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瞬间,格蕾丝几乎想转身就走。
线索又一次断了,让她说自己并不沮丧,那完全是在撒谎。
好在,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善心,使得她没有做出这种失礼的举动。
而且瓦伦先生失踪这么久,期望在一天之内找到他,希望未免太渺茫了。
于是格蕾丝索性就待在原地,等着凯文把话说完。
“那群人的马车车窗糊了好几层报纸,除了太阳透过来的一点点亮光以外,我什么也看不见。”
凯文想起之前的遭遇,还心有余悸。
他信誓旦旦地保证,上了马车之后的遭遇,远比上车之前更加恐怖。
“他们带着我走了一段路,下车前用一块布把我的眼睛蒙住了。要不是我大声地呜呜了几声,我都怀疑他们会把我的眼珠勒爆。当然了,因为我发出的声音太大了,他们狠狠给了我几下,好让我涨涨教训。”
弗格斯探长已经从开始的漫不经心,慢慢变得聚精会神。
因为这明显是一场犯罪,而且作案的人数还不少。
“他们后来把你怎么样了?”
凯文在被子里蹭了蹭手心的汗,“一开始,他们只是把我关在一个房间里,蒙着眼睛,除了吃饭以外,他们从不会把我们嘴里的布团拿掉。就算是吃饭,他们也只给我们吃个半饱。”
“我们?”
“我也是第二天发现的,那个屋子里有不少人。”
噩梦般的经历恍如昨日,凯文告诉其他人,“因为我听见那里有人每天都在向另一个人提要求。”
“第一天,他们是这么说的:
‘今天要一个女人。’
‘老的还是年轻的?’
‘老的。’”
“第二天那个人又来了,
‘要一个男人,三十岁的最好。’”
就这样,凯文在那里忐忑地待了五天时间,每天都会有一个人,前来索要一个人,男人、女人、婴儿、处·女等等,有时候一天还会带走两个甚至更多。
礼拜五的时候,终于轮到了凯文。
两个男人把他架到了一个空房间,并且“仁慈”地摘下了他的眼罩。
因为对这几个人来说,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这个世界了。
“没办法啊,兄弟,今天需要一个大块头。”
其中一个人说了这话,之后就猛得掐住了凯文的脖子。
房间里另外两个人上前按住凯文,防止他挣扎。
说到这,凯文还有些得意,“我和露茜学过几招,当时刚好派上用场。我看他们一心想让我死,就赶紧摆出一副不中用的样子,两眼一翻,双腿乱蹬,吐出舌头,然后屏住呼吸。”
凯文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虽然他最后依然因为缺氧而昏阙了,但却还有微弱的气息。
这些凶恶的罪犯以为他死了,便把他抬上一辆运送尸体的黑色马车,准备运到某个地方。
最终,凯文在半路上醒了过来。
他趁着前面的车夫不注意,偷偷从车上滚了下来。
只不过他当时奄奄一息,拼尽全力爬到一个废弃院落里以后,就晕了过去。
要不是弗格斯探长发现了他,可能再过上一两天,他就得去见上帝了。
凯文在格蕾丝的日记本上写下一串地址,“你们去找这个地方,也许会有人见过威廉,我当时和他约定好了,就在这个地方汇合。”
他叹了口气,“但愿他没事,也希望他没有把我当成戏耍他的混蛋。”
格蕾丝看了一眼地址,上面甚至具体到了路边的第几棵树。
不过也情有可原,这些流浪汉居无定所,聚集的地点当然不可能是一所房子。
凯文告诉她,要在下午三点后去。
因为上午的时候,那群一宿没睡的家伙在不同的地方补眠,然后中午就会去济贫院排队。
只有没被济贫院接收的人才会在那里聚集。
济贫院差不多每天三点钟就会人满。
而眼下天已经黑了,流浪汉们一定已经被巡警驱赶得四处乱窜了。
库克先生听了他的话,忍不住安慰自己,也许威廉只是扮演流浪汉太投入了,又或者他发现了什么秘密,正在调查,不方便回到住所,以及写信。
从二手店主的房子走出来的时候,弗格斯探长半开玩笑地说道:“从这种小房子里走出来以后,我感觉自己的家比肯特郡还大!”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就发现公爵大人像眼睛抽筋了似的,疯狂地冲他打眼色。
弗格斯探长转念想到在场的格蕾丝,再一次为自己的心直口快感到懊悔。
反而是格蕾丝没什么反应。
毕竟东区的住宅大多数都不配称为房子,就像二十一世纪那些无良房东,把一栋三室一厅改成十个卧室租给别人,还妄称那是“房子”……
房子风评被害!
而弗格斯探长呢?
他很快就来了现世报。
“糟了!我老婆让我出门的时候买些香肠回去的!”
弗格斯探长丢下几人,火急火燎地跑了,“我先走了啊!”
在他走后,公爵大人毫无友爱之情地揭了他的老底。
“弗格斯太太是肯特郡一位乡绅的小女儿,当初嫁给弗格斯探长的时候,他还是个小警员。因为这事,那位乡绅非常生气,一便士嫁妆都没有给弗格斯太太。”
换言之,弗格斯太太和弗格斯探长在一起,属于阶级下降,初期应当也吃了不少苦。
但弗格斯探长和她的感情应该相当好。
因为回忆起之前探案的一些细节,就不难发现弗格斯探长总是在傍晚的时候,还“有公务在身”。
格蕾丝猜测,他八成是有“妻子的嘱托”在身,跑去买菜了。
眼下天已经黑了,几人警惕地走出小巷,在临近的火车站附近,打了一辆出租马车,先把库克先生送回家之后,再转头回了西区的丹尼尔斯别墅。(1)
晚餐时分,诺森伯兰伯爵夫人,也就是公爵大人的姑姑,催促他明早去海德公园骑马。
“已经四月份了,宴会请柬越来越多,我们自己的请柬也发出去了。约瑟夫,你可得去海德公园露露脸啊!”
真正的社交季从五月份开始。
届时几乎每天都有宴会。
而这些宴会,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请柬,以便客人们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选择性地参加宴会,不至于太过忙乱。
在此之前的四月,未婚的年轻淑女们会在清晨去海德公园的一条小径骑马。
很多今年才进入社交界的年轻姑娘会在这个时候提前露露脸,以免到了宴会集中的时候,一个人都不认识。
伯爵夫人想要公爵大人去海德公园骑马,就是希望他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当然了,她可不知道,自己的侄子现在都误以为自己不喜欢女人了,又哪里还有心思去看什么姑娘?
不过鉴于公爵大人这两个月不是办案就是去俱乐部,根本没有按照姑姑的想法和淑女们接触,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推诿了。
于是第二天一早,格蕾丝七点钟过来问安的时候,就被公爵大人告知,一会儿要和他一起去海德公园。
“抱歉啊大人,我想我并没有骑马装。”
“别担心,格雷厄姆,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乔治!”
乔治心不甘情不愿地捧出了一套骑马装。
哦,该死的!
这套骑马装可是值三十个基尼!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
“按照你的尺寸做的,别人穿不了。”公爵大人已经打定主意展开攻势,就断断没有退缩的可能。
现在好了,格蕾丝的借口被完全堵死,只能匆匆回去,换了骑马装。
不过她今天是真的不想骑马。
相信任何一个在“大出血”阶段的人,都不想骑马。
只是这个理由,格蕾丝永远也不可能说出来。
好在两人一路骑着马聊天,慢悠悠地闲逛,倒也不算颠簸。
等到一路行至海德公园,已经是七点过三刻了。
接下来的路上,格蕾丝一直避免和别人有目光接触。
因为她的阶级与这些人想象得不太一样,而她又不能一路高喊“其实我是个总管”,所以只好保持距离,避免与其他人说话。
话虽如此,她还是“偶遇”了非常多的年轻淑女。
这些淑女大半是冲着公爵大人来的,还有一部分对她非常感兴趣。
只是淑女们必定要败兴而归了。
因为公爵大人自以为灭绝了喜欢一个女人的可能性,而他的总管,则因为自己并不是真的男人,所以决定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发现自己并不能引起两人的注意之后,矜持的淑女们离开了。
反而是有一些和公爵大人在同一个俱乐部的绅士们凑了过来,开始搭话。
其中有一位有名的顾问医生,名叫弗朗西斯·沃克。(2)
据说这位医生在哈利街有一套三层别墅,偶尔还为王室成员看诊。
“最近我在研究解剖学,很多医生都开始研究这个了,自从有了氯·仿麻醉,有不少同行都认为外科手术以后会成为重要的医疗手段。”
谈到自己的职业,人们总是难免喋喋不休。
即使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听得昏昏欲睡,沃克医生仍旧滔滔不绝地讲着肺和肾脏的病变原理、氯·仿麻醉的危险性,有哪位女性曾经难产时接受了氯·仿麻醉,但最终失败一尸两命等等。
总之,这位医生彻底毁掉了公爵大人自以为的“晨间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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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伦敦西区是富人区。
2当时的顾问医生是医生里威望最高,收入最多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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