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樱咕噜咕噜地举起茶杯迫不及待地往嘴里灌了许多水,她眼尾处斜瞄见梁珩抽了桌上几张纸巾,细致地擦拭着指尖上的水,他面容沉静又柔和,仿佛只是在擦拭不小心沾上的水,然而明樱却看得一脸热,只有她知道刚才他这只手在她那里有多肆意妄为。
“别喝那么多水。”梁珩擦拭干净手,把纸巾丢进桶娄里提醒道:“待会怕是吃不下饭了。”
经刚才那一番折磨明樱是消耗了许多能量,最开始入包间时吃的糕点也消耗得差不多了。而且梁珩自进了包间内只喝了两杯茶水,并未动桌上的糕点一分,又给她服务了一番,定是饿了。
明樱应了一声好,搁下茶杯,又问:“没见你动桌上的糕点,是不喜欢吃?”
“我不大爱吃甜食。”梁珩说。
“那你在吃的方面少了一大半的乐趣。”明樱中肯地评价道。
梁珩笑而不语。
她是狂热的甜食爱好者,几乎是无甜不欢。小的时候特别爱吃甜甜的棒棒糖和小蛋糕,为此都差点吃了坏了一颗牙,好在黄月莹及时带她去看了牙齿,但很长时间她也被禁止吃任何甜的东西我那段时间是她人生中暗淡无光的时光之一。
不过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同,求同存异,互相尊重便可。
明樱默默记下了梁珩不喜甜食的习惯。
两人下楼时又见到了秦华,他的身旁正跟着一人,这人身着霓裳雀翎,头戴珠翠,正是刚才剧台上的虞姬扮演者,如今脸上的妆容没卸,仍是那般浓妆艳抹的模样。听曲的时候只关注这人的手势身段与唱腔,如今细看之下这人虽是女子柔弱的扮相,却隐隐有男子之相。
秦华向梁珩介绍此人,说:“他叫安儒述,是前段时间才来梨园的。”
梁珩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他对外一向儒雅温和,礼数周到挑不出任何错。
明樱听到秦华介绍这人的名字便已知自己心中的猜测是对的,这虞姬的扮演者真的是男的。刚才梁珩跟她说京剧的角色时顺便给她科普了下旦生扮演者的历程,说以前旦生大多数是男子扮女装来登台献唱,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民国时期的梅兰芳先生。
秦华忽而问梁珩:“看得可好?”
“极佳。”
秦华哈哈大笑了出来,他拍着安儒述的肩膀对梁珩说:“那是,这是我大价钱挖来的,身段唱腔皆是一流,在我们业界颇有名声。”
明樱不混京剧圈,不懂得安儒述算是何种厉害的程度,但他挑起了此次剧目的台子,在剧台上的表演行云流水,看得人赞不绝口,应是京剧届难得一见的人才。
梁珩也是对此人颇为称赞。
寒暄过后,梁珩和明樱两人便向梨园外走去。安儒述看了下两人的背影,问秦华:“那位爷是?”
“京都梁氏家族的三公子。”
安儒述在京都混了许久哪还不知道梁氏家族,三公子向来低调,今日一件可真谓是天人之姿。
“那在他身边的是?”
秦华这次却没答他的话,而是警告道:“有些不该打听的就别打听。”
“是。”
不是秦华不想说,而是在他们这个圈子里男女之间的关系变数太大了。秦华也是有钱的主儿,又做着为有钱人服务的活儿,对京都上流社会的大家族们可是摸得门儿清。他从未见过哪个姓“明”的大家族,甚至连稍微有点钱的家里也没这个姓的,他又看明樱长得如此年轻,已把她的身份猜得八九不离十了,无外乎普通人家的女大学生。
秦华在他们这个圈子内混久了,见得可多了。富家公子哥们新鲜感上头时交往的调味剂,她们可以是女伴,情.人,甚至可以是女朋友,就是不可能是妻子,豪门的媳妇,豪门孩子的母亲等这类具有身份地位的角色。豪门世族里最讲究门当户对,知根知底,富家公子哥在外面玩得再疯,等年岁一到还不是乖乖回来娶家族里安排的女人,这是责任又是宿命。
秦华又想到了梁珩那均八十多岁的父母和他两个厉害的哥哥,想来有这些人在,梁珩应也是乖乖听话那一派。
梁珩和明樱已走出梨园,司机早已收到消息把车开了出来停在梨园的路旁,等待梁珩的下一步指示。
梁珩和明樱上了车,明樱问梁珩:“我们去哪里吃饭?”
“临阁。”
“这是吃饭的地儿?”她听都没听过这地方,且这名听起来就不像是吃饭的地方,倒像是住的地儿。
“是吃饭的地儿。”梁珩不假思索地说。
“没听过。”明樱又展现了自己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形象。
梁珩搂着她,把她压入怀中。他好似特别喜欢这个姿势,每次上车时都必这样搂着她。他说:“你没听过倒不稀奇,这是一家私菜馆。”
“你经常去?”
“不经常,家里有佣人,厨艺还不错。”
这倒也是。明樱是在梁珩家里吃过饭的,他家佣人做的饭菜确实可口,就算是再平平无奇的素菜也能变了法地炒得特别好吃,吃后回味无穷。自从他那儿回去后,她再吃学校食堂里的饭菜都会觉得索然无味。
“这家私菜馆的饭菜好吃吗?”
“我觉得好吃。”
明樱信得过梁珩的品味,若他说好吃,那便是好吃的。
司机听到梁珩说了“临阁”二字后再已默默开起了车,平缓地向临阁的方向驶去。
临阁离梨园倒不远,半个小时的车程左右,却不想今日堵车,比预计的还要多半个小时到。司机给梁珩开车已很多年,他知梁珩的脾气好,不会因堵车而恼人,但却不知他身旁的明樱脾气如何。
司机一路上惊心胆颤的,生怕明樱会骄纵起来恼他,听说女子恼起人来可厉害多了。好在梁总找的这位女子是明事理的主儿,没恼人,一路相安无事。
明樱倒不知司机心中的小九九,因梨园内那事的影响,此时她手软脚软,恨不得闭目养神睡过去,哪还有半分恼人的精力。
车停在临阁,明樱和梁珩从车上下来,她抬眼望去,看见面前有一个方形的大门,大门上方写着“临阁”二字,很普遍的外观,等跨入临阁内时,却是豁然开朗,曲径通幽,是苏式的园林装修风格,原来普通的只是门口,内里可一点都不普通。
她之前听说过有钱人会比较低调,原是这个低调法。
临阁内幽静安宁,九曲回廊间通往不同的包间,每个包间的私密性又极好。临阁内的服务人员穿的服装以墨绿色为主,极具干练和观赏性。
这次没服务人员带他们前往包间,倒是梁珩带着她熟练地走在弯弯曲曲的回廊间,如入家内。他说不经常来,倒是对内里的路况如此熟悉。
很快明樱便明了原因。
他们在拐角处遇见了临阁的服务人员,这人手上端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摆着一个玉白色的小锅,小锅内应是汤,还在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应是包间内客人点的汤。这人见到梁珩,立马恭敬地喊道:“老板好。”
等这人走了后,明樱抬眸望向梁珩:“老板?”
梁珩慢条斯理地说:“这家私菜馆在我名下。”
原是他名下的产业之一,怪不得他对临阁的路况如此熟悉。
两人拐到了临阁最里间的包厢内,推门而入,仍是一派古色古香的装修风格,中间摆着鎏金边镂空雕刻的圆桌,圆桌旁是四个靠背椅。明樱挨着梁珩坐下,梁珩抽过桌上的菜单打开,里面的菜式众多,足以满足任何一个食客挑剔的味蕾。
他们边说话边挑选菜品,间或接一个一触即离的吻。明樱想到梁珩戒斋的习俗,便问:“现在还在戒斋期吗?”她把握不准他戒斋的时间。
“不在。”
那就是可以吃肉了。
明樱放心地点了一个狮子头,这道菜式的狮子头捏得又圆又可爱,又淋上金黄的汁水,光是看图片就较诱人。等菜式上来的时候实物比图片更加好看,夹一个入口,细嚼慢咽,口齿留香,是不可多得的又好看又好吃。
明樱夹了个狮子头入梁珩的碗里,推销道:“这个好好吃,你吃吃看。”
说完她顿了下,想到梁珩就是这私家菜馆的老板,应是每道菜式都品尝过了,她如今给他推销无外乎多此一举。
但梁珩欣然应之,他拿起她夹入她碗中的狮子头咬了一口很配合地说道:“是好吃。”他接着又笑说道:“还没有人给我夹过菜。”
明樱听得有些震惊。以往她跟黄月莹吃饭的时候都会互相给对方夹菜,她慢慢也养成了习惯,觉得这是随性而为的事情。她第一次在四合院内吃饭时就想给梁珩夹菜了,但那时他正处于戒斋期,她把握不住他会不会在这期间有更多奇奇怪怪的习俗要遵守,也就没做那多余的事情。
倒不想这寻常之事梁珩之前没碰过?
她嗫嚅地问道:“你的家人?”
“我们吃饭都用公筷。”梁珩说。
更别提互相夹菜了。
明樱听得既震惊又有些了然。豪门世家的规矩都是在方方面面的,大到学业前途娶妻生子,小到用餐礼仪都会被一一规训,身处其中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遵循着这套规训,成为豪门里合格的示人模样。
明樱想,她应是与他家人吃不来的。她小心翼翼地问梁珩:“如果你不习惯别人夹菜,那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梁珩说:“我很喜欢,继续。”
他这是在默许她的行为了。
明樱抿了抿唇笑起来,有了他这句话,她还真是放心大胆了起来,若觉得好吃的也顺道给他夹一筷子。
她吃饭的时候嘴里小幅度地咀嚼着,很斯文很可爱,梁珩看得有趣时手指会伸过来逗弄她的脸颊几下,像在逗弄一只正慵懒用餐的小猫咪一样。
这餐她吃得心满意足。明樱捧着杯子喝了一口茶水漱去口中的油腻,忽而感慨道:“如果能天天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式,该是每日都会好心情。”
梁珩看着她笑:“你好心情获得就这么简单?”
“你是没吃过我们的食堂。”明樱顿了下,找准了一个非常契合的词语,说:“真的很难吃。”
有些菜又咸又甜,食堂师傅们又酷爱弄些菜式发明,草莓炒肉,菠萝炖排骨等诸多见都没见过的菜式被端上餐盘里任学生挑选,对这些新式的菜品学生们都是有苦难言。
“我没读过舞大,其实不知道。”梁珩说。
但学生对食堂的饭菜应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感想。梁珩的大学是在国外读的,受限于小时候身体的原因,他虽是富家子弟,但大学前从未出过国,胃也是十足的中式胃。到大学后梁珩很长时间都难以适应国外的饮食习惯,后来他从学内搬了出来独居于校外,又雇佣了会做中式菜品的厨师,他的中式胃才得以安生。
所以明樱说学校的食堂饭菜难吃,他是可以感同身受的。
梁珩跟明樱说:“如果想天天吃到临阁的菜品还不简单。”
明樱:“怎么说?”
梁珩:“我把它转到你的名下。”
第四十一章
回程的时候临阁转接的手续已办好,速度快到明樱都有些没反应过来,她再一次体验到了这个男人的富有和慷慨。
他真的很舍得为女人花钱。
明樱仍记得刚才在包间内听到他要把临阁送给她时的震惊与无措。她那时跟他说:“我不是在跟你要什么。”
“我知道。”梁珩转了下腕间的手串,离了商业的环境,他早已把手表解了下来换上喜爱的菩提手串,这令他周身的气质偏向于柔和,像个不理世事脱离了世间低级趣味的得道高人,但刚才在梨园内发生的一切令人脸红心跳的事情让明樱时刻铭记着,这男人恶趣味起来让人毫无还手之力。
梁珩直视着明樱的眼睛,很认真地说:“是我要给你。”
他最会讲些他人爱听的话语,开解得人接受他的馈赠时毫无心里负担。
而他的眼神直视着你的时候,最是深情动人,仿佛要把人的魂都给勾去一样,明樱每每这种时候都会轻轻地转开眼,不敢沉溺于他的眼神之下。
明樱手指捏了捏衣袖,还是有些犹豫地说:“会不会...太过于贵重?”
她最开始和他在一起时只是想要他点钱,后来和他随着时间的相处,她的心态慢慢发生着变化,她竟然对他的赠予有些惴惴不安起来。
她怕他给得越多,他们的关系就结束得越快。
梁珩手肘压在桌面上,手心撑在下巴处,毫不在意地说:“不值钱的玩意儿,有什么贵重的?”
他说得风轻云淡,若她没亲自去过临阁,没见过他刚才托律师发过来的转接合同,她应是会信他话里的“不值钱的玩意儿”这句话的。这世间应也只有他能眼都不眨地把几千万的“玩意儿”随手赠人,就真的像在赠送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玩具一样。
富贵迷人眼,最是消人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