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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狗妖已经变成一只普通的狗,那两个花妖也不成气候,黑林村的村民就算出村也不会遇到危险。李朝歌思及此,没有再回去找那些小妖的麻烦,而是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的路一路平静,李朝歌跋涉了四天,终于走出黑森林的地界,看到了外面明晃晃的阳光。
  李朝歌不由回身,长久注视着黑森林。森林中静悄悄的,即便是晌午,林子里也不见天日,只有星星点点的光斑漏到草地上。外面的世界温暖明亮,森林里静谧无声,对比如此鲜明,几乎让李朝歌怀疑这一切是梦。
  横穿黑森林是梦,遇到黑狗妖是梦,见到十二岁的仙人,也是梦。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也见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决然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她的路,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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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林镇背靠山林,面前环水,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南来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都在南林镇落脚。
  白千鹤坐在酒楼上,手里端着烧春酒,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现在,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他靠在栏杆上,懒散望着楼下,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孬种就孬种吧,黑森林这种鬼地方,不闯也罢。
  白千鹤成名已久,四海为家,素来没个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赌,要独闯黑森林,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白千鹤本来想着,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为了好酒好钱,豁出这条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那笔钱不要也罢。
  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他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连忙挥手:“小妹妹,小妹妹!对,就是我。”
  李朝歌听到熟悉的声音,慢慢停下脚步。白千鹤趴在栏杆上,嬉皮笑脸地对李朝歌说:“小妹妹,你还活着呀?哎呦,那天天黑没看清,没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美人,为兄请你上来喝一杯?”
  李朝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上一个敢叫她“小美人”的人,坟头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为重生,白千鹤现在还能给对方拔拔草。
  不过免费的饭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静地走进酒楼,登上楼梯,坐到白千鹤对面,并且对弹琵琶的美人说:“麻烦添一副碗筷,谢谢。”
  美人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对李朝歌福了一身,垂头走了。白千鹤啧声:“小美人,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吃饭就吃饭,赶走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琵琶娘做什么?”
  李朝歌从隔壁桌捞了双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吃:“她们也不容易,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风月惯客,她们才被迫卖艺。对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嘴里,抬头,黑白分明的眼珠静静扫了白千鹤一眼:“别叫我小美人。”
  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可是白千鹤分明听出了杀意。他面上笑容不变,眼睛粗粗一扫,发现李朝歌只动了他吃过的菜。
  啧,小小年纪,戒心不小。她到底是什么来路,身上的武功从未在江湖中听过,而且她的年纪,也太年轻了。
  白千鹤笑着,给李朝歌倒了杯酒,亲手放在李朝歌身前:“这杯酒算是为兄给你赔罪。当日情况紧急,为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对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她摆了下手,说:“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来就该各奔东西,没什么可对不起的。何况,我也不需要帮助。”
  “妹子豪爽!”白千鹤拍了下桌子,端起满满一杯酒,“我白千鹤平生最敬英雄,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鹤说着仰头,一饮而尽。白千鹤这些年也算浪迹花丛,见多识广,再加上他长得好看,风月场中颇受女子喜欢。不过,面前这位小美人却没有任何动容,她依然冷若冰霜,轻轻点头道:“原来你就是白千鹤。”
  白千鹤挑眉,问:“怎么,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盗白千鹤,谁不认识?”
  白千鹤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他不由抚了下额发,苦恼地撑着额头道:“唉,太受欢迎也是种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区区贱名,竟然已经传到山林里来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说:“你可能误会了,我是从朝廷通缉令上认识你的。”
  镇妖司专管疑难杂案,白千鹤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册上挂了许久。要不是因为东都案子层出不穷,李朝歌没时间去追白千鹤,前世他的坟头应该是片荫凉地。
  白千鹤不屑地呵了一声,倚在围栏上,不在乎地说道:“朝廷那帮废物,就算我站在他们跟前,告诉他们我的名字,他们抓得着我吗?”
  李朝歌坐在对面,静静地看着他。
  白千鹤并不知道他曾经离死亡无比接近过,他照例骂完朝廷废物,回头对李朝歌说:“妹子,我看你投缘,不如交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李朝歌和闺阁女子不同,并没有闺名不能泄露给丈夫之外的人之类忌讳,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现在时机未到,她多少要避讳些:“现在还不能说。”
  白千鹤挑眉,识趣地没有再问下去。他忽然凑近了,问起另一个感兴趣的问题:“妹子,那只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杀了?”
  “没杀。”李朝歌说,“妖物也是命,没作孽前不能杀。我只是把它打成重伤,回去养一养,应该还能活。只不过,以后它只能当狗了。”
  白千鹤倒抽一口凉气。简简单单一句话,蕴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认闯荡江湖,见多识广,可是见了那只黑狗妖还是吓得腿软。而面前这位看起来美丽无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将其打成重伤。
  真人不露相,会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诚不欺我。
  其实后面白千鹤冷静下来,也想通关节了。那只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坚硬,刀枪不入,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晕。她能射伤怪物,自然也能杀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伤得了妖怪,那个时候白千鹤就该想到,李朝歌不是寻常人。
  隐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美丽,年纪也小的惊人。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齐放,道佛盛行,有修习武功强身健体的,也有修仙问道追求长生的,总体而言,大家互不干涉,道凡不交,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画好地盘,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鹤以前也对尼姑道士敬而远之,但是这位小姑娘是个例外。
  白千鹤看人的本事多少还有,他总觉得面前这位是个人物,而且,他看不透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鹤含笑打量李朝歌,吊儿郎当问:“小妹妹,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李朝歌吃饭速度极快,说话的功夫,她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她将筷子并排放在桌上,用帕子擦干净嘴,才说:“东都。”
  “呦,洛阳啊!”白千鹤注意到李朝歌的动作,唇边的笑意越发意味深长,“洛阳离剑南可不近。小妹妹一个人,敢上路吗?”
  “有什么不敢。”李朝歌说着站起来,握着剑对白千鹤抱拳,说,“你请我一顿饭,我也放你一条生路。告辞。”
  白千鹤不由挑眉,放他一条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气!白千鹤纵横江湖数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库摸过,大理寺的牢狱探过,皇家禁苑也进过几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鹤面前说这种话。
  白千鹤没有说话,含笑看着李朝歌离开。她明明才十五六岁,可是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女的活泼,抱着剑走在街上,很快就消失不见了。白千鹤摸了摸下巴,颇觉有趣。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再见面。
  事实确实如此。李朝歌走出南林镇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她总不能走着去洛阳,可如果置办坐骑,她又没钱。
  李朝歌已经太多年没有操心过钱财了,以致于刚才她都没想到,赶路也是要花钱的。
  李朝歌苦恼了一会,一抬头,看到镇子门口贴着一张通缉令,通缉江洋大盗白千鹤,赏金一万钱。
  最下面盖着大理寺的章。
  李朝歌想了想,觉得可以。虽然前世镇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竞争关系,可是偶尔挣一挣对家的钱,也不算自降身价。
  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愉快地回去捉通缉犯。白千鹤在酒楼上自饮自酌,一杯酒都没有喝完,就发现李朝歌去而复返。
  白千鹤惊讶,问:“小妹妹,你怎么回来了?莫非遇到了坏人?”
  “不是。”李朝歌说得好好的,忽然毫无预兆地举起剑,将白千鹤一把押下,“我是回来捉坏人的。”
  白千鹤完全没料到她来这一手,都被打蒙了。白千鹤反应过来后,立刻挣扎,然而就和见了鬼一样,无论他施展多少神通,都挣不脱李朝歌的剑:“你疯了?你到底想做什么?”
  “很简单,捉你回去,换赏钱。”
  “为什么?”
  “因为我缺去东都的盘缠。”
  白千鹤用力挣扎,当他确定自己完全没有从李朝歌手下逃跑的可能,并且李朝歌当真露出押他去衙门的倾向后,立刻慌了:“妹妹……不,姐姐!我们有话好好说。你缺钱早说啊,我完全可以送你,何必非要去衙门,伤了彼此和气呢。”
  “也对。”李朝歌低声喃喃。白千鹤倒是提醒了她,他是神偷,普通县衙的大牢怎么关得住他呢?李朝歌刚才允诺过放白千鹤一条生路,她不会亲手抓白千鹤,所以可以让大理寺来。普通县衙关不住他,不如将他押送到东都,让大理寺接手。
  李朝歌觉得这个办法好,这样一来,路上的盘缠省了,去了洛阳后,还能讹大理寺一笔钱,简直无本万利。李朝歌对白千鹤笑了笑,松开剑,说:“好啊,走吧。”
  白千鹤一边对李朝歌说好话,一边活动手腕,突然毫无预兆地跃上房顶,飞快地往外跑。房屋市集在他脚下几乎成了残影,白千鹤得意地哼了一声,说:“小样,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你还想捉我?下辈子吧。”
  白千鹤终身一跃,从阁楼上拐弯,险些撞到一柄剑上。他急忙刹脚,险险停在剑尖前。
  李朝歌在他对面笑了笑,说:“轻功不错。”
  白千鹤像见了鬼一样看李朝歌,他悄悄后退两步,转身朝相反方向跑。李朝歌收起剑,轻轻叹了一声:“你确定还要跑吗?”
  白千鹤脚步硬生生停下。他浪迹江湖十来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可怕的女人。他回头,勉强地笑了笑,问:“妹妹……或者姐姐,你到底想做什么?”
  “我已经说了呀。”李朝歌站在房顶上,看着他微笑,红唇轻启,“去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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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李白《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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