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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目光太灼热,从他的皮肤上一寸寸滚过,林沅想忽视都不可能。
  “干嘛这样看着我?不好看吗?”林沅扯了扯红色的丝绒领结,有点儿不太适应穿正装。
  “好看。”炎霆抱臂倚在墙壁上,唇角往下陷了陷,嗓音很沉,“我的宝贝儿自然是最好看的。”
  林沅乜了他一眼,眼尾微微扬起,带出几分连他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媚意。
  下腹一紧,炎霆的呼吸瞬间变得沉浊起来,口干舌燥,脸上笑意不减,俯身靠近过去,贴着林沅的耳朵低喃,“宝贝不穿衣服更好。”
  “……日。”
  林沅眼睛一眯,抬腿狠狠踩在他的脚背上,还故意用力碾压了几下,“光天化日就发情的老畜生!”
  “已经很晚了,春宵苦短,适合床笫之欢。”炎霆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称呼,并把老畜生三个字贯彻的彻底,一把将林沅抱起来,扔在床上,高大的身形接着覆下去。
  “滚!衣服皱了啊!”林沅抬脚踩在他的胸膛上,慌乱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明天还要订婚呢,不准乱来!”
  林沅很怕热,一到夏天就躲在空调房里,浑身上下都没被阳光舔舐出痕迹,到处的皮肤都很白。
  尤其是一双脚,脚背的弧度恰到高处,清瘦柔韧,白得晃眼。圆润的脚趾微微蜷着,显得小巧可爱。
  炎霆握住眼前细白的脚踝,胸膛剧烈起伏着,像痴汉似的吞咽了口口水。
  挣扎中,林沅只觉脚背突然一凉,诧异地抬头便看见炎霆在自己脚背上亲了一下,而且还准备亲第二下。
  林沅另一只脚毫不犹豫地踹过去,“你脏不脏!”
  “不脏。”炎霆握住他伸出来的另一只脚,低头亲了下细白的脚踝,把痴汉的气质发挥的淋漓尽致,“宝贝浑身都是香的,不脏。”
  被握在手里的脚瑟缩了一下,林沅觉得这男人有毛病,不脏就怪了。
  “不脏你也不准亲。”林沅用力抽会自己的脚,红着耳朵掀起眼皮瞪了他一眼。眼尾湿漉漉的,洇着水光,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凶人,更像是调情。
  “那宝贝你亲亲我。”猛虎突然撒娇,山崩海啸。
  林沅惊愣地眨眨眼,鼓着腮帮子反驳,“我才不亲你的脚,臭!”
  “不亲脚,亲别的地方。”炎霆说完,气势骤然炸开。浓郁的雄性荷尔蒙气息裹狭在周围,一下激的林沅呼吸急促起来。
  炎霆抱起林沅圈在怀里,温热的指腹揉着他发红发烫的耳朵,说出的话流氓的厉害,“宝贝儿,你已经半个月没喂过我了。”
  林沅被他委屈的语气给搞懵了,大眼睛眨啊眨,等回过头来,身上的西装已经皱的不成样子,“你给我滚啊,我的衣服!”
  他挣扎着往床边爬,没爬出多远,就被炎霆粗暴地拽回去,强行禁锢在了身下。
  ……
  ……
  炎霆再畜生,还是有分寸的,没把人折腾得太过。
  倒是苦了别墅里的佣人,大半夜还要清洗和熨烫衣服。
  次日,林沅醒来的时候,炎霆已经收拾干净,精神饱满地端着杯热水坐在床边等他睁眼。
  林沅困得厉害,一点儿也不想起床,蜷在被窝里恹恹地嘟囔,“我们的订婚延期吧。”
  “不行。”炎霆心肠硬得很,丝毫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一把将赖床的小祖宗薅出了被窝。
  订婚典礼在秦家旗下的豪华酒店里举行,请的人也不多,大多都是与炎家有业务往来的其他集团高层。
  炎霆此举目的很明显,就是想让更多人知道林沅是他的人,是他们炎家的一员,是他炎霆携手一生的伴侣。
  也是他心底,谁也不可触碰的逆鳞。
  来的宾客,林沅认识的人屈指可数。他不喜欢见生人,更不喜欢和那些满身铜臭味儿的商人们打交道,懒洋洋地趴在休息室的沙发里,盯着茶几上几盘点心,眼神怨念十足。
  这套西装实在太合身了,一点儿空隙都没有,导致他连块儿点心都不敢吃,一吃就立马体现在肚子上。
  虽说林沅平常对自己的形象不怎么在意,但今天好歹是订婚典礼,会有人拍照和录像的,他可不像留下丑丑的黑历史。
  炎霆去酒店门口接老爷子去了,林沅不想去,在休息室里等得无聊,和茶几上的糕点大眼瞪小眼,正盘算着该怎么吃掉它们的时候,门突然从外面打开了。
  “林沅,你怎么就英年早婚了。你才十八岁啊,现在嫁人不觉得亏得慌吗?”周绪像是提前知道炎霆不在似的,一进屋就吐槽开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伸手往林沅的肩膀上揽,看见他的白西装后,又嗖得一下缩回头,憨憨地挠了挠自己后脑勺,“你穿白衣服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