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长孙没钓过鱼,不过他觉得明大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钓鱼“老手”,说的话很有道理,赶忙回头看了刘瑞一眼, 用眼神叮嘱他闭上嘴。
两个小家伙十分认真,刘瑞只得乖乖闭嘴,望一眼不远处的树荫, 有心想叫明秀去那边说话,可他不敢冒这个险,毕竟两个孩子年岁太小,单独留他们在荷塘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只盼着他们对钓鱼的热情能早点儿结束, 他们就可以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许是老天爷听到了刘瑞暗中祈祷, 也有可能是河塘里的鱼太多, 这两天天热没人喂,一个个都饿极了,抢着来咬鱼钩。
很快,明大义手上的树枝一抖,他惊喜的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攥住树枝往上一挑,喊道:“钓到鱼了。”
明秀就站在他身旁不远的地方,见他起杆就走过去帮忙,谁知小家伙钓到的这条鱼跟以前的金鱼不同,竟是一条硕大的草鱼。明大义拽出水面之后,那家伙似乎预料到自己的危险,使劲儿打了个挺儿,挣回到鱼塘里,还把兴高采烈的明大义拉的朝前一歪,直直的向水面扑去。
明秀担心孩子落水,赶忙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把他往岸上一推,却没想到自己脚下一滑,身子一转,脸朝下栽向水面。
“救……”明秀只来得及说了一个字,小腹上就落了一只温热的大手,紧跟着,一股稳稳的力量在眨眼之间就把她带离岸边三步开外,扶着她站在地上。
明秀娇喘微微,首先看了一眼明大义和皇长孙的方向,两个孩子也被眼前迅速发生的一幕惊住了,大眼瞪小眼儿的看着这边。明秀再看自己脚下,已离开水边几步远。刘瑞抽回手去,把双手背到身后,诚挚地道歉:“对不起,情急之下多有冒犯,请姑娘见谅!”
明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尚有余温的小腹,红着脸说道:“何谈冒犯,我理当答谢公子的救命之恩才是。”
见她没有生气,刘瑞这才轻松的一笑:“姑娘言重了,谈什么救命之恩呢?这荷塘边,想来水也不深,就算掉下去,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只是……”
只是会弄湿衣裳罢了。
刘瑞突然有点儿后悔,刚刚不该这么急着救她,其实倒不如让她落水,之后自己再去救把她从荷塘里抱出来,二人身上都湿漉漉的,他便有足够的借口去向护国公提亲了。
这个清秀明朗的小姑娘,自那日站在山坡上看到她放纸鸢时欢快的脚步、纯净的笑容,他便已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了,只是近三年一直在御林军中,他已经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即便心里再怎么中意,也不会猴急的表现出来。
不过,经过他暗暗的观察分析,发现明秀并不讨厌自己,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意思,虽然心里觉得不该高攀人家,可是既然已经动了心,终究要试一试才甘心的。
“明姑娘,最近两次冒犯,按理说,我应该对你负责任的。只是,你是国公府的千金小姐,我只是普通官宦人家的三房次子,不敢贸然提出。本来只是想负责任而已,姑娘若不在意,便罢了,切莫以为在下刻意高攀。”
明秀认真的听着他的话,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偷偷看向他严肃的面容。他说这样的话,算是悄悄试探自己的心意吗?还是仅仅客气一下,真的只是想负责任而已?
明秀忽然想起,婶娘曾经说过,当初她和叔叔成亲,怀上义哥儿。是因为叔叔就要出征了,她想给他留个后。婶娘那么温婉娇羞的人,还曾有如此泼辣大胆的时候,自己更没必要扭捏了。
林婉音是明秀心中神一般的存在,在秀秀眼中,婶娘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值得背诵下来的金科玉律。既然婶娘都如此主动过,那么,当自己遇到应该把握的机会时,自然也不能退缩,不就是厚着脸皮表个态嘛,自己本就是一个乡下普通的小丫头,没必要像那些真正的大家闺秀一般脸皮薄。
“刘公子的意思只是要负个责任吗?如果你很讨厌我,便不必勉强,因为我本来也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千金小姐,我家和国公爷家是邻居,爹娘在瘟疫中双双故去。叔叔和婶娘心地好,收留了我,让我在这府中过着大小姐的生活。其实,我也不过是个乡野小丫头罢了,蒙婶娘之恩学了些琴棋书画,勉强上得了台面。若说我高攀,其实是我高攀了。”
二人只顾着自己说话,被大鱼叼走了鱼竿的明大义不乐意了:“还要钓鱼呢,姐姐,你能不能帮我再做个鱼竿。”
这一下刚好给了刘瑞思考的时间,他一边在心里默默咀嚼着明秀的话,一边跑过去折了一根粗细适中的树枝,重新绑上棉线,弯了绣花针,帮他穿好蚯蚓,让他和皇长孙安心的钓鱼。回到明秀身旁,低声说道:“我怎么会讨厌你呢,你性子好,人也聪慧漂亮。我从上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就觉得你特别好,只是,不敢多想。”
明秀红着小脸儿转过身去,怕自己翘起的嘴角被他看到。没想到,这亲事如此顺利,既得到了叔叔婶娘的支持,又得到了对方的一见钟情。
明秀想再说点什么,把自己的心意表达清楚,可是连着吸了两口气,都没能说出来,毕竟旁边还有两个孩子在的。虽然他们年纪不是很大,却正是爱学舌的年纪,若自己说的太直白了,被偶然传了出去,可就不大好了。
刘瑞在荷塘边负手而立,正偷眼看她。见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心里猜得着是八、九不离十了,却又不敢十分确定。正在此时,就见小姑娘,转回头来,朝着自己灿烂的一笑,眉眼温柔,含情脉脉。
这便是最甜的一颗定心丸了吧,面容一向冷峻的刘侍卫此刻心花怒放,作为回应,他也给了她一个明朗的笑容,双眸看进她眼底,朝着她用力的点了点头。
明秀绯红的小脸腾的一下红了个透,转回头去,不再瞧他。只垂眸玩儿着自己手上的帕子,静静看着水面上二人的倒影。
人生之中最美妙的一件事莫过于你一眼钟情的那个人也钟情于你,在你鼓起勇气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后,发现她也同样爱慕着你。
当晚,刘瑞回到家中,就跟祖母禀明此事,请祖母向护国公府提亲。
刘瑞的父亲也是个读书人,因性格迂腐,没能做上什么大官,只在京兆府当了一个小吏。母亲在家中没什么地位,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妇人,给祖母打打下手而已。
听儿子说想求娶护国公府的小姐,吓得他娘连连念佛:“阿弥陀佛,你这孩子不是鬼迷心窍了吧,咱们这样的人家要是去那国公府提亲,会被乱棍打出来的呀。”
刘瑞的祖父虽然只是个四品的侍郎,在这个家中却是官职最高,见过世面最多的人了。垂头沉思片刻之后,他沉声说道:“瑞儿办事一向沉稳妥当,既然他提出来了,就应该有大半的可能会成,不妨一试。反正咱们的老脸也不值钱,即便丢了人也没什么接受不了的。而且护国公本是乡野出身,为人大度,没什么架子,不像那些世家门阀规矩太多。人人都说,护国公对公主情深意重,一概家事皆由公主做主,这件事儿我不好直接去问,你们女人挑个合适的机会,旁敲侧击的探探口风。”
这下刘老夫人可上了愁:“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即便偶尔在红白喜事上能碰上她,可人家的尊位比长公主还要靠前,根本就不是我能说得上话的。”
刘瑞知道这事儿的确让祖母为难,可是他又不想因此而放弃,就端端正正的跪在祖母面前,磕了一个头:“祖母,孙儿让您为难了,是孙儿不孝,此事恳请祖母千万想想办法,问上一句。若是人家拒绝了,孙儿便再也不纠缠。”
老夫人见孙子执意要娶,也只得应了,慢慢等待机会。不过这件事并没有让她发愁很久,很快他们就接到了护国公府的帖子,请他们在八月初一的休牧之日,到锦绣山的桂园赏桂花。
刘老太太把那烫金的帖子翻过来覆过去,连连看了好几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护国公府给的帖子呀!虽说这次桂园秋游,邀请了不少达官显贵,可是这样的殊荣,自家从前是从未得到过的。
看来这婚事有门儿!
☆、第106章 第 106 章
刘老太太特意给全家老幼都做了一身新衣裳, 眼巴巴的盼着八月初一快点儿到来。好不容易到了这一天, 她便带上刘瑞的母亲和沉稳大方的长孙媳,还有两个听话懂事的重孙子,一起去桂园赴宴。
远远的, 就瞧见了人群中央的至尊公主。她今日穿的依旧是她最爱的紫衣,高贵华美、明艳动人。
林婉音的肚子已经很鼓了,南雅和明秀小心的守护在她身旁,谨防被调皮的孩子撞到。
刘家人的眸光都被阿音身旁的两个姑娘吸引,并不知道哪一个姓明。不过,只几眼便可看出, 这两个姑娘得公主言传身教,无论哪一个的言谈举止都是极好的。
林婉音已经瞧见了刘氏一家人,怕他们拘谨不敢上前,便主动迎了过去:“老夫人,好久不见了, 身子骨还这么硬朗呢。”
刘老夫人受宠若惊,赶忙陪着笑脸儿,应承了几句:“多谢公主殿下, 这百亩桂园真是名不虚传,老身有生之年能得到公主邀请,来这里赏桂花,真是三生有幸啊。哟!这两个姑娘都是国公府的小姐吧, 瞧瞧, 公主殿下真是会养人, 把两个姑娘养的比鲜花还漂亮。”
阿音并没有跟她摆公主的款儿,只如唠家常一般随口答道:“哪里呀,要说会培养人,还得说老夫人教导有方,前些日子刘瑞陪皇长孙来到我们府中。我瞧着那孩子是极好的,年纪轻轻就沉稳大气,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
一提到刘瑞,刘老太太就瞧见公主身边的一个姑娘抿着小嘴暗笑,偷偷看向旁边的另一个姑娘,而被看的那个人,却娇羞的垂下了头。
行了,这就不用打听了,看来这个姑娘就叫明秀,是自家孙儿中意的那个人。看样子不只是自家孙儿中意她,至尊公主和那姑娘本人应该对孙儿也是中意的。
老太太心里有了底,这事儿就好办了,赶忙递话道:“我家瑞儿,的确是个好孩子。从小就好学,能吃苦,在管教上还真没费什么心。今年也十八了,到了定亲的年纪,却苦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姑娘。公主见多识广,若有合适的,还请您帮忙留意留意。”
林婉音冰雪聪明,见刘家的几个女人时不时的用眼角的余光偷看明秀,心里就明白了。看来刘瑞已经跟家里人说了,他们家这是有心想要提亲,却又不敢明言。
“我哪认识什么姑娘呀,若说姑娘,我熟悉的就只有我们家这两个。”
老太太追随着阿音的脚步往前走,客气说道:“公主教导出来的姑娘自然是极好的,只是我家瑞儿官职低微,配不上这么好的姑娘,怕耽误了人家。”
阿音微微一笑:“老夫人太客气了,这姑娘家嫁人,最重要的还是看人品、才华,咱们嫁女儿都是希望女儿过得安康和乐,您说是不是啊?”
刘老太太赶忙附和:“是啊,是啊,公主说的极是。若公主不嫌弃,那我们家就要挑个黄道吉日,请官媒上门叨扰了。”
林婉音笑着点了点头,见大哥大嫂来了,就让刘家的女人们自行观赏园中景色,她去陪大嫂聊天。
过了没几天,刘家就备了厚礼,请了官媒,正式登门护国公府求亲。林婉音自然高高兴兴的应了此事,给明秀定下来这一个如意郎君,婚期暂时定在明年秋天。
阿音算着,到那时不仅明秀已经及笄,自己的小女儿也有八、九个月了。明大义进东宫做伴读也超过半年,一切都安稳下来,刚好有时间和精力去张罗她的婚事。
定下了一个姑娘,心里就算是踏实了一半儿。接下来,就只需操南雅的一份心了,可每当阿音提起给她找婆家的时候,南雅便躲躲藏藏,只说自己年纪还小,想多陪陪母亲和舅母。
姑娘还未及笄,阿音也并不是很着急,刘瑞这事儿纯属是缘分,碰着合适的不能错过,没碰着合适的,也不必太急。
进了冬月,阿音的肚子圆滚滚的,把宽大的棉袄撑起一个大鼓包。明皓以前每当见到她肚子又涨了,便开心得不得了,就好像活蹦乱跳的小闺女,马上要向他走来一般。
可如今,他却有点儿忧心了:“阿音,肚子这么大,你累不累?你这双小脚比原来圆了不少,究竟是长肉了,还是浮肿了?”
阿音坐在暖榻上,借着朦胧的烛光,看着他一双大手揉搓在自己白嫩的小脚上,舒服又解乏。“长肉是必然的,你看我现在不光肚子圆了,脸和脖子也圆了,腿也粗了,脚上自然也会长肉。不过要说浮肿嘛,应该也是有的,我记得以前怀着义哥儿的时候,不光脚浮肿,腿上都肿的不得了,一摁就是一个坑,都弹不起来。”
“真的?那么严重?”明皓吓了一跳,赶忙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在她小腿肚子上。还好,并没有完全塌下去,那个小肉坑很快就弹了回来。
“哎哟,这孩子!”阿音忽然用双手捧住肚子,倚在软枕上不动了。
“怎么了怎么了?”明皓赶忙紧张的追问。
“这孩子好像不喜欢头朝下呆着,在肚子里伸拳踢腿呢,还挺有劲儿。”
自从五个月的时候有了第一次胎动,明皓就特别喜欢隔着肚皮跟自己的小闺女说话,小家伙的小脚踢到哪儿,爹爹的大手就追到哪,摸着她的小脚丫,轻柔的跟她聊天。
孩子七个月的时候,稳婆摸着胎位不正,孩子总是头朝上,就要阿音趴着调整胎位。早晨和晚上都要撅着屁股趴一炷香的时间,把阿音累的热汗直流,气喘吁吁。
明皓心疼的不得了,又没办法帮她,只能帮她扶着腿,算是借给她一点力。趴了一个月,好不容易把孩子给转过来了,现在脚又浮肿了。“阿音,女人生孩子真是太不容易了,难怪老话儿说,爹的恩情好报答,娘的恩情报不清。从怀孕到生产,再到照顾小婴儿吃喝拉撒睡,教导他学会做人做事,付出的辛苦太多了。”
林婉音把小脚翘在明皓大腿上,往后仰了仰身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娇声说道:“就是啊,所以你要心疼我,我多不容易啊!”
明皓把温热的大手放在阿音肚子上来回抚摸着,温柔浅笑:“我还不够疼你吗?每天帮你按揉,变着法的让厨房给你做好吃的,陪你散步,给你讲笑话,宁肯自己憋出内伤,也没碰过你。”
阿音知道,他有时候会趁着沐浴,偷偷自己解决一下,却从没有与她亲热,也没有想过找通房丫头。“我说过中间几个月可以的,是你不肯。”
明皓憨厚的笑笑:“不是不肯,是不敢。万一没控制好,伤了你和孩子怎么办?不就是十月怀胎么,我能忍,以前在军中的时候,那么久不也忍过来了。”
窗外北风呼啸,屋里温暖如春,阿音忽然惊喜说道:“外面好像下雪了,你去瞧瞧是不是?”
明皓听话地站起身来,没有打开窗户,怕冷风灌进来吹到她,就绕过屏风走到外间屋里,打开里一扇窗瞧瞧就赶紧关上。
“阿音,确实下雪了,早点睡吧。天冷,更要多睡觉才能身体好。”明皓大步回来,搓了搓并没有冻冷的手,小心翼翼的抱起榻上的妻子,放到柔软的大床上。
虽然屋里很暖和,可外面北风呼啸,让人觉得心里冷。阿音钻进被窝就往明皓热乎乎的怀里钻,他怕压到她肚子,胳膊给她枕着,腰却往后躲。
“太好了,这雪下的真是时候,刚好后花园的梅花含苞待放,这场雪一过,明日天气放晴,刚好去欣赏白雪红梅的美景。小的时候在南夏几乎没有见过雪,所以,我特别喜欢玩雪。义哥儿这一点随我,也爱玩雪,明天小家伙见到满地白雪,肯定高兴地又蹦又跳。”
“不行,你千万不能去,雪地路滑,摔了可怎么办?”明皓无心赏景,只紧张地阻拦。
阿音抬手拍拍他的脸,笑道:“你以为我傻呀,我当然要等你回家以后再去后花园看啦,不过……就是有点心里痒。”
“心痒也不许去,记住没,你现在肚子这么大了,不是闹着玩的。一定要等我回来,听到没有?”其他事明皓都可以纵容,唯有这件事绝对不可以。
“哎呀呀,知道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阿音撅起小嘴有点不高兴了。
明皓低头在她嘟起的嘴唇上亲了一口,柔声哄道:“明天我一定早点回来,不让你久等,睡吧,别让我担心。”
林婉音在温暖的被窝里美美睡去,第二日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窗口明亮,暖暖的阳光透过厚实的窗纱洒了进来。
“夫人,您醒了。”素琴上前挑起床幔,挂在金钩上,外间屋里捧着盥洗用具的丫鬟们鱼贯而入,伺候公主洗漱。
阿音忽然闻到一股梅花的清幽香气,让她想起了昨晚下雪的事,便兴冲冲问道:“昨晚的雪下得大不大?后园的梅花开了吗,我要赏花。”
没等素琴答话,她坐起身子就看到桌子上的羊脂玉净瓶里插着一束火红的梅花,刚刚绽放,甚是娇艳。“呀!你们这么早就采来了梅花,真是越来越懂我的心思了。”阿音很是惊喜。
素琴温婉一笑:“惭愧啊,夫人,那不是我采来的。是国公爷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去后园采花了,还特意叮嘱奴婢,让夫人先赏这瓶中之梅,等他下了早朝回来,再共赏后园红梅。”
☆、第107章 第 107 章
下了早朝, 明皓到兵部转了一圈, 见没什么要务,就溜溜达达的出来,骑马回家。刚走了几步路, 就见刘瑞骑着马不紧不慢地前来,见了他便下马行礼:“国公爷,今日初雪,太子妃娘娘赏了我一领白狐披风,是女人的衣裳尺寸。毛色雪白细致,厚实保暖, 我觉得正适合至尊公主,想送去府中,特来请您示下。”
明皓扫了一眼他马鞍旁挂着的大包袱,觉得阿音今日赏梅要吹冷风,若是能有一件刚好挡风的白狐披风, 倒也是一件好事,就点点头,让他跟自己一起回家。
在国公府门口下了马, 就见庭院里的雪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明皓大步走向后院,心里暗暗赞叹:有个能干的娘子真好!
这几年,阿音一直把家事料理的井井有条, 即便她现在怀孕不怎么管事, 府中的一切依旧秩序井然, 没有人敢偷懒耍滑。
走过垂花门,就听到了孩子们欢快的笑声。明皓嘴角一翘,脚步虎虎生风,很快就看到了儿子活跃的身影。
明大义今日穿的特别厚,圆滚滚的身子罩着一身青布棉袍,像一个滚动的大碾子转来转去。他手心里攥着一个小雪球,正在瞄准南雅,没等他扔出去,明秀的雪球就打在了他的袍角上。
“哈哈,我打中了,义哥儿跑不掉了。”明秀欢喜地笑了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在雪地上清朗跳跃,悦耳动听。
明皓扫一眼抿着嘴偷笑的刘瑞,咳了一声:“咳,阿音,怎么站在门口吹冷风呢,冷不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