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网 > 都市 > 非婚生依赖 > 第111章
  “你定了日子告诉我,我尽量赶过来。”
  saki走了,聂尧臣才终于坐回母子身边:“你们刚才聊什么?”
  “聂先生耳聪目明,手眼通天,还能不知道我们聊什么?”
  “我看她好像对我很戒备的样子,就没过来凑热闹。”
  元熙打趣他:“哟,升级当爸爸了就是不一样,我们臣臣子什么时候还能从别人脸上猜出对方的心理了?”
  “什么人不喜欢我,我还是知道的。”
  “可怜巴巴……”元熙一边嘟囔,一边逗弄怀里的宝宝。
  她身上刀口未愈,聂尧臣不敢让她长时间抱着孩子,叫月嫂来把孩子抱出去哄睡。
  “传说中的开乳师怎么还没来?”元熙朝门外张望,“等会儿宝宝醒了就要吃奶了。”
  “他们最近都吃奶粉,不差这一顿。开奶……听说很痛?”
  他一副心有戚戚焉的模样,元熙好笑,“又不是给你开,你怕什么?”
  “我不怕痛,但我怕你痛。”
  啧啧,这人说起甜言蜜语简直一套一套迷死人了,偏他自己还毫无自觉。
  元熙拍了拍床边的位置,示意他坐过来,然后依偎在他肩头:“你不是问我们刚才聊了什么吗?元卉说,她现在自己开了经纪公司,要是你欺负我呢,就让我去投奔她。”
  “我为什么要欺负你?”
  “不知道啊,男人嘛,喜新厌旧、见异思迁都是家常便饭。”
  “我不会。”
  “一辈子长着呢,谁说得准。不过有娘家人撑腰我就有底气了,其实看她过得好,我也安心。”
  聂尧臣揽住她肩头:“今后你可以常跟她往来,叫她来家里做客。”
  “我也可以去看她啊,她说她以前拍过一些影视剧,以后要是恢复了工作大概也会接剧本吧?我是不是可以去探班?”
  他不说话,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怎么了,怕我去探班看上哪个大明星?还是担心我真的去跟元卉搞事业,丢下你不管啊?”
  聂尧臣似乎斟酌了一下,才说:“你……什么时候想去找你妹妹都可以,但如果真的要离开,一定要事先跟我说。”
  “离开?离开哪里?我现在除了你呀,还有两个小宝贝,怎么可能说离开就离开?”
  “我们的妈妈当年不也说离开就离开了吗?”
  元熙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他在担心什么。
  他身边唯一的,也是最亲密的人,就是在另一个顶着相似面孔的人出现之后再也没回来,继而将他的人生带向无法回转的旋涡。
  如今这种情形重现,他本能的感到害怕。
  “傻子。”她轻嗤,“这怎么能一样呢?”
  他却坚持:“你能答应我吗?”
  “嗯,我答应你,假如我哪天真的要走,一定提前告诉你,让你知道。”
  聂尧臣终于松了口气似的,但很快又像后怕似的抱紧她。
  他们历尽万难才走到今天,当然最好永远都不要再分开。
  两个小宝宝终于吃上了母乳,元熙也可以出院了。
  聂尧臣问:“你出院的事,要不要告诉她?”
  他们都很清楚,这个“她”指的是蒋虹。
  “不用了。”元熙表现得很冷淡,“眼不见为净,我们出院了她也用不着悄悄来看我,安心养病吧。”
  英正华的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尚算是风平浪静,有时她也怀疑之前自己是不是想太多了,并没有什么其他共犯,唯一的知情人就是蒋虹本人。她算不算共犯,还要看她参与程度有多深,等她康复得差不多了,警方想必还要找她问话的,因此她的病情不是他们想瞒就能瞒得住。
  如果她手上也沾着父亲袁正青和聂尧臣妈妈的鲜血,那么该赎罪就赎罪,该坐牢坐牢,这是法律底线,她绝不姑息。
  “你后来又去墓地看过你妈妈吗?”元熙问。
  聂尧臣摇头说没有,只在下葬的时候去过。
  “你现在升级做了爸爸,不打算去告诉她吗?”
  “她已经死了,我说什么,她也听不见。”
  元熙暗自叹了口气。
  他看出来了,问道:“你觉得我应该去跟她说话?”
  “其实人死了不一定是真的死了,只要我们还记得她,你明白吗?”
  看神情,他不是很明白。
  元熙说:“没关系,现在不去也无所谓,等到扫墓的时候,我陪你一起去。”
  养儿方知父母恩,她其实也有很多话想跟精心照顾过她的聂太太说。
  …
  照聂尧臣和元熙两人的意思,带着孩子住在春江华庭的房子里,维持现状是最好不过的。
  然而聂家人显然不这么想,聂松之前所说的等孩子出生后要全家坐下商讨两人和孩子的未来,真不是说说而已,
  元熙本来不想去,但聂老爷子也在,想想老人家之前对他们两人的信任和支持,她心有不忍。
  老人家见了两个小重孙,果然笑得脸都开了花,聂家老一辈那种严肃感荡然无存,只问她:“取名字了没有?夜里哭不哭啊?”
  许久没有露面的聂权在旁边酸道:“您就别瞎操心了,人家还不一定让孩子姓聂呢!”
  之前命案的嫌疑落在他头上,经济上又闹了亏空,他着实委顿了一阵子,头发都白了好多。如今证实案子跟他没关系,且闫娇娇跟他复合之后,他也不愁没钱没权的问题了,自己家里不放权给他,他还不能上外头自己找去么!反正闫娇娇继承来的公司,她是一把手,他就能当二把手,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么一来,他又意气风发了,但跟赵元熙之间的嫌隙并不因此就能抹掉,这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想母凭子贵嫁进聂家来,他当然第一个不乐意。
  然而聂鲲鹏并不理会他,对元熙道:“其实今天叫你们过来,也是有几件事想跟你们商量。原本你们住在公寓里,也挺好的,做什么都方便。但现在多出两个孩子,那房子是不是就有点小了?将来孩子大一些,会跑会跳了,活动的空间肯定越大越好。我是想着,两个孩子出生,我这个做太爷爷的也没什么礼物可以送给他们,不如给他们换套大一点的房子。地方你们随便挑,有看中的就告诉我,我来买。”
  聂权一听更酸了,想当初他离婚后房子给了前妻,自己没地儿住都只能回半山道的老房子,也没见老父亲慷慨如斯说给他送套新房,现在两个孩子刚从娘胎出来就能白得一套大房子?
  元熙其实并不想要:“您这礼物太贵重了,两个宝宝都还没到闹腾的年纪,等过几年真有需要的话,我们自己换吧。”
  “你们也不用有负担。”聂坤鹏道,“其实我是打算把半山道那房子卖了,钱就给你们换这个房子,不从我的账头里出,谁也不要觉得吃亏。”
  他这样的人家,早有律师拟定好了遗嘱,自己往生之后遗产怎么分配都安排得明明白白,不会让儿孙吃亏。
  唯有这一桩,他觉得愧对聂尧臣和袁家这丫头,再说他死后,聂家花园又留给谁比较合适?
  聂尧臣蹙眉:“你要卖掉那房子?”
  “嗯。不是要卖,而是已经有买主出价了。我觉得挺公道,卖给他也合适。”
  “买主是谁?”
  女主人的尸骨在花园中埋了二十年,什么人会买下这样一座“凶宅”?
  “说起来你们也都认识的,就是曲家那小子嘛!”
  曲嘉明?
  聂尧臣跟元熙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
  “他买这房子做什么?”
  “他说捐建了一个什么大学的基金会,拿来当做办公地点也不错,不自住也就不介意那房子里发生过什么了。”聂老爷子笑了笑,“曲家这小子跟你一样,从小跟就跟周围的同龄人不同。难怪你跟曲家姑娘合不来,倒跟他惺惺相惜。也好啊,我们两家就算做不成亲家,到了你们这一代,总算也没断了往来。”
  聂尧臣跟元熙又对视一眼。
  曲嘉明八成是捐建了跟公安大学的刑事科学研究所有关的基金,老爷子要是知道他另一重身份,恐怕就没这么云淡风轻了。
  也难怪他不在意那房子里发生过什么。
  第124章 符合嫁入豪门的想象
  “你们觉得这个方案如何啊?”聂坤鹏问。
  其实半山湾的花园洋房能卖给曲嘉明当然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这个家里不管是聂尧臣还是父辈的聂松、聂权他们都不可能去住那个房子了,空在那里很快就会杂草丛生,荒芜不堪,倒不如有人能把它合理利用起来。
  但拿这笔钱再去买新房子就要从长计议。
  聂尧臣看得很明白,假如在经济上有过多牵扯,则感情上一定会受到限制。他无法体会别人的感受,事事要照顾家人的情绪让他疲惫不堪,尤其在选择伴侣的问题上,他已经一而再的让元熙没有安全感,不想再为顾忌家里人的意见而伤害她和孩子了。
  首先明白他这层顾虑的人竟然是父亲聂松。
  他呷了口杯子里的普洱:“是不是不结婚都不愿意再进这个家门了,连我们长辈给的东西都不肯收?”
  说完还看了赵元熙一眼,很显然他看得出两人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人还是她。
  聂尧臣以沉默回应,这基本就是默认回答“是”。
  老爷子叹了口气:“哎,也是怪我,当初一厢情愿想让你们跟曲家丫头结婚,没想过你们都长大了,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更没想到还有阿臣妈妈的事……你放心,现在跟之前也不同了,孩子都有了,我还能逼着你跟其他人结婚吗?那我这老头子成什么人了,聂家也没倒贴外家到这个程度。”
  “今天叫你们来,其实主要也是要商量你们俩的婚事。”聂松难得缓和了语气,像个真正的父亲那样,“不管以前有过什么样的误会,现在为小朋友着想,也该把正事儿提上议程了,不能再任性下去。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提出来,能满足的我们尽量满足。”
  赵元熙知道这话是说给她听的,普通人家谈婚论嫁也必定双方要坐下谈谈条件,大到彩礼嫁妆,小到婚礼细节,都不再是两个人的事儿,而是两个家族的。
  “我没什么要求,只有一条,我想让宝宝跟我姓。”
  宝宝有两个,其实只要一个跟她姓就行,但她故意没讲的很明白,就是想看看聂家人的反应。
  聂权哼笑,还真让他给说着了啊,这女人还不一定让孩子姓聂呢!
  其实他想说得更直白更狠点的——孩子都不一定是聂家的!不过他没这胆子。
  聂老爷子倒是很平静,问聂尧臣:“你是孩子的爸爸,你觉得呢?”
  “我没问题。”他更淡然,握住身边人的手,“元熙拼上性命生下的孩子,跟她姓很合理。”
  他付出了什么?无数快感中附带的一枚,不,或许是两枚小蝌蚪?
  他甚至到现在仍对自己能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充满怀疑。
  他觉得自己都是个瑕疵品,对所谓的传宗接代没有什么执念,孩子跟妈妈姓也很合理。
  聂家人个个喜怒不形于色,聂松也神色如常,看不出特别情绪:“你们年轻人的事,自己做决定就好。不过赵小姐……以后也该改口叫你元熙了,你妈妈那边会不会有什么想法,要不要等她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