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口锅开始工作,煮爪爪。
第一口的火焰从锅底到了锅里,很快就把锅内的废水燃烧殆尽。洗干净锅以后,清水重新出现在锅里。大锅内无数的小冰块凭空生成,噼里啪啦地砸进水里。
宴长光一边顺手把爪尖扔进火焰里煅烧,一边往正在煮爪爪的锅里,调入盐糖提味。
略微调整了下时间流速,爪爪很快就煮好了。煮熟的爪爪飞到冰水里,滚烫的爪爪在冰水的作用下,温度骤降,瞬息就凉了。热胀冷缩,冰过的爪爪会变得十分紧致脆口。
爪爪做好后,宴长光掏出三个精致的小坛。坛子只有电饭煲大,不过里面刻了空间阵纹,能容纳比坛身大许多的东西。
分别往坛底铺了一层厚厚的泡椒,倒入泡椒水,冷却过的爪爪自动从锅里飞起,在空中甩了甩身体。甩干水分后,爪爪分三路,飞进三个坛子里。
装好爪爪后,再往上面铺一层泡椒,加足泡椒水,将坛口密封,把坛子的时间单独往后调几天,泡爪就腌制好了。
泡爪做好的第一时间,原本还在认真训练的同舟小队就瞬间窜了过来。显然训练是真训练,但一直有在留意这边,也是真留意。
除了他们之外,殷勤民也是很快赶到。取走一坛泡爪和煅烧好的爪尖。
甫一开盖,泡爪特有的酸香就飘了出来,闻着就让人嘴巴里忍不住分泌唾液。淡黄的泡椒在坛里沉沉浮浮,各种爪爪混杂在一起,却丝毫不显得凌乱。米黄的鸡爪、云朵一样雪白的排云鹤爪、天山冰雪一样晶莹剔透的天山雀爪,还有墨玉一样乌色的墨玉雁爪,粉嫩犹如桃花一般的轻绯莺爪,各色爪爪毫无规律地堆在坛子里,虽然颜色不一样,却硬是有种彩虹一样的美感。
然而谁也顾不上欣赏这样的美丽。众人迫不及待地洗干净手,各自挑了一块爪爪开啃。
大概是好奇什么先吃什么。和其他人纷纷选择灵鸟爪爪不同,宴长光选的是变异鸡爪。吃起来和卤鸡爪不一样,泡椒鸡爪又是另一种风味。泡椒的滋味很浓,辣爽十足,又带着一点点酸。
爪爪皮脆筋弹,连接着骨头的那层关节脆骨也能啃下来吃,非常有嚼劲。啃起来超过瘾。爪爪肉不多,一截巴掌长的鸡爪要啃干净,得花十来分钟,是种十分好拿来消磨时间的小零嘴了。嘴巴寂寞的时候啃一根,又解馋又打发时间。
宴长光选的这根还带了掌中宝,滚圆的一块肉咬起来别提多满足了。一口下去丁点骨头都没有,咀嚼起来满口酸香。
吃完变异鸡爪,宴长光又挑了一根轻绯莺爪。别看轻绯莺名字和颜色都十分少女,但人不可貌相,鸟也一样。今天拿来做泡爪的几种禽类里,就属轻绯莺最凶。一只能打其他鸟一群。
因而轻绯莺的爪爪也很配得上它凶残的名声。堪称杀器的爪爪,即使颜色粉嫩,又去掉了威慑力最大的锋利爪尖,但从爪爪的口感上,也能品出一二来。经常活动,被作为武器来使的莺爪,爪肉比鸡爪更劲瘦紧实。啃骨头的时候,口感更好。
看着粉糯糯的,吃起来却丝毫不糯。爪爪的皮极其薄脆,牙齿磕碰上的时候,就像是咬住了冰糖葫芦外面裹着的那一层薄薄的糖脆皮。脆皮一下子就破开来,嘎嘣脆。里面没什么肉,但筋很多,又粗又大条。拿牙齿撕咬下来,极其Q弹。而且还很入味,肉筋吃着不会像是在嚼橡胶。又酸又辣,耐吃又不费牙。
和莺爪不同,看着乌漆墨黑,油润如墨玉雕成的墨玉雁爪,吃起来却不是玉石一样的坚硬。雁爪吃着像是在吃龟苓膏,略带一丝苦味。除了微韧的表皮之外,破开爪皮后,里面的肉筋十分好咬,像龟苓膏一样软嫩。配上泡椒的味道,让人吃了还想吃。雁爪也有降火的功效,宴长光特意加了这个,就是为了防止大家辣的东西吃太多,上火。
天山雀爪是几种爪爪里最小的那种,就连变异鸡爪,都比它大个一些。但小有小的好处,腌泡了几天之后,雀爪连骨头都泡软了。因为雀爪本身就晶莹剔透的关系,能十分清楚地看到爪爪里水晶一样的骨头。看着像水晶,实际上吃起来,是软绵绵的,不像其他鸟爪骨头只能啃关节部位的脆骨吃,或者顶天了,把骨头咬开吸吮汤汁。天山雀爪的骨头,是软乎乎直接就能咬,像是咬了棉花糖一样,轻易就能嚼了往下咽。
不过味道却和棉花糖不同。依旧带有泡椒的酸辣。
排云鹤爪就很常规,除了比鸡爪稍微多点肉之外,吃着倒没太大不同。不过好吃倒是一样好吃。
泡爪总共有三坛。殷勤民带走一坛。原本剩下两坛是现吃一坛,最后一坛宴长光准备留着让路微言收进空间里,他们出任务赶路的时候无聊可以拿出来啃啃。不过各种爪爪啃下来,宴长光默默地把还没开封的那坛,收进了须弥芥子里。
幸好话还没说出口,反悔了也没人知道。零嘴什么的,其实他自己也很需要。平常翻菜谱的时候,就很适合拿着磨牙。
不知道零食被克扣的同舟小队,依旧拿着爪爪啃得津津有味。因为宴长光做得够多,哪怕一分为三,量也还是很可观。即使被宴长光收走了一坛,剩下的那坛其实也很够吃了。一时半会,同舟小队的人也啃不完。
毕竟不是拿来当饭吃。吃了一小部分后,还能剩下很多。收起来足够他们吃好长时间了。这也是宴长光改了主意后,没让人觉出不对的原因。
别人不知道,不代表没发生。出于补偿心理,宴长光又架起锅,准备炒一些田螺。田螺是店里新收到的,和末世前指甲盖大小的田螺不同,变异后的田螺一个个足足有拳头大。
田螺都是活的,养在水里早已经吐干净了泥沙。因为个头太大,没办法嗦,所以就不用去掉田螺尾部。将田螺刷洗干净就能下锅,省了不少事。
炒田螺需要不少配料,宴长光一一备好。架起锅,放水,加入姜蒜,田螺扔进去,生火。田螺焯水祛除掉泥腥气。
焯水后,宴长光往锅里扔了一团火焰,火舌精准地烧掉了腥水和配料,连灰都没留下。但同样在锅里的田螺,却连壳都没碰坏。依旧完好无损,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这控制力!
站在一边守着坛子吃泡爪的路微言,忍不住侧目。颜亮等人见状,有那么一瞬间,想携坛逃跑。
别看了,再看他们也做不到这点!!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做人不能好高骛远。他连控制菜刀切菜都切不利索,更别提这个了。颜亮心有戚戚焉。实在是怕了队长看见宴长光做什么,都能从中得到启发,进而改良到他们训练里的魔鬼作风。
考虑一下他们这些小菜鸡的承受能力行不行,不是谁都是学霸,轻易就能学会。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是不是这个理?!
颜亮等人在心里想好了一连串说服路微言的话。这才勉强镇定下来,没卷着泡爪跑路。
路微言扫了他们一眼,没说什么。之前一直加码是因为知道他们还没到极限,其他人都懂的事,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完全不管这些人在想什么,趁着主人在前面炒田螺,瓜瓜探头探脑地伸出藤蔓,悄悄抓了众人啃完的爪爪骨头就跑。
除了天山雀爪能吃掉之外,剩下的爪爪骨头就吐在一边。大堆的骨头一下子消失了,想不注意到都难。哪怕瓜瓜行动迅疾如风又隐秘也一样。不过瓜瓜的存在压根不是秘密,连火锅都和这株苦瓜藤一起吃过了,何况这些剩饭。
都不是小气的人,路微言甚至还把每样爪爪各拿了一截出来,放到瓜瓜的藤蔓前送给它吃。出乎意料的举动,差点惊掉了其他人的眼睛。
给瓜的?
面对主动送上门的食物,瓜瓜的一根藤蔓疑惑地围绕着路微言转了一圈,每一片叶子上都是大大的问号。直到路微言点头后,确定了这一事实的瓜瓜,藤蔓欣喜地蹭了蹭路微言的手,迅速将爪爪卷走。
和简单粗暴地直接把爪爪骨头埋进根部的土壤里不同,这些爪爪是被瓜瓜用叶片吃掉的。
可以看得出来是很珍惜了。
身后发生了什么,逃不过宴长光的感知。不过宴长光也没在意,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面前的锅里。往锅里加入葱姜蒜、辣椒,还有一种宴长光以前在修真界自己调的酱料开始炒。
灵气大手控制着巨大的炒菜铲子翻炒田螺,田螺和调味料很快就被翻炒均匀,每一个田螺都沾上了料。香气迸发的同时,田螺硬壳碰撞上锅壁和菜铲时,发出稀里哗啦的脆响声,也变得愈发悦耳了起来。像是一支悠扬的小调。
加入一点点水,让酱料汁水变得丰沛,好能钻进田螺壳里,让田螺变得入味。
火舌舔着锅底,田螺渐渐入味的同时,锅内的汤汁也渐渐收干。可以出锅了。
田螺这东西,能当菜吃,也能下酒,拿来当零嘴其实也可以。送来的田螺量不算多,也就只能当零嘴了。宴长光本来还想着,能拿来做螺蛳粉。可惜别看田螺个顶个大,这点量根本不够。好在炒着吃也好吃,螺蛳粉的那股酸臭味,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得来的。
就是同样属于小众食材的苦瓜,都比它受欢迎。
田螺一炒好,原本还啃泡爪啃得开心的同舟小队,瞬间变成渣男渣女,抛弃旧爱选择了新欢。
路微言将剩下的泡爪收进空间,众人纷纷伸手去抓田螺。
小心烫!宴长光连忙提醒。这群见了吃食,就什么都抛到脑后的人,这才清醒过来。
差点又重蹈覆辙!
明明也不是第一次吃宴长光做的美食,但每次见,都跟又饿了三年似的,老是失去理智,忘记一些该记得的东西。
拿筷子将堆在一起的田螺拨开,加速散热。好不容易等田螺的温度降低,稍微晾凉了一下,众人就按捺不住地伸手,一人一个捧了起来。
田螺变异后虽然大个,但壳却很薄,和没变异的时候差不多。壳薄的同时,里头藏着的肉却没有减少。肉特别肥厚。
将螺口上覆盖着的一片硬硬的厣片揭开,就能看到里面饱满肥美的螺肉。末世前吃田螺,一般都是做之前把田螺尾部的壳剪掉,吃的时候对着螺口一嗦,肉就出来了。要是一下子嗦不出来,就在尾部轻轻吸一下,再回去嗦,十有八九都能成功。实在是碰上顽固分子了,也不要紧,拿根牙签一挑,螺肉就会被挑出来。
有时候外面买的田螺没剪尾,没办法嗦,要吃就只能拿牙签挑。倒也不费什么事,熟练后比嗦还快。就是吃起来没嗦着有感觉。
但那是以前,以前的螺小,自然方便嗦。现在这个螺,比嘴巴都大,压根放不进去还怎么嗦?
路微言翻出一瓶不知道什么时候收进去的牙签。众人正苦恼着,对着这么大的一个螺束手无策的时候,看见牙签,顿时眼睛一亮,连忙各自伸手取了一根。试图拿牙签去挑里面的螺肉。
螺肉并没有因为高温烹炒,就紧缩起来,变得硬邦邦。肉还是很嫩的。没了厣片后,牙签并没有被拒之门外。但同样,牙签也没能把螺肉挑出来。
竹制的,削得尖尖的牙签一插过去,毫无建功,反而将那一处螺肉给戳烂。再试了一次,依旧没能成功。只是螺肉又被戳出了一个洞。
满以为马上就能吃到螺肉,结果却这样。众人面面相觑。
额
尴尬的气氛在空气里弥漫。
第40章 辣炒田螺 瓜瓜?苦瓜藤?瓜哥在么?
好在不是自己一个人失败。
都没成功,就不好嘲笑彼此了。
这让大家心里好受了一些。
这么多人,居然没一个成功的?众人不信邪地又尝试了一下,这下可好,牙签穿过螺肉,直接捅到了田螺壳上。
田螺壳是薄,可人家好歹是变异过的。哪怕变异程度并不怎么高,壳的硬度却正经不错。要不然也不能保护住里面柔软的螺肉。
这些牙签又都是末世前生产的普通竹制牙签,众人手上一用力。田螺壳倒没怎么的,脆弱的牙签受力太过,直接折了。
第一个折断牙签的人面上一窘,怅怅地放下两截断牙签。
其他人见状,为了不步后尘,再不甘心,也只好收起牙签。他们都不是沿海人,平常海鲜吃得少。就是吃,也更偏好鱼虾蟹。吃贝类的往往都是吃鲍鱼、扇贝之类好取肉的。很少吃螺。更别提这么大的螺。以前偶尔吃,也都是卖家提前帮忙去好了壳的。以至于这会对着堪比大海螺的大田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顿时有些束手无策。
要不,伸手试着揪出来?面对吃的,颜亮脑筋一向灵活。
有道理。没吃过大海螺,但是末世前多多少少看过吃播的唐甜甜率先伸出手。
唐甜甜平常也没少吃好东西。即使末世后宴长光没来之前,吃不好,但吃饱还是没问题的。不过即使吃再多,唐甜甜运动量大,身材一直保持得很好,并没有长胖。
她原本就长得娇小,骨架小,人又瘦。手指虽然没那些高个子的人修长,却胜在纤细。食指能轻易地挤进田螺里。
成功伸进去以后,唐甜甜弯曲食指,试图把螺肉从壳里钩出来。一根手指弄不出来,她还尝试着想要用大拇指进行辅助。
两根手指一起挤进去,然后捏住螺肉揪出来。设想得很好。真正行动起来就
脑子:我会了!
眼睛:我也会了!
手:不,你不会!
我的手指它有自己的想法!尝试失败,唐甜甜忍不住哀叹。
明明努力把大拇指也伸进去一点点了,还成功抓到了一小块螺肉。但是不管怎么努力,最终一番搏斗下来,唐甜甜获得的就只有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小的一截螺肉。
大头压根没被她揪出来,螺肉直接被她的手指掐断了。只出来那么一点不说,剩下的螺肉在力的作用下,还越发往壳里缩了回去。
弄成这样,接下来再想取肉,难度简直成几何倍上升。
还不如全没弄出来呢!起码这样,难度不会提升。唐甜甜懊恼地把弄出来的一小片螺肉放进嘴里。鲜香辛辣的螺肉一入口,原本还垂头丧气的唐甜甜,瞬间把放到一边的田螺重新捡了回来:她觉得她又行了!
不就是难搞点么!这么好吃,它值得!
难搞就难搞,她有这个耐心!
螺肉又嫩又弹,热辣辣的口感直接而又热烈地和口舌亲密接触。螺肉所到之处,都像是绽起了烟花,让人目眩神迷。可惜这一块螺肉太小,带来的美好体验,也像烟花一样迅速消逝。
唐甜甜砸吧了一下嘴。第一次觉得自己像是猪八戒,愣是没能吃出滋味来。
不,她比猪八戒还不如。猪八戒吃人参果没尝出味道是因为二师兄他太急切,狼吞虎咽导致的。自己明明想要细细品尝,却因为螺肉太小,根本没给她细尝的机会。螺肉才进嘴,嚼了没两下就没了。完全来不及发掘对方的美好。
刚刚揪的螺肉小没关系。唐甜甜把目光投向手里的大田螺。
足足成年男性拳头大的田螺。壳薄肉厚,真要能全弄出来,那么大一块肉,吃起来得多满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