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莫雨檬喜欢粉色。
粉红的发饰,粉红的小裙子。
粉红粉红的一切一切。
白屿每次送她礼物,都专挑粉色的松。
看着她欢喜的模样,白屿叹气:“我不是粉色的,唉……”
莫雨檬从小裙子里抬头,拽住他的衣角:“你胡说!”
白屿抱胸,听她胡扯。
“白屿大大,众生皆苦,唯有你是草莓味~你是我最喜欢的粉色!”莫雨檬熊抱住白屿,把白屿的一颗心泡在了粉色的草莓味的蜜糖中。
这一泡,就是一辈子。
(二)
每次白屿回家,都会给莫雨檬带小蛋糕。
就是她最喜欢的那个店。
离白屿的公司不过五条大街三个拐角四条小巷。
但是她喜欢,白屿就愿意亲自去买给她吃。
白屿每次最喜欢的时刻,就是看着她吃得满嘴奶油的样子。
她吃得一脸餍足,嘴角蘸着白花花的奶油。
因为被白屿全程盯着吃完,莫雨檬有些不好意思:“白屿大大,你喜欢吃奶油吗?”
这时候,白屿最喜欢的事情就来了。
他捧住她的脸:“我喜欢吃你嘴角的奶油。”
声音喑哑,慢慢靠近。
又滑又腻又甜到骨子里。
真是个令人喜欢的小蛋糕~
(三)
白屿朦朦胧胧的醒来,发现莫雨檬正坐在床边。
一个人傻傻地坐着,看着窗外的云朵漂浮。
背影有些落寞,让他心里一紧。
他伸手把她搂住:“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莫雨檬回头,声音低落,似乎很是伤心又很是愧疚:“白屿大大,原来爱你如初是骗人的,我……”
白屿一颗柔软的心狠狠揪住。
她要说什么?
他做错了什么?
白屿来不及细想,脱口而出:“对不起。”
不管发生了什么,先道歉总是对的。
莫雨檬愣了愣,似乎他的反应不是她所预料的,但她顿了顿,还是继续开口道:“我……今天明明比昨天更爱你,明天也会比今天更爱你。”
白屿看着她一脸自得的小模样,直接把她一掀,按在床上大屁股。
“呜呜呜!你干嘛打我,不准我爱你吗?”莫雨檬委屈成团,开始卖惨。
白屿的手上一点也没停。
这小朋友,居然敢这么吓他!
……
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让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有说不完的情话。
自己好像变成了诗人,三言两语都是撩拨。
那么,就是他了。
莫雨檬无比确定,这个人就是白屿。
她脸皮厚,可是看他一眼,就会脸红。
她废话多,可是认真听及,每个字都是她爱他。
她怕鬼和黑夜,可是比起这些,她更怕他心酸皱眉。
若世间感情有千千万万种。
那么只愿。
多年以后。
他们白发苍苍,容颜迟暮。
却依然牵着彼此的手,倾尽一世温柔。
===
【最后一更】
【全文完】
敲下这几个字的时候,百感交集,手指都有些颤抖。
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哈哈。
这是雪宝的第一本书,也是第一本完结的书。
故事是从3月份开始了,绵延了春夏,也总算到了结尾。
一路上,认识了你们,也让我许下要一直写下去,写到写不动的那天的誓言。
寻宝宝、残月宝宝(zero)、萌萌哒公主,流樱飞雪、余温、阿夜还有好多好多人,就不一一细数了。
还是要说一句矫情的谢谢呐~谢谢你们一直陪着我,谢谢你们从以前陪我到现在再到未来。
这本书,很多不如我意的地方,毕竟是随便开文,连大纲都没有,只是想写个关于游戏,关于电竞的故事。
想写一群有血有肉的人,写他们的悲欢离合,热血和青春。
还想写一段甜腻腻的爱情,被宠成一个小朋友。
就是之前还在流行的电话宝宝那样,可爱委屈让人心都软炸。
可笔墨尚浅,技巧拙劣,不能刻画出鲜活丰满的人物与故事。
甚至,好多章节还有水文的感觉。
所以,这本书才会如此扑街吧……都是有原因的。
总之,还挺不满意的,但也有满足。
有你们,满足。
写完一本书,满足。
坚持的自己,满足。
174天,从没断更过一天,满足。
新书,我会努力做到更好。
矫情的话不说太多,
时光漫长,江湖浩大,我们,不说再见~
新书见!
雪宝2018年7月30日,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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