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喝了酒, 将吐得七荤八素的孟璃莎送回家, 回到公寓, 坐着电梯到了33楼之后……
发生了什么事情?
似乎感觉到她的目光, 男人的睫毛轻轻颤了颤,然后,他眼皮动了动, 也睁开了眼睛。
在看到她表情平静地盯着自己的时候, 封鸿愣了愣, 伸出手按着她的脑袋, 往自己的胸口一靠:“继续睡。”
宿筝:“…………”
从光裸的胸口抬起头来,她对着封鸿怒目以示:“你干嘛不穿衣服!”
封鸿眨了眨眼睛,掀开被子往里面瞄了一眼,然后“哦”了一声:“因为我的衣服在你身上啊。”
宿筝:“…………”
她伸出手,“啪”地一下将过长的袖子往他脸上一拍:“为什么你的衣服在我身上?你什么时候跑到我家的?”
而且难道他只有一套睡衣吗!
封鸿嗤笑了一声,明白面前的女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勾起唇看着宿筝,一双眸子因为神志开始清醒而变得清亮:“你要不要先仔细看一下周围,然后再问我问题?”
听了他的话,宿筝慢慢地挪着视线,在房间里面开始逡视起来。
简洁明亮的房间,东西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不像自己平时,穿过的衣服都扔到床边的藤椅上,等到堆成一堆的时候,再埋头在里面翻来翻去,找一件今天可以再穿一次的衣服,然后把剩下的衣服全都扔进洗衣机里。
书桌旁的那一把吉他,肯定是不会出现在自己房间里的,因为她对于音乐是一窍不通,她的音乐创作成就,已经在因为把哆来咪发唆念成了一二三四五,而被气到不行的音乐老师退学回家的时候达到了最高峰。
最重要的是,墙壁上贴着的那一个熟悉的人像,怎么都不可能出现在她房间里。
在知道自己身处封鸿家的时候,昨晚发生的事情也如同淙淙泉水一般,慢慢地渗入到宿筝的脑袋里,她的意识终于开始回笼。
她昨晚抢了人家钥匙强行进入他的家里不说,噼里啪啦乱哼哼地朝他剖析了内心想法不说,将他的浴室给弄得七零八乱不说……
她跟封鸿之间,是不是还发生了其他的事情?
她掀开了宽大的衣领,往里面看了一眼。
“啊啊啊啊啊啊你都对我做了什么!!”宿筝反应过来之后直接扑了上去。
从脖子一直到小腹,那深深浅浅的吻痕和指印,都彰显着这个大尾巴狼昨晚用了多长的时间对自己做了多么令人发指的兽行。
“你搞清楚一点啊宿小姐,是你昨晚对我做了些什么,我已经非常严肃地义正言辞拒绝你,结果你热情起来真的让我有点遭受不住……”想起了昨晚的事情,封鸿的声音变得有些微哑,低下了头靠近她。
“记不起来的话,我不介意再帮你回忆一下。”
眼看着他的狼爪又蠢蠢欲动地想要伸过来,宿筝微咬着下唇,在他的腰侧狠狠地拧了一下:“不需要!”
封鸿“嘶”了一声,明白她的意思:“想起来了吧?昨天你都做了些什么?擅闯民宅强抢良家妇男,又要他帮你吹又要他帮你揉……唔——”
宿筝伸出手捂住了他的嘴,小脸上烧起了一片红晕,怒瞪着他:“你闭嘴!”
封鸿挑眉一笑,表情贱兮兮的,伸出手来将她的小手拉了下来,握在手心里一下一下地把玩着,觉得她绵绵的手简直柔软到不行。
“怎么样?想起来之后,决定什么时候对我负责?”他将薄唇凑到她耳边低声说道,并轻轻地哈了一口气。
宿筝斜睨了他一眼:“我是想负责啊……”
封鸿眼睛一亮,还没来及开口说话,就听到了她的下半句话:“在一周以前,你不是已经拒绝了吗?”
封鸿:“……”
“我哪有!!我什么话都没说!”轮到封鸿开始暴跳如雷。
“十二点到了,辛德瑞拉却没有出现。”宿筝想起这一周以来的等待和折磨,语气就越发地淡然,“你那是已经用行动表明了你拒绝了我想要负责的这颗心。”
封鸿心头委屈得几乎可以哗啦啦地写上几十页陈情表上书给宿筝了:“你说你不等了啊,我就以为你给出了你的答案了嘛……谁知道你喜欢我喜欢到不行……”
宿筝耳根迅速发红:“谁,谁喜欢你喜欢到不行?”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
宿筝愣住了。
她就这么怔怔地看着他,在心底又仔仔细细地将他这句话咀嚼了一遍之后,尽管想要努力控制住表情,但唇角的笑意就怎么都压不下去了。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喜欢到即便以为你不想要看到我,那天晚上十二点还是傻傻地站在你门口蹲了一个晚上,一直到第二天一早才回家。”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喜欢到即便看到你跟那个蜘蛛侠在一起,即便听到你说你跟他是情侣关系,也还是想要不顾一切地将你从他身边夺走,藏到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你的地方,让你从此以后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所以在你昨晚出现在我门口的时候,我就暗暗决定,如果我们之间相距百步,即便你只是无意识地朝我迈了一步,那剩下的九十九步,我将奋不顾身。”
“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你呢?”
封鸿看着她唇边噙着的那抹笑,感觉自己变得越发地贪婪。
从想要靠近她,到想要抱住她,一直到想要亲她,到想要跟她做一切最亲密的事情。
心甘情愿地沉溺到一个叫宿筝的酒里,并且希望一辈子都不要醒来。
宿筝缩在他怀里,良久都没说话。
久到封鸿几乎以为她又再次睡了过去。
“我和他,由始至终都不是真的……”过了很久之后,女人细细糯糯的声音终于低低地响起,“以前不会,是因为我不喜欢他。现在不会,还因为我也是……”
喜欢你喜欢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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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在最早的时候,是仲家的司机。”宿筝缩在他怀里,寻了一个最舒适的姿势,拉着他的一条胳膊放到自己的头底下枕着,然后抱着他的另一条胳膊,开始缓缓叙来。
宿崇亮很早就进了仲家干活,因为做事稳当且任劳任怨,几年之后,他被提拔成为当时还是仲家一把手的仲爷爷的司机。
仲爷爷原本就很赏识他,在知道他在乡下有一个青梅竹马之后,还让宿崇亮把温菱也给带进了仲家,成了仲家的管家。
如果没有发生后面的事情的话,仲爷爷对宿崇亮也仅仅到赏识为止了。
“上回我爸爸过来家里,你有没有觉得他走路有点奇怪?”宿筝抬头问听得很认真的封鸿。
封鸿虽然情商比较低,但智商还是很高的,而且他还有一扇善于发现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心灵的窗户。
“嗯,岳父的脚,是不是……”他撩起了宿筝耳后的一缕发丝,卷成一圈缠绕在指头,然后又重新松开,重复着这个动作,乐此不疲。
“谁是你岳父……”宿筝嗔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人真的很会顺着杆子往上爬,“爸爸的左脚,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因为一场车祸,而被截了肢。”
封鸿微微地张着嘴,有些惊讶地低头看她,他原本以为只是脚有什么旧患而已,没想到会到这么严重的程度。
“仲家早些年做的那些生意并不那么清白,只不过后面爷爷金盆洗手之后,不仅自己不做了,也不让仲家的子孙继续做了。”
在车子因为被人动了手脚,导致刹车失灵的时候,宿崇亮以猛地往左打方向盘的动作,让车子撞到山壁上而停了下来。
车后座的仲爷爷和驾驶座上的宿崇亮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在医院躺了很久。
等到出院的时候,仲爷爷恢复得与以前几近无恙,而宿崇亮的左边裤脚往下,从此变得空荡荡的。
“然后仲爷爷就觉得很对不起岳父大人,通过以孙相许来报答你们家的恩情?”封鸿皱了皱眉,脸色沉了沉,“虽然我也很尊重他,但他的脑回路是不是有点不太正常?”
都21世纪了,还能够通过这种指腹……,不是,指孙为婚来报答别人的恩情?有没有考虑过别人愿不愿意?
宿筝笑了笑,也懒得去纠正他的称呼了:“爷爷再怎么固执,也不可能这么强势地单方面决定这个事情。”
“这件事情,除了当时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我和仲一然之外,其他人都是支持的。”
“仲竹祯夫妇也支持??”封鸿扯了扯嘴角,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他们看你的那个样子,就像是看避犹不及的瘟疫一样,他们居然还支持?”
“你以为,仲爷爷只有一个儿子么?儿子往下又只有一个孙子么?”宿筝呵了一声。
“如果有两个选择摆在你面前,告诉你说接受一个你完全看不起的人做你的儿媳妇,但你得到仲氏集团的实际控制权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地增加,反之则不然,你会怎么选?”
“我选你。”封鸿勾唇笑了笑,在她唇上啄了一下。
宿筝:“……你严肃一点!”
封鸿轻声咳了咳,庄重地点了点头。
“我的爸妈……”说到这里,宿筝有些犹疑地开口,“他们对仲家,已经到了奴颜婢膝的地步了。他们认为,没有仲家,就没有他们的今天,甚至于他们并不觉得爸爸没了一条腿是牺牲了什么。
因为,他们在仲家,已经没有了自我。
所以在仲家纡尊降贵肯跟他们一个乡下出来的人成为亲家的时候,他们觉得他们才是蒙受了恩泽的那一方。”
所以,为什么仲竹祯和翟蕙说一,宿崇亮和温菱就不敢说二。
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就只是因为他们是仲家人。
在双方家长畸形的观念之下,当时没有把握住机会说不的两个当事人,在后来沟通出了一个处理方式。
“在仲家的人面前,我可以跟他扮演成情侣,但也仅限于此而已。而仲一然也给了我承诺,他会在爷爷下达最后的结婚通牒之前,掌握住自己的人生,开口朝爷爷说不。”
如果说没有遇到封鸿的话,宿筝可能就这么按着原本的计划往前走了。
她不是没有认为现在这种关系很畸形,只是觉得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必要去挣扎些什么。
谁能想到,她只是参加了一个节目,遇到了一个一开始相看两相厌的人。
从此,因爱故生忧,因爱故生怖。
因为害怕失去他,所以她愿意——
以爱之名,为他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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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床上腻歪了一会,封鸿强烈要求出去进行第二次约会。
为了避免他们又在床上发生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宿筝只能勉强答应。
只不过她有个疑问。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什么时候?”宿筝有点懵逼。
“上回去看电影啊!”封鸿理直气壮。
宿筝:“……”敢情那时候他就存了心思。
封鸿摇着尾巴表示忠诚:“何止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喜欢得不行了。”
起床收拾好以后,宿筝背着手。如同领导视察一样在屋子里逛了起来。
然后发现了某些看起来有些熟悉的东西。
“封先生,你可以告诉我,这六个娃娃为何如此地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再次打扮得非常骚包的封鸿:“……”
“第一次见我就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