱回屋子让他们午睡吧。”
“是,老夫人。”
三个奶娘分别抱着各自照看的小主子离开后。
几个大人和小川兄妹,这才让厨房把火锅送上来,这才开始有说有笑的吃午饭。
说着说着。
话题便谈到了翻年后的事情上。
秦书墨满脸愁容道:“明年闹蝗灾,也不知道蝗虫在一个地方会停留几天才会离开?”
陈氏深深一叹:“过境的蝗虫,不都是把一个地方的绿色庄稼啃食完后,才会甘心离开的嘛~这世道已经够艰难的了,没想到明年还要闹蝗灾,哎~撑过了明年,希望后年能有个好年成。”
晴空还小,虽然不懂蝗虫会造成的范围灾情的严重性,但一听地里的庄稼要被蝗虫吃,顿时就紧张了:“娘,那我们这个冬天赶紧多买一点粮食存放起来,要不然粮食蝗虫把庄稼吃完了,地里长不出庄稼我们就会买不到粮食,就会饿肚子的。”
小川上辈子,他可是经历过接连三年自然灾害年月的人,当年他在京城之时,那蝗虫过境之时,遮天蔽日,人连门窗都不敢打开,就连在户外行走的人都会被无数的蝗虫撞击在身上,想想那阵仗就头皮发麻。
云杉看着公公婆婆,以及一对儿女这忧心忡忡的神情,放下筷子,看向众人道:“爹,娘,小川,晴空,你们不要担心,根据‘神秘道人’的预测,蝗虫大约会在夏收时,也就是差不多在收了小麦后大规模出现,到时候我们的土豆,油菜,小麦都给收回去了,蝗虫也糟蹋不到。”
听到这话。
秦书墨和小川顿时就松了一口气。
毕竟。
他们可是知晓的,那个所谓的“神秘道人”其实就坐在他们身边。
云杉继续道:“不过,就是明年插秧的时间得退后十天至半个月,为了避免蝗虫糟蹋了秧苗,所以得等蝗灾过后再把培育出的秧苗进行移栽,没移栽的时候,用竹编的细密垫子,或者是草垫子把秧苗以及各种蔬菜苗提前遮盖起来,蝗虫就吃不到,而且,明年蝗灾之时,抓到了蝗虫后,百姓们还能吃了蝗虫补补身子,毕竟,蝗虫吃起来可比鸡蛋养人的多。”
一说起蝗虫做的吃食,小吃货晴空顿时就砸了咂嘴:“娘亲做的油炸蝗虫的确是很好吃,等明年蝗虫来的时候,我一定会用网兜多抓一些蝗虫的。”
“的确是不错,加点辣椒,然后油炸了用来下酒味道很是不错。”秦书墨也是吃过儿媳妇做的油炸蝗虫,笑眯眯的附和点点头。
“吃不完还能晒成干,或者是拿去喂鸡鸭鹅,是得多抓一些才行。”陈氏也跟着笑说道。
本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说着说着。
话题便歪楼了。
秦书墨看着儿媳妇,心里很是庆幸秦家能娶到这么好的儿媳妇,也为走了狗屎运的自家儿子而感到高兴。
当初他和妻子以及父亲都做好了儿子要孤独终老的心里准备。
没想到。
那臭小子却时来运转。
误打误撞的娶回来了这么一个有着离奇身世,且能辅佐儿子的能干媳妇,并且还给他们生了这么三个可爱的宝贝孙孙。
计划提前了。
明年夏收后,便要一路攻往京城。
希望能一切顺利……
……
冬天。
便是白雪覆盖的世界。
寒风凛冽,雪花飞舞。
接连的灾难年,让中原的粮食欠收,各方势力纷纷崛起,民不聊生。
皇帝放弃大半城池,只为固守最后的领地——京城。
但由于这个冬天实在是没有足够的粮草养活那几十万兵马,万不得已之时,只得派兵攻打锦城。
只是。
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皇帝派出去的二十五安士兵,同锦城的郭家军守军打得很是惨烈。
这一仗。
足足打了整整十五天,朝廷的兵马惨死了十五万人,这才惨胜的攻下了锦城。
曹程是这一次皇帝派来攻打锦城的主将。
在曹程带兵进入锦城,看到的,则是惨绝人寰的一幕,因为很多城内的百姓们,都被郭家军杀了充当军粮给吃了,那尸骨在一处大院子里,堆成了小山。
“这些畜生。”曹程右手紧紧握住刀柄,看着那些被剃干净肉的尸骨,雷霆震怒,双目猩红。
曹程身后跟随的十多个副将,看着眼前的景象,一个个也是红了眼眶。
“柳副将。”
“末将在。”
“把那些主张吃人肉的将领们统统杀掉,烈火焚尸。”
“是,将军。”
曹程又看向杨副将:“带人去开仓,看看有多少粮食,先拿出来一些熬成稀粥,把百姓们的命先吊着,后面再想办法,再去清点一下,目前城内还剩多少百姓。”
杨副将急忙抱拳领命。
曹程又安排了两名副将留下来打扫战场后。
剩下的几个副将,则被曹程带着去了县衙后院商议正事。
“诸位将军,我方付出了十五万将士的性命,这才惨胜的夺下锦城,诸位对接下来是个什么样的看法?”曹程看向下方的众人,神色凝重的问。
在场的都是人精。
即便是其中有不是曹程的心腹,但也瞬间明白了曹程话语里隐藏的意思。
“回禀曹将军,我等虽然是奉了皇上之命来攻打锦城和潍城,但目前局势对我军很是不利,我们一共二十五万人,付出了十五万将士的性命,这才惨胜的夺下锦城,若再紧接着去攻打潍城,末将以为着实不妥。”
“末将也认为不妥,毕竟,潍城里面的驻军并不比锦城少,而且我军又人困马疲,天气又这么恶劣,目前我军只剩下十五万人,还得留下至少一半的兵力驻守锦城,剩下的一半人,也才七万多兵力,这攻占之战,没法打,一个不慎,被锦城周围的白家军钻了空子,我们不仅夺不下潍城,反而还会丢了锦城,到时候,我军就会被白家军和潍城的郭家军两方夹击,只会落得全军覆没的下场。”曹程的心腹余铁山沉声说道。
另一名副将周布,乃是曹骞的心腹,眸子微闪,随后看向众人深深一叹:“如今这世道……想必也只有秦家军地盘上的百姓们才能有条活路。”
此言一出。
在场的众人秒懂。
如今中原这天下。
虽然各方群雄四起。
但唯一能平定天下的就只有战神秦熠知。
战神所带领的秦家军,深受百姓爱戴,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战神心系百姓,这天下终将落入战神秦熠知之手。
毕竟。
战神不单单是领兵能力强,爱戴百姓,同时,战神治理下的十县两城,包括关外的草原,都被战神治理得井井有条。
齐乾王朝这座大厦根子里已经腐朽了,倾覆也是必然的结局,若是大乾现在的皇帝是个英主,还能有人誓死追随,可现在的皇帝并不是个明君,而是个暴戾弑杀的暴君。
识时务者为俊杰。
趁着此时。
何不令投英主呢?
再说了。
反正现在皇帝手里的兵马,也只剩下不到三十万,即便是皇帝得知了他们违抗皇明,皇帝也拿他们无可奈何,皇帝是不可能会把维护京城的兵力抽调出来过来攻打他们这些倒戈叛变之人的。
现在识趣的投靠秦熠知,还能博得一份从龙之功。
能做到现在这个位置的人,都不是傻子。
知晓应该怎么取舍。
最后的最后。
曹程等人商议了足足一个半时辰后。
最后达成一致——投靠战神。
曹程亲自提笔当着一干副将写了密信给秦熠知,然后派人加急送往西川。
五日后。
当皇帝得知派出的二十五万兵马成功夺下锦城后,蜡黄且憔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些许笑意。
“好,好……朕好好好奖赏曹程才行。”皇帝高兴得在御书房来回的转悠。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来顺见皇帝这么高兴,也笑眯眯的拍着马屁。
皇帝乐得不行。
这么久了。
可算是终于有了一个好消息。
兴奋了一会儿后。
皇帝便提笔开始写给曹程以及一干副将提升官职的圣旨。
写完后。
又写了一封圣旨,让其曹程赶紧一鼓作气的去夺下潍城的旨意。
此时。
皇帝哪里知晓曹程等人,在派人送捷报回京城的时候,同时,也暗中派了人把那些将领们的家人们,给从京城秘密送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