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即便是太子殿下……不是还有徒儿你么?徒儿,你又这样受人拥戴,一样可以……而且,徒儿,你难道没有发现?四王的古图腾并没有消失,便是白虎王所用的虎尾鞭,也被神秘人送回浮云楼交予你了么?四王依旧可以聚首……”
  姬红衣面不改色,淡淡地道:“这话休要再提,那人素来疼他如亲子,对百姓虽不是爱民如子,却还仁爱,经过这么多的世事,你们还难道看不穿么?百姓只要有好日子过,谁当皇帝对他们皆没有区别,而,关于四王的事,你还是当个据嘴葫芦吧。”
  说话间,已到了若樱入住的房间。
  姬红衣小心翼翼地把若樱放在床铺上,命丫鬟打了水来服侍她睡下。那大丫鬟极为惊讶,起初她以为若樱是位公子,没料到居然是位女子,更没料到还是位国色天香,又万种风情的大美人。后来又看到楼主虽穿着万年不换的潋滟红衣,相貌却与原来有着天差地别。好在她素来聪明,又见过些场面,此时惊异归惊异,却不会没有眼色的大惊小怪。
  见一切弄的妥妥帖帖了,姬红衣又伸手摸了摸被子,看够不够绵软,那仔细的模样,俨然是个老妈子。
  若樱乖乖躺在床上,黑发如扇子般晕散,肤白若雪,腮边如涂上了胭脂,红唇娇艳欲滴,在灿灿的宫灯的照耀下,当真是人面桃花,艳色入骨。姬红衣在她床前默默站立半晌,直到听到外面更夫打更的声音才醒过神来。
  他只觉得心头怅然若失,无意识的将双手握紧,眸色变得更是幽深,仿若想留住那份轻盈和香软。他吩咐丫鬟要悉心照料,有什么事直接禀报他,随后慢条斯理的走了出去。
  微雨散人还在外面等他。两人沉默着走回水榭。
  微雨散人替两人斟上酒,执着杯子语重心长地道:“真乃红颜祸水啊!自古就有美人误国之说,爱徒,师傅听说双生子大多喜好相同,徒儿你绝顶聪明,切记莫要重蹈复辙,这女人么,你只要想着三尺黄土下,她只是红粉骷髅,那便没有什么看不开了的,都是些过眼云烟。”
  姬红衣只觉得怀中犹似还残留着若樱身上特有的幽香和酒香,这香气似在他心里生了根,萦绕不断。他执着酒杯,默默的踱到水榭栏杆处,凭栏望着水面那几朵睡莲,默不出声。
  半晌之后仅是淡淡一晒,仰首饮尽杯中酒:“老头,你多心了,这浮云楼本是他的,她是他爱若生命的人,我自然得帮他护着。”
  “真的是这样么?”微雨散人却是个不好糊弄的,半信半疑望着他寥落的修长背影。
  “当然!”姬红衣望着清澈的水面如是说,眸色波澜不惊,神色淡然而然。
  微雨散人为让自己心安,特特的跑到他身边去观察,左看看,右瞧瞧,见他脸上的表情滴水不漏,话也说的斩钉截铁,总算放心的吁了一口气,无限唏嘘感叹地道:“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为了不让爱徒你泥足深陷,为师可谓是殚精竭虑,不惜牺牲了宝贵的名声,自领了个拐骗之罪,徒儿啊,你可要记得为师的好……”
  他一副劳苦功高,牺牲良多的苦情模样,开始喋喋不休的现身说教:“想当年为师意气风华,横行江湖时,何尝不是为女人要死要活的,最后还不是落到如此下场,男人还是无情些好,无情不似多情苦。”
  姬红衣望着他唱作俱佳的模样,微微一笑:“当然记得,我会在弑师时候,记得让你选一种干脆的死法,让你不至于死的太难看太痛苦,足以报答你的一番良苦用心了吧?”
  微雨散人头摇的像拨浪鼓,连连摆手:“为师为徒儿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在所不惜,在所不惜……何况为师这点牺牲真的是不值一提,太微不足道,咱们师徒都忘了吧,忘了吧!”
  姬红衣再次微微一笑,那笑容虽然美绝尘寰,却也寂寞如雪。虽红衣黑发,风姿卓然,但柔美月下的身影,却孤高清冷,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黯然销魂。
  ……
  江南玉锦城。
  一座气势不凡的深宅大院,大门修的豪华气派,两个大狮子立于门前,院门上的牌匾写着:度日山庄。山庄里面修建的富丽堂皇,犹如朝中官员的府邸。
  气氛尤为沉闷的房间内,一黑色劲装打分的身影正抱拳向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禀报:“老爷,属下派人多处查访,几乎将奉州翻了个遍,皆没有见到那两人,但也没有这两人出城的信息。”
  中年男子一身锦缎绸衫,面皮白净无须,皮肤细腻光滑,眉毛清疏,容貌平淡无奇,纤细狭长的眼睛精光闪光,却满是却满是阴毒的狠辣,浑身上下皆是森冷的阴寒之气。
  听到黑衣男子的禀报,中年男子伸手对屋中阴影里的一个黑影做了个请的手势,他的手掌与寻常人的不同,手掌特别肥厚硕大,应该是练了某种霸道的武功所致。看他脸上的神色,对那黑影倒有几分恭敬和小心翼翼。“先生,请!”
  他一开口,声音更是与众不同,不像男子嗓音那么粗,反倒有些像女子的声音,带着一股尖利。这尖细的声音让他身上少了几分阳刚之气,多了几分女子的阴柔。
  阴影里的黑影走了出来,他披着黑色的连帽斗篷,垂着头,一张脸全部藏在黑色宽大帽子里。对于中年人待他如上宾的态度视为理所当然,除了点点头,他即便是低着头,依旧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倨傲之感。
  “先生,你怎么看这件事?”中午男子浑身上下固然有些阴柔,但行动和说话却仍保留男子的果断和魄力。
  黑影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道:“江爷无需担心他们,事情已然过了许多日子,又离了奉州多日,并未听到一丝半点关于那晚的风声,想必是两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还是把精力放回到重头戏上吧!”
  他的声音极为低哑,粗嘎难听,是个男人的声音,但江爷听了他的话却显然是松了一口气:“有先生这句话就够了,先生有所不知……并非我小题大作,只是上次有个女子,事后本以为她早已气绝身亡,谁知下人把她扔到乱坟岗之后,她居然还留有一口气从乱坟岗爬出来,她出来后逢人便乱说一气,将老爷我的所作所为差点公之于众,气煞我也!”
  他顿了顿,尖细的嗓音含上愤恨,似欲吃人一般:“为此,我费了许多银钱和功夫才将此事掩了下来,但自那以后,我大善人的名声或多或少受了些影响,再去青楼寻快活,便没有什么姐儿愿意服侍我了,只能暗自抓了些女人回来,上次在奉州一时大意了,才弄死了那个姐儿,这玉锦城离奉州不远,我也是怕有多嘴多舌之人……如果这次的事情再暴露出来,那便是证实了前言,我的名声就会受到大大的损害。”
  黑影依旧不多话,沉默了片刻方道:“事情并没有到不可转圜的地步,江爷财富力强,等事情成功后,那些谣言自会不攻自破,江爷到时依旧会是受人尊敬的大好人,委实不必过于担心。”
  他的话让江爷犹如吃了定心丸,脸色和神情都有所缓解。
  正在这时,外间传来管家的声音:“老爷,庄外来了一群客人,看装束非富即贵,出手非常阔绰,似从京城而来,他们想在山庄内借住一宿,老爷要不要前去看看?”
  屋内的江老爷脸色微沉,因武林大会要在玉锦城召开,最近已有不少江湖好汉早早抵达了玉锦城,这些人想必也是为武林大会而来,他略一沉吟:“也好,安管家你先去,老爷我随后就到。”
  度日山庄,宽阔的朱漆大门前。
  青石垒成的台阶下,几辆豪华的马车停在路边,有十来骑身姿矫健的随从端坐在高大的骏马上,为首的侍卫一脸的精明强悍,正下了马,恭敬的拱手向马车里面的人禀报。
  乍一看,还未见到马车里的主子,光这十几个侍卫就鲜衣怒马,气势非凡。江老爷阅人无数,非常有眼色,连忙堆着笑脸迎了上去,殷勤地招呼马车里的人:“不知哪位贵客到此?有失远迎,莫怪莫怪!里面请。”
  他的声音带着惯有的尖细,虽然很热情,听在为首的侍卫耳里却有些怪异,他顿了顿,若无其事的转头抱拳:“久闻江老爷老爷义薄云天,仗义疏财,大善人的名声十里八乡尽人皆知,我家主人路过贵宝地,稀罕这里风景怡人,想到贵庄借住一宿,不知江老爷方便否?”
  江老爷素来热情好客,便是个乞丐上门都能得到杀鸡炖鸭的招待,何况客人排场不小,急忙伸手相邀:“方便方便,求之不得,贵客远道而来,多有怠慢之处,还请见谅。”
  转眼间,马车里的贵客相继下车。
  江老爷抬首望去,只见一行人缓缓行来,为首之人步履翩然,优雅之中贵气逼人。
  他身材高挑,肩宽腿长,着了一身紫色锦衣,在衣领、袖口处以金线滚边,白玉腰带束着劲腰,悬着价值不菲的玉佩,黑色披风绣金,在他身后随风轻轻舞动,更衬得身姿颀长挺拔。
  他的怀中还抱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娃娃。
  那小娃娃生的嫩嫩白白的,娇娇贵贵,转着清澈漆黑的大眼睛,仰着小脸,一脸新鲜好奇的打量着周围,因起了风,他穿了身紫色的小褙子,衣领和袖口滚了白色的狐狸毛,露出两只着嫩黄色锦衫的小手臂,衬得他的小脸蛋儿如同冰雕玉琢一般。
  江老爷一看这小娃儿,顿时魂都没有,口水直流,险些冲上去抱着他逗他玩。好在尚有一丝理智拉住了他,并没有做出过激的举动将客人吓跑,转而和贵客寒喧起来。
  离得近了,江老爷才发现客人生得俊眉凤眸,挺鼻薄唇,面色虽有几分不近人情的冰冷和邪美,但依旧俊美绝伦,人若谪仙,像个发光体般吸引着世人追随的目光,摄人心魄的魅力当真是无远弗届。
  而这时候江老爷才发现,还有一位身材高大威猛的老者与他并肩而行,这老者虽须发皆白,但精神矍铄,健步如飞,一看就是个练家子,岁月的侵蚀和沧桑巨变,竟不曾折损他半分风华。
  不用说,这一行人不是别人,正是来江南参加武大会的萧冠泓和楚老王爷,还有首次出门找娘的楚昊。他们已抵达江南,
  萧冠泓等人沿着那宽阔的青石道拾级而上,很快就被满面笑容的江老爷迎进山庄内。
  萧冠泓听江老爷的声音有些尖利,又面皮白净无须,心中念头一转,便猜到了他定然是个太监般的男人。只是心中有些疑惑,他打小在皇宫中长大,一应起居饮食皆由太监和宫女打理,接触的太监不知凡几,那些太监因去了势,又在宫中,日常行为中免不了和女子一样有些阴柔之气,除了阴阳怪气以外,他们好些个都喜欢翘着兰花指,在脸上涂上白粉作女人状。
  这个江老爷一样少了些阳刚,多了些阴柔,但行为举止绝对不女里女气,相反还颇有大男人的霸气。
  山庄占地颇广,此刻正是倦鸟归林之时,宽大的庭院在渐深渐浓的暮色里慢慢模糊,似乎想随暮色一起消失似的,秋风扫过,树上的黄叶随风而落,桂花洒满一地,香气袭人。
  江老爷真是太喜欢楚昊了,一边带着萧冠泓等人前行,一边嘬起嘴唇学鸟叫,以此吸引楚昊的注意力。果然,楚昊被他嘴里发出的清脆鸟叫声所吸引,先是把水汪汪的眼睛睁的圆溜溜,很是好奇的打量这个陌生人,随后将手里的布娃娃交给后面亦步亦趋的奶娘。
  空出手来之后,他就拍着白生生的小爪子笑了起来,奶声奶气的道:“小鸟,父……”
  萧冠泓微不可见的“嗯”了一声,打断楚昊未出口的话语。楚昊抬头,见到父王正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眸色意味不明,他人小鬼大,萧冠泓一路上叮咛过他无数回还是起了作用,立刻反应过来:“小鸟,爹,有小鸟……”
  “乖!”萧冠泓嘴角微翘,满意的颌了颌首:“知道了,不是真的小鸟,这是江老爷在逗你玩呢。”
  楚昊似懂非懂,依旧一脸好奇的望着江老爷,末了,他学着江老爷嘬起红红的小嘴,却不知道发何发声,只能一脸迷茫且无辜地发出叭叽叭叽声,模样童真可爱,惹得老王爷和众人都笑了起来。
  后面被人拎着的婴鸟听得不耐烦了,极想要吼出来,它才是鸟好不好!奈何因为它行为不检——老是鹦鹉学舌,众人怕它一张嘴暴了行迹,便将它一张镰刀似的长喙用布条捆着。它急不可耐也不顶用,只能愤愤地拍打着五彩斑斓的一对翅膀,发出扑楞楞地声音,提醒众人自己的存在……
  ……
  若樱一行人也来到了江南玉锦城,起初她的目的是假装为救红衣而来,遇到红衣后依旧不改初衷,因为浮云楼收到了武林盟主发的英雄帖,红衣乃是武林大会的重要人物。
  现下她改了主意。她一直对那个江老爷草菅人命的行径耿耿于怀,若不是红衣一再劝说这事另有蹊跷,她一定会追查到底。但事情就是那么赶巧,她无意中发现那个江老爷居然跟他们路线相同,也是往玉锦城而行。这样她少不得多多注意那个江老爷,防着他故态复萌,又跑去残害人命。
  奉州离玉锦城倒没有多远,到了浮云堂玉锦城的分堂住下。若樱才得知这江度也是大有来头。
  江家世代经商,几代下来,累积了庞大的财富,可谓富的冒油,拥有一个风景如画的度日山庄,只是江家一直是财旺人不旺,也不知是何故?江家每代的家主妻妾没少娶,可就是广播种,不收丁。久而久之,这寻常人家的弄璋弄瓦之喜,倒成了江家说不出口的痛。
  所以,江家世代都行善积德,广善布施,哪里修桥补路皆少不了江家出银子,指望着多行善事,多结善缘,好为后代积福积德。
  到了江度这一代,生意更是广布天下,可谓财源滚滚,但依旧子嗣稀少,江度已过不惑之年,妻妾也有几房,却一个儿子都没有,不说儿子,便是女儿都不曾有一个。为此,江度没少做善事,比起祖宗们做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这样那样的善举,江度不仅在玉锦城有大善人之,仗义疏财的名声更是传了老远。
  你说这样一个积善行德之人,却做出那样残忍之事?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而且以江度现在的好名声,说出去别人都会冲你吐唾沫星子。若樱虽觉得江度行善的举动值得人称赞,但她无法说出违心之语,更无法替江度找理由开脱那日的杀人之罪。
  更何况,江度那日在万花楼是真的对她起了杀意。
  红衣对若樱的性子可谓了如指掌,知道如果不把江度的事查清楚,她肯定永远无法释怀,但这个江度的行为着实诡异,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彻查清楚的。他不想若樱涉险,便天天看她看的紧,前脚跟后脚的,让她始终无法去度日山庄查看。
  奈何一到了玉锦城,因红衣身份的重要性,聂轻风早早便派人来邀请他去轻风山庄,道是有事相商。红衣自是要带若樱一起去,若樱却不乐意做跟屁虫。
  红衣现在露出了本来面目,他生得那样天怒人怨,风华绝代,行走江湖,走到哪里都极招桃花。
  又因为他对若樱的重视,那些桃花在起初不清楚若樱的身份,到后来打听清楚了之后,个个皆对若樱怒目而视,生吃了她的心都有。女人的妒忌心真可怕!若樱觉得自己已经够倒霉的了,无缘无故惹弄影和马从香的白眼就算了,犯不着再惹来一堆女人的白眼。
  须知,众怒难犯,她真的、真的、吃不消这些美人恩啊!
  说到弄影,她是在若樱他们到达玉锦城之后赶过来的。
  弄影远远的见到姬红衣一身飞扬嚣张的红衣立在那里,便露了几分喜色,待走到近些,看到他已取下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弄影眼中的光芒瞬间灿烂的连天上的太阳都自愧不如,激动的不知如何是好,差点语无伦次:“楼主……你终于愿意以本来面目示人了么?”
  若樱在一旁抿着嘴儿窃笑。
  直到现在,若樱才知道弄影真正的身份——弄影姓花,父亲便是这浮云楼的创始人。
  花楼主机缘巧合下认识了红衣,他很欣赏这个少年,再加上内伤发作,便把浮云楼交给红衣。没过多久,花楼主便驾鹤西归了,临死前,将唯一的女儿花弄影托付给红衣照顾。
  姬红衣莞尔一笑,云淡风轻地道:“不过是一张臭皮囊而已,一叶障目,无关紧要。”
  他长发如墨,衣带当风,桃花眼儿顾盼含情,令人魂为之夺,心为之动!实在不好形容。弄影竟收不回目光,只顾痴痴瞧着他,目光中全是眷恋痴迷,毫不加以掩饰。
  若樱和微雨散人相视一笑,这些天他们已经看到太多这样的情况发生。因武林大会之故,玉锦城变得热闹无比,江湖人士越来越多,好些行走江湖的侠女,不管老的少的,都会将目光投到红衣身上,且半天都收不回来。若樱有次开玩笑,说经过这次武林大会,天下第一楼名声响亮的恐怕要一路直达天庭,至于原因——众神仙都会自动忽略,但浮云楼主是个天下少有的美男子,只怕住在月宫里的嫦娥都会听说。
  彼时,马从龙兄妹也在大厅里,他们兄妹俩也是来参加武林大会的。
  马从香先若有若无的瞥了若樱一眼,那眼神似长了刺一样,然后才走到回不过神来的花弄影面前,娇笑道:“花姐姐这是怎么啦?可是得了失魂症?楼主恢复样貌都好多天了,想必姐姐隔的远,还不曾知道,我们可都看了好些日子。”
  不光是花弄形一怔之后醒过神来,连若樱也是一怔,悄声问身边的微雨散人:“这两人有旧怨?马姑娘一向既温柔又端庄,进退得宜,今儿怎么这么……我还以为只有外面的侠女这样,想不到楼里的火药味似乎更浓啊!”
  微雨散人也压低声音,故作神秘道:“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吧!早些年就开始为楼主争风吃醋了,还曾大打出手,后来言归于好,今儿不知怎的,马姑娘挑衅的意味十足。”说罢,他若有所思的瞄了一眼若樱,心里暗自觉得眼前这个才是罪魁祸首。
  若樱觉得他眼神异样,不解其意,遂瞪眼怀疑地道:“这么看着我做甚?难不成你良心发现?自愿让我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
  他们在这边凑在一起区区拱拱,那边花弄影醒过神来后,却毫不留情的开始反击马从香:“谢马妹妹的提醒,不过,平日里楼里没有外人时,楼主也会取下面具,我自是见的多了,只是楼主一向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做,如今乍然看到,倒是令弄影吃了一惊。”
  她张口闭口皆是外人和楼里,口气却又是那般随意自然,仿佛并没有意有所指,听在马从香耳里却恁是刺耳,她怎么咽不下这口气,当下就冷冷一笑:“是啊,楼主算是突然袭击了一把,不过,楼主也不算专美于前哦,有人和楼主一样同时除的面具,只不过呀……”她眼角似是而非的斜瞟了若樱一眼,故意拉长了声音,酸溜溜地娇声道:“只不过呀……人家吸引的是众男人的目光。”
  花弄影这时已经恢复了正常,把目光从红衣身上转到他人身上。一眼就扫到若樱那里,再加上又看到微雨散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的剜了若樱一眼,忿忿地道:“个祸害,楼里的人全数出动,找你找的鸡飞狗跳,生怕你个傻瓜让人卖了,你倒好,跟我在这里悠哉悠域的穷快活!”
  若樱知道她说的是实话,心生惭愧,急忙走过去拉着她的手道:“是我的不是,你原谅我吧,我也是耳根子软,轻信了奸人馋言,但我的出发点是好的。”反正她把一切过错推到微雨散人身上就对了,横竖他老人家是“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微雨散人死猪不怕开水烫,不但不惭愧,反而一副邀功的口吻:“哎,花大小姐莫怪莫怪,本散人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就是想带她出来散散心,指不定这病就好了,你们看,她现在是不是好多了?”
  花弄影也算尽心心力的照料了若樱好一段日子,这阿猫阿狗在一起相处久了还有感情呢,何况还是个人,所以她对若樱还是有几份感情的,先前说那些过激的话,也只是因为看红衣为治好若樱身上的毒,那架式简直有些不顾一切了,怎么说这浮云楼也是她爹的心血,不管好不好,她总不希望浮云楼毁掉,所以难免顾全大局了些。
  再则,她不是木头,感觉到红衣对若樱的感情非同寻常,心里肯定妒忌和酸涩的情绪是免不了要有的,故此,她对若樱这个始作俑者,便没有什么好脸色。
  实际上,花弄影心里明镜儿似的,若樱跟红衣绝无可能在一起,这个无须多言,大家心照不宣。
  再说若樱被微雨散人骗走后,花弄影是真着急,她是见过若樱毒发时的情景的,连华那和楼主都在一旁束手无策,干着急,这要一出去,又没带药在身上,真毒发,那光景她都不敢想像。
  这会子见若樱安然无恙,她还不放心,又拉过来上上下下的打量。见若樱竟着一身红色的留仙裙,露出一段欺霜赛雪的秀颈,广袖缥缈,宽宽的腰封束腰,越发显得纤腰一握。
  长发未绾,只在头上戴一款价值连城的精美头链,璀璨动人的宝石垂在雪白的额间,使得她顾盼生辉的双眸越发的流光溢彩,摄人心魄。一头柔滑的青丝随风飞扬,似一泓瀑布倾泻而下,垂至腰膝处,行走间款款动人,步若莲华。秋阳的照耀下,当真美丽不可方物!
  花弄影心下暗叹:怪道说那宛若神祗一般的摄政王还在疯狂的寻找他的王妃,皇帝和大臣想千方、设百计的想让摄政王安心朝政,不知弄了多少绝色佳人送到摄政王府,据说其中还有两位肖似凤王妃,可都被摄政王不屑一顾的拒之门外!
  说拒之门外过份了点,是照老规矩办,将那些难得的美人全送给部将,为妻为妾随他们的意。反正瞅着摄政王那架式,没有王妃他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当和尚。
  可萧冠泓要找着若樱呢,那也还是有点难度的,不说浮云楼上下封锁了消息,单是一样就够萧冠泓比较被动的,因为他怎么也不可能将自己王妃的画像贴出来啊,只能派人满天下闷不吭声的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