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网 > 都市 > 《等你、等你》 > 现在式 雪宝
  手中握着钥匙,我露出顽皮的笑容,孟禹谚上大学后就自己到外租屋,奖学金、偶尔赚点外快,基本上是他所有的经济来源。在南部,租房子要的花费相较于北部少了点,但因为自己赚钱养自己,他也没有太浪费,租的套房很小,我去看过一两次,基本上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钥匙,他很早以前就给我了,但因为我回到南部时他都会来接我,所以用到的机率其实不大。
  今天没课,原本没有计划要回去,但因为北部天气不佳,出游的行程被取消,我心血来潮南下,想知道孟禹谚回家时看见我做了整桌的饭菜等他,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搭着火车,我已经拟好今日的菜单,希望上次去时看到米还有剩,不然就是他有记得买米,没一直吃外食。
  到了孟禹谚家,看了看米桶。很好,有米。我拿起钱包,愉悦的走向超市,挑选好要煮的东西后,我还替他买了鲜奶和果汁,刚刚开了冰箱发现里头只有运动饮料和没喝完的手摇杯,实在是太不健康了,偶尔也要补充点钙质和维他命嘛!
  快速将米洗好,放入电锅,洗了洗菜,处理了一下,为了节省时间,这一餐我准备煮「素食」。
  熟练的打开瓦斯,开火,将几样菜炒好,再煮个清汤,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将菜摆上桌后再等个几分鐘,孟禹谚应该就会回来,那时,汤不会太烫,菜温温的,最容易入口。
  将菜罩上纱网,我走向客厅,玩着手机,看着过去孟禹谚装成燕子先生时和我的聊天还有留言,其实,他也挺有文学气息的嘛!可谓文艺青年呢!想着,我的嘴角浮出一抹微笑。
  等了很久,不晓得是不是我太期待孟禹谚回来,还是今天他下课时间真的比平时晚,总觉得我的等待比往常还要久。我等了有些无聊了,开始在屋子里间晃,空间不大,走啊走的,不是餐桌就是沙发,我觉得自己快闷出病了。
  就在这时,我的目光扫过孟禹谚房间的门。
  虽然来过很多次,但没有一次他有让我进他的房间,他总是说着他房间很乱,有些什么东西不好让女生看到,但就我高中时坐在他旁边那么久的观察,他的柜子都收得很整齐,抽屉也不杂乱,照理说房间应该也不会太乱才是。
  按捺不住好奇,我转了转门把,原本还想着应该会上锁,却忘了平时这里就只有孟禹谚一个人,基本上他只要锁最外头的门就好。
  推开门,简单的双人床、衣柜加上一个书桌和檯灯,桌上有些小乱,感觉应该是早上出门太匆忙,随意拿了上课要用的书后没有整理留下的惨况,我走了进去,替他把东西摆好,希望他不会觉得被冒犯了。
  转过身,我看向床铺,被子很整齐得铺好,上头摆着一个枕头,旁边……我失去了移动的能力。
  旁边、摆着一隻雪宝,脖子上掛着那日我看见他对着羽晴拿出来的项鍊。
  泪珠,滚落。
  他、一直都记得我喜欢雪宝──我说过的话,可能他也全都记得,一直以来我只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他,却忘了去了解,他,喜欢我更胜。
  他说他等了我很久,而那种久,究竟是在我喜欢上他之前,还是我喜欢之后,其实我也不明白。
  我听见有人转动门的声音。
  转动门把的声音先是一下,接着停了几秒,似乎是困惑着明明有锁门,怎么此时变成没锁了。之后,是门滑开的声音。
  我抹了抹眼,着急着不知道要躲哪里,现在出去,只会被当场抓到我偷溜进他的房里。我怕他会生气。
  「静姍?叶静姍?」他应该是看到了桌上的饭菜,知道是我来了。
  我在的房里乱走乱绕,还是不晓得该躲哪里。鑽进被子里吗?这样会膨起一个小山丘,很容易就被发现;躲到门后?他一开门就会被发现;躲到衣柜里?我塞不进去啦……
  就在我还像无头苍蝇一般不知道该做什么时,门打开了,孟禹谚的身影映着光进入我的眼。
  「叶静姍?」他走近我,脸上面无表情。
  「我不是故意的,我……」
  他弯下身子,专注的盯着我的脸,伸手,轻轻抚过我的脸颊,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你哭过?」
  我撇过头。
  「为什么?」
  我的目光微微飘向雪宝。
  孟禹谚温柔的笑了。他坐上床,拉过我,让我坐在他的腿上,他伸长手,将雪宝抓了过来,拿下它脖子上的项鍊,将缀饰拿到我眼前。
  「姍。」他让我看着上头的字,开口,「这是属于你的。」然后他拉出藏在衣服底下的项鍊,「和我的是一对喔!」他的语气中藏不住炫耀,但表情却显得有点失落。
  「嗯?」我摸了摸他的脸。
  「本来想连着雪宝送给你当生日礼物的,可是现在……」
  「傻瓜。」我轻骂,伸手抚过印在他项鍊坠饰上的「谚」,那一瞬间,我感觉凹下去的印痕像着了火,焚烧着我的手。
  「怎么了吗?」
  「只是困惑。」
  孟禹谚歪了歪头。
  「既然说这是属于我的,那为什么那时还要给羽晴看?」
  「我只是想让她知道,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你。」孟禹谚的眼中有着款款深情。
  心中,暖暖的、甜甜的。自始至终,孟禹谚的心都是在我身上,只是,我的犹豫、我的害怕,让我们一直错过对方。
  「我帮你戴上吧!」
  我坐直身子,让孟禹谚替我掛上项鍊,他的手在我背后将项鍊的锁卡上,我恍若套上了爱情的枷锁。
  希腊神话中,拥有不死之身的普罗米修斯偷了火种之后,被处罚銬在悬崖上,每天受内脏被啄食之苦,但由于他拥有不死之身,并不会因此而死掉,一夜过去,内脏再次长出来,隔日再受同样的苦。他的妻子不忍其受这种苦,于是询问奇戎该如何救自己的丈夫,后将悬崖上的石头凿成戒指的模样,象徵永远的锁鍊,銬住普洛米修斯。
  虽然,此时孟禹谚是为我戴上项鍊,而不是套上戒指,但我还是觉得自己被锁在他的爱情里,享受幸福,也许会是永生的锁鍊,但,如同我说的──
  只要有一丁点的幸福,就算更多的成分是不幸,陷在爱情里的我们,也都甘之如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