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年中,李崇云听过很多当年楚国内乱的传言。
传言当年楚国三皇子周冀最不得志,朝中半点权势也无,束发多年,都没世家愿意嫁女给他。
可最后,偏偏是这位最不得志的三皇子推翻了占着大半个朝政的齐家,一桩桩罪刑人证物证昭告天下,灭得明明白白,看得天下人心服口服。
而且让这位三皇子名扬天下的,正是他和自己在楚国城门前那最后一战。
真真假假的传闻中,李崇云最耿耿于怀不是自己被他一剑捅穿了心脏,而是在楚为质期间,当时还不是楚王的周冀把他当狗耍。
据说当年周冀对他随意折辱打骂,不少人亲眼看到他被踹了一身脚印。
再次确认眼前的病秧子就是当年传闻中把自己当狗耍的罪魁祸首时,李崇云突然一点都不怀疑这传闻的真实性了。
无论是当年的周冀,还是如今的周锦,都把他耍得团团转。
比如今夜,他看到周锦醒来欣喜若狂又心疼他孱弱的模样,哄着喂了药,想和他说些高兴话,就被他毅然决然要离开的样子搞糊涂了。明明前几日还和他笑着说情话,和他在一个被窝里耳鬓厮磨的人,竟然能说变脸就变脸,似乎一点留恋也无。
五年间,李崇云虽然偶尔因为不记得曾经为质的记忆有些惆怅,但谣言到底是谣言,到底对他没什么影响。
可面对周锦,李崇云突然发现缺失的那段记忆,对他而言竟然如此重要。
因为他不记得,所以无论周锦说什么,他都无法反驳。
气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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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伯轻轻晃着婴儿车,抬头看到黑脸冲进门的李崇云摆摆手示意他坐在一旁的小圆凳上,替女婴掖了掖被子,轻声问:“怎么,枕边人又喊疼了?”
被周锦的话气得肺疼,李崇云气冲冲里离开卧房,在皇宫中疾步走了半个时辰才冷静下来,转来转去,走到了文伯的住处。文伯常年宿在宫中炼丹药,夜里照看酣睡的婴儿。
李崇云压住怒火:“你也是看着我长大的,如今怎么竟也帮着楚国人一起蒙蔽我?”
“那我问你,”文伯平静地打量他,“你如今发现了楚王的身份,接下来要做什么?”
“没想好,”李崇云握了握拳,“反正我不会让他走。”
“如今四国之中,楚国太平盛世,文武商贾都远超他国。陛下刚平了苏家,正是复兴燕国之际,岂能因为一己私欲,挑起战事!”文伯叹了一声,“为了陛下自己,也为了他,陛下都应该尽快放他离开。”
李崇云盯着药炉熊熊燃烧的火苗默了片刻,沉声道:“他的眼睛到底怎么回事?”
文伯眉头紧锁,唇角的白须微微翘了一下。
“我趁他熟睡的时候察看了一下,右眼血红,并不是普通眼疾。而且我之前在他右侧时,他经常没有反应……”李崇云抬起头,“他右眼根本看不见,对不对?”
文伯长长叹了一声,见摇篮里的婴儿微微不适,轻轻推着摇篮晃了晃。
李崇云按住摇篮:“文伯——”
“他那只眼睛里养着蛊。”文伯无奈地摇摇头,掰开他的手,“若是强行将蛊虫引出,他也就没命了。”
“蛊?为什么要养蛊?”
“当年楚国内乱他靠蛊虫死里逃生,”文伯摸摸女儿娇嫩的脸蛋,转头打量李崇云,“不仅如此,他以血为引,救了你的命。”
李崇云怔住:“你说什么?”
“蛊虫能让人起死回生,倒也和正常人无异,能寿终正寝。”文伯叹了一口气,“但他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养的蛊是蛊王。当年他当着众人杀你,又不忍心你死,剜心放血给你,让蛊虫帮你续命愈合伤口,若是普通蛊虫宿主必死无疑……但他身上的蛊王保他不死不伤,只落了朔日夜里必须再次流同样多的血才行的顽疾。”
李崇云怔怔地望着文伯,手指微微颤抖地摸了摸自己的右眼,“疼吗?”
“当年闽南沈家蛊虫超绝,号称可令人长生不老,楚国开国君王便以身试蛊,他也的确成功宿了蛊王入眼,”文伯苦笑,“可他却受不了疼痛,生生挖了自己的眼睛,自杀了。”
“……”李崇云喉结滚了滚,想到每次他忍痛的模样,心中翻江倒海苦痛涌来,“真的没有法子医治吗?您也束手无策?”
文伯抓起蒲扇转身扇了扇药炉,不再说话。
李崇云缓缓起身,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道:“我知道您一定有法子。”
“蛊虫以血为养,认了宿主,就不可更换,除非血亲愿意换眼给他,可就算是有人愿意,也无人能承受着苦痛,”文伯叹了一声,“五年时间,他也习惯了,只要注意平稳情绪,应该并不影响日常。”
“我不能换他吗?”李崇云握了握拳。
文伯蹙眉思忖片刻,还是摇头,“我不确定当年他用血蛊救你,到底能不能让蛊虫认你做宿主。毕竟从未有过这样的例证,如若失败,你可能只失了一只眼睛……他却会丢了性命。”
李崇云垂下肩膀站了许久。
文伯起身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手臂,“有些事情覆水难收,陛下还是莫要重蹈覆辙,早早送他离开吧!”
李崇云蹲下身,捂住脸。
见到他微微颤抖的肩膀文伯愣住,缓了好一会儿才蹲下身凑近,新奇地问:“陛下……不会是在哭吧?”
李崇云一胳膊甩开文伯搭在他肩膀的手,夺门而出。
冲出门时响声太大,惊醒了酣睡的女婴。文伯拍拍屁股连忙抱起哭闹的娃娃软声哄劝,晃来晃去地来回走,笑着用自己的胡须碰了碰婴儿软嫩的脸蛋:“小蝌蚪,找妈妈,找不到,没办法。大家快来帮帮它,找来一只大青蛙。呱~呱~呱~”
回到书房,李崇云轻轻推门走到床边。
床上的人再次缩成一团。
被子凸起的一块,软绵绵,毛绒绒,可可爱爱的。
李崇云换上睡衣,拉开被子躺在他身边,在被子下摸索着找到了冰凉僵硬的手……
十指紧扣。
朔日当夜如果没有调理好,接下来的三四日,周锦每天清醒的时间不过三四个时辰,其它时间都在睡觉。如今周渺不知道怎么样了,周锦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找李崇云,让他放自己离开。
但是他醒来,李崇云要么不在,即使他在,面对他说要离开的话,也全当耳旁风,端着药碗往他嘴里灌,见他不喝就用嘴喂……
周锦躺了三日,身体恢复了许多。
早膳李崇云把他叫醒,逼他喝了汤药又非看着他吃了馄饨和糖饼才去上朝。
周锦摸着肚子在屋里转圈。来了燕国之后,他总是吃撑。一边散步,周锦一边思忖,至少应该再和洛溪公主见一面。
毕竟怎么想周渺一个孩子也不太可能只身一人就能顺利地来到燕国寻他……
小满悄悄溜进门,见周锦身边没有侍女,悄声快速道:“大人,公主派我来给您带话。如果苦肉计不行,应该换个法子。”
周锦皱眉。
小满连忙解释:“公主说,比如大人可以试试移情别恋,见异思迁,让陛下觉得大人不值得,便不会抓着大人不放了。”
周锦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李芳菲是忘了她让自己营造的悲情路线了吗?被十几个大汉轮了一圈,休息了三日,就爱上别人了?
他怎么这么坚强乐观积极向上呢?
再说这皇宫里,除了李崇云,就只剩下太监和宫女。
周锦嘴角抽了抽,“我恋上你了,行么?”
“大人饶了小的吧……”小满哆嗦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丢给他,仓惶转身逃跑了。
周锦叹了一声,打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书信。
熟悉的稚嫩字迹一笔一划:儿臣安好,父王勿念。
信件下,画着几朵花,一只鸟,还有一只小猫咪。
周锦笑着将一页短信看了又看,才不舍地丢到碳盆中,看着火焰将信纸吞噬,最后化成灰,眼底温热。
一股凉意扫过脸颊,周锦抬起头。李崇云关上房门,转身解下披风抖了抖。
“外面落雪了?”周锦看着李崇云头上的积雪问。
“嗯,雪下的不小。”李崇云将斗篷挂在衣架上,走到他面前,手指碰了碰他的脸,“比我的手还凉。”
周锦看他头顶的落雪,蹙起眉头:“怎么没人给你撑伞?”
“我嫌他们走得慢。”李崇云牵起他的手,走到床边坐下。
周锦叹了一声,抬手轻轻拂去他头上的雪花。
“还是应该撑伞,要不伤头皮。”周锦苦笑,“不然头发怎么白了这么多。”
李崇云轻轻地抬起手,碰了碰他的右眼,轻声问:“疼么?”
“文伯的药很有效。”
周锦垂上眼帘。昨日摘了纱布,眼睛已经不红了。
“昭阳,”李崇云喉结滚了滚,“不走了,好不好?”
周锦平静地闭上眼,内心在咆哮:
我不走……你妹就拿我儿子威胁我,让我移情别恋气死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