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近一看,方写忆虽然还是帅,但清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总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惊讶。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态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是特别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他就算能想到我也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绝对可以媲美电影的拉长慢镜头,他还嫌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起码最后要善良一次,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薄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小恒用不着了。”
我用不到了,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闻言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开始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他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我极度良心不安,心里给方写忆真诚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没有表情,却踩足油门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努力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很快找到了发泄的对象,愤怒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相当容易预测他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烧得噼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欣赏着洛予辰在火光映照下刀削的英俊侧脸,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叹,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现实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百般都求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许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的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他并不是脱离社会,他冷酷暴躁的对象也只是我而已。
这不,在夏明修面前,他尚且能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现在他终于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我曾经比较自私,虽然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作视而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当然阴魂不散这个结局不是我能预料到的,相当令人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我知道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我就解脱了。不可思议的是,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每天看着两人平静的幸福,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沉沉睡着了,我无所事事,于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后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早日从我和洛予辰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随时都可能死掉。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
我经常被洛予辰押着,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着,缠着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着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后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着名字。
医生其实很反对他玩泥巴的,不过可能也都知道他差不多没救了,也就由他去了。
夏明修的花草无非就是一些小红小白之类的俗气名字,只有一盆,开了很漂亮的粉红色的花,其中最风情万种的一朵,他给它起的名字是“洛予辰”。
旁边自然有“肖恒”和“夏明修”,不过那两个都一副萎顿,昭显着主人明显的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