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网 > 幻想 > 福气小娘子 > 第 11 章
  点心和菜品景致如画,摆放在一起,拱卫着中间那滚滚翻涌着雾气的汤品,让这餐桌都显得不凡起来。
  陆有福捏着筷子,愣是不知该从哪儿下手,生怕破坏掉眼前唯美的意境,他抬起头看着儿媳,眼神快赶上儿子亮了。
  自然,他只是从一个客栈老板的角度看出了门道和机遇,若是——
  “四月里府试放榜,八月里的院试放榜,若是以这样的菜肴举办闻喜宴,翁婆觉得如何?”林蓉将陆有福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童生试的县试和府试每年一次,分别在二月里和四月里,考秀才的院试则是三年两次,都在八月里。若非林秀才突然病倒,其实林焱今年就该下场了,林蓉当时想着若是林焱考上童生,也要做这样的一桌菜替他庆贺,只可惜今年兵荒马乱地错过,只待明年。1
  陆有福心里千万个愿意,他指着拿到汤问:“若闻喜宴做成这样,何愁来福客栈不受文人商贾追捧!这是如何做到的?这简直……跟仙境里出来的一样,此法可易得?”
  “说起来比较复杂,倒也不算太难,过后儿媳可以给翁婆演示一遍。”林蓉这会儿并没有仔细解释。
  末世里没了空调,天热的时候难熬,人的智慧是无极限的,返璞归真,硝石制冰成了连小孩子都非常熟练的事情。
  当然这雾气缭绕的效果光用冰是做不出来的,还需要用到干冰,也就是固态二氧化碳。
  在荆朝想要制作固态二氧化碳不易,却也不是完全没有法子,林蓉私下里尝试过无数次,早在前几年就已经能够制作了。
  至于为什么没早点拿出来——
  “今日儿媳所求,也不只是闻喜宴。”林蓉郑重跪在了陆有福夫妇面前,“此前有件事我只跟爹说过,爹说怀璧其罪,让我万不可对人提起。嫁过来前娘叮嘱我,陆家对林家有大恩,以后要儿媳将翁婆当做亲爹娘伺候,儿媳深以为然。所以嫁过来后我跟相公先说了,儿媳打小就跟别人不太一样,一直断断续续在做梦,梦里是另外一个神奇的世界,那里的客栈若是做好了,甚至能够举国闻名,这些菜肴不过是那些大客栈里最不起眼的。”
  陆成材正举着筷子想要尝尝那白马滋味儿呢,被陆郑氏轻拍了一下,见林蓉跪下说这话,他撇了撇嘴,这话怎么听怎么耳熟,仿佛说的是那胡萝卜鸡蛋饼似的。
  自然,陆成材不知道有个词儿叫做凡尔赛,人生最爽的事儿莫过于在不知道的人面前拿一些通俗常见的事情来凡尔赛了。
  林蓉也不例外,她冲陆有福继续道:“儿媳愚笨,从梦中学到的不多,可那梦太过神奇,哪怕万中取一,儿媳觉得也能让来福客栈成为颍州府甚至满荆朝都闻名的客栈,甚至以后有人提起颍州府,立时就会想起来福客栈,这才是儿媳今日想要求翁婆的事情。”
  “你想要接手咱家的客栈?”陆有福略有些迟疑和诧异。
  林蓉扫了陆成材一眼,对陆有福夫妇点头:“翁婆悉知,我爹的病虽然能够治好,却少不得精贵药材流水般用着,靠林家家底绝撑不下来,儿媳也不能让婆家倾家荡产去救我爹。本来我爹再三叮嘱我不可说与人知,更不可将梦中学到的东西拿出来,人言可畏,世人皆恐于异端和鬼神之说,若非实在没办法,儿媳也不愿意叫翁婆担着这份忧。如今做来这样的菜肴,儿媳是希望翁婆能够接受儿媳出谋划策,从那梦里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入手改革,能叫来福客栈重现辉煌,客似云来,若有那时,还恳请翁婆舍与儿媳些银钱,与我爹治病。”
  陆成材看见林蓉的暗示了,刚才数他吃的欢,他这赌等于输了一半儿,心里老大不得劲儿,说不出是抓心挠肺还是不想对着林蓉低头。
  他眼珠子转了转,看着陆郑氏,以调侃的口吻道:“她跟我说的时候,我还当她是梦没醒呢,难不成还真跟叫庆宁寺的大师说准了?”
  林蓉垂下长长的睫毛,遮住眸子里的笑意,陆成材这话可比替她说好话还要管用。
  当初她去庆宁寺找那位大师时,为的也是今日这般情形,她当时是为了能够更顺利接手客栈,将手中最后一点私房银子捐进了功德箱,想起功德善人这一说来,请那位大师帮她吹上那么一吹。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那位大师因此知道了她是异世来客,又或者是早就看出来了,总之那胖乎乎的和尚神叨叨的,却接了林蓉的拜托,吹得简直出乎林蓉的预料,就连她没想到的比如什么百年难得一遇啥的都跟上了,服务别提多到位。
  至于那位大师对她提的要求,积德行善,拯救荆朝动荡什么的,前者她能做到,后者……她实在是不知道从何做起,只能一步步走着看。
  话说回眼前,陆郑氏听儿这么一说,不等陆有福说话,先上前将林蓉给扶了起来,儿媳妇把翁婆当做自家爹娘一样信任,本就让人心里妥帖,更别说她特别相信那位大师。
  “我早就说过,庆宁寺的大师连周边府城里的贵人都来请算,他绝不可能夸张,当时大师说那年那月那日那个时辰生的人,还偏偏是从什么……什么天干地支一类的方位出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福之人,定是积攒了累世功德才有这样的福分,这不就应了?”陆郑氏骄傲极了,先前儿不信,相公只是将信将疑,只有她慧眼如炬,坚持将这儿媳妇娶进门来了。
  “这就是咱们陆家的福分,注定老天爷赏陆家一场富贵,相公你还犹豫什么?”陆郑氏问陆有福。
  陆有福倒不是不愿意接受儿媳妇这份惊喜,只是客栈一直是他管着,他顾虑的比较现实。
  “先不说你没有经验的问题,若咱们能置办出这样出彩的闻喜宴,来福客栈受各路人马追捧倒是指日可待,不过儿媳你也知道,咱们如今的现银不多了,只是不知能否支撑你说的……改革。”
  林蓉微笑:“其实用不到太多银子,儿媳自然是知道家中情况的。”
  “果真如此?”陆有福大喜过望,“那你刚才所说什么软啊硬的,那些耗费几何?”
  林蓉笑眯眯刚待解释,等着吃饭的陆成材见这三人才仿佛一家三口似的,都将他当成了空气撇在外头,陆成材不乐意了。
  “我说,爹娘,你们也不能开了眼界就失了分寸,光看着好看,谁知道味道如何?可别就是样子货。”陆成材虽然心里已经服气了,身为纨绔小郎君那张嘴还是得硬到底的。
  最重要的是,菜再不吃就凉了好吗?
  林蓉不会在翁婆面前下陆成材的面子,身为别人的娘子,将来如何不好说,做一天和尚就得敲一天钟。
  她从善如流将汤品端到翁婆面前:“相公说的是,不若翁婆先尝尝味道如何?”
  其实说口味多惊为天人倒也不至于,可新奇确实是新奇的,荆朝的大厨们做菜大都是蒸炒煮,配料也简单许多,还不如煮茶来的复杂。
  林蓉虽然没能拜个师父,还不到实习的时候,却也在酒店里意境菜高端餐厅做过帮厨的,除了一些大厨们不可被人知的秘方,该怎么做菜她是门清儿。
  当时她为了做好意境菜,特地去学了绘画,后来大厨们见她画得好,多有提携,她也学了不少不算秘方的小诀窍。末世来临前,她还日常凡尔赛的跟朋友抱怨,不知道是该去五星级酒店的中央厨房,还是去客房管理部呢。
  陆有福夫妇只当儿不喜新妇,陆有福还内心叹气,这样好的娘子怎么偏偏大郎就不喜呢?
  陆郑氏则更直接了些,狠狠瞪儿子一眼,拉林蓉坐下:“一起吃,咱家没有那些媳妇站着伺候翁婆的规矩。”
  好不容易动了筷子,陆成材抱着挑(好)剔(奇)的心思,等爹娘下了筷子,他立刻把那独钓寒江雪的老翁脑袋夹起来,狠狠一口咬下去。
  唔……香甜酥软,好像还有一点点麻,因为小排上瘦肉居多,肉质一点都不腻,只是很有嚼劲儿,仔细咀嚼两口,却也不柴,只觉得越嚼越香,脑子还没想明白,手就往老翁脖子那儿伸过去了。
  白马的头和身体被陆有福夫妇吃了,陆成材捞着一根尾巴,里面有点奶香味儿,沙沙糯糯的,甜软至极。
  那‘重登科’明明看着是鸡蛋,品尝着竟然是螃蟹的鲜美味儿,不光是陆成材,连陆有福都揉了揉眼睛,仔细夹了一筷子分看。
  至于陆郑氏,则更爱‘满城尽带黄金甲’,她一直都喜欢吃鱼,这时候还没有松鼠桂鱼的做法,一口咬下去外酥里嫩,鱼肉一点腥味儿都没有,反倒是酸甜口的,陆郑氏自己就包了最大的一朵‘菊花’。
  而那‘小荷才露尖尖角’因为只有一只虾,一直没人先动筷子,还是陆成材挑出来虾给了陆郑氏,拿起汤勺舀那碧绿的青豆汁品尝,竟然不像看起来那般是水状,品尝起来带着一点厚重感,仿佛是什么煮化了似的,奶香和豆香结合在一起,说甜仿佛又是咸的,叫人欲罢不能。
  陆成材因为好跟狐朋狗友出去吃新鲜的,自认也吃过不少好东西了,可这种类似奶油汤的口感他还真是头回尝到,一碗汤,他喝了大半下去。
  意境菜有个特点,好看是好看,就是量小,这些菜两个人吃都不定能吃饱,更别说四个人了。
  “你不是说咱们四菜一汤就够?就这?”陆成材意犹未尽看着林蓉问。
  他总觉得自己还没吃几口呢,就没了,总算叫他逮住娘子说大话的证据了吧?哼哼!
  林蓉笑了笑,将刚才一直放在一旁没揭开的盘子揭开了。
  “做菜自然不会只做那么点,每样菜都有没有摆盘的,刚才只是请翁婆和相公品尝味道,如今也好叫翁婆和相公看看,今日都买了些什么,着实没花费多少银钱。”
  陆成材看着满满四盘子菜——红烧小排、赛螃蟹、青豆汤、鱼片粥,被堵得哑口无言,也不知是被口味征服了,还是心里算计着别的小九九,虽然被林蓉挑衅地心里痒痒,到底是没说话。
  只是等吃饱喝足后,逆反小郎君还是站出来了:“这样精细复杂的菜肴,能在客栈里大量做吗?且不说银钱,只这几个菜就用了半下午呢。若只能闻喜宴时候做出来,其他时候都没有,到底也只能算是哗众取宠罢了,招人惦记反倒是危险,要是有泼天的贵人要方子你准备如何?”
  “若是贵人所求,方子并非最重要的,主动进献以图庇佑也无不可。”林蓉微笑看着陆成材,稍露出几分专业人才独有的傲气,“无论何时,这世间从来不缺人云亦云,就让他们学好了。若是想要来福客栈成为颍州府乃至荆朝的标志,自然是要被人争相模仿,却永远只能追在屁股后头,怎么都撵不上。”
  后世的五星级大酒店,缺少竞争者吗?每个城市的五星级酒店不要太多,可像是全世界闻名的那些五星级酒店,他们为何能够脱颖而出?自然是一直在推陈出新,让每个客人都能得到至尊无上的享受。
  在这方面,林蓉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她不怕任何人模仿,只怕模仿的人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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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文中科举和菜品的资料都查询自百度,作者努力了,文笔有限,只能形容成这样了,以前总感觉美食文还挺通俗好写的,自己上手后才发现……妈呀,吃我会,写好难,我愧对自己这身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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