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带走馥娘,但是又不能让她叫。
于在发性情凶狠又自私,当然不会顾忌馥娘死活,上来就下的狠手。
他只是顺从自己心底的想法,想要带走属于他的“所有物”,这“所有物”是死是活,受伤与否,不在他关心的范围之内,他只要自己的目标可以达成就可以了。
第95章 第九十五餐饭
于在发人生的高大壮硕, 本身就很有力气的很,就算在牢里吃的不好,半饥半饱, 但也没有饿狠了他,至少麦麸豆饭是日日有的。
想昔年粮食短缺的时候,外头的穷苦百姓还不一定能吃上这么好的粮食呢。
只不过这几十年托梁相的福,他找回来的那些异邦粮食,不管是土豆、红薯还是玉米,产量都很不错,还改良了本地的稻种。
这几十年来, 除了天灾之外,百姓们已经很少受过饥荒了。
就算因为干旱、洪水这些,让百姓们颗粒无收,官府也能迅速从其他州府调来赈灾的粮食。
饥荒——对于本朝如今的百姓来说, 仿佛已经是很远的事情了。
穷人都不吃麦麸了,像于在发这种被爹娘捧在手心里的小少爷又怎么会吃过麦麸这样的食物?往常白面、白米他还嫌弃做的不够精细呢!
所以在牢里的这几个月时间, 对于他来说, 恐怕地狱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了。
一开始狱卒把这粗茶淡饭端上来的时候, 他还闹脾气,一把就把碗掀了, 狱卒可不惯着他,掀了碗那就没得吃呗!
粗瓷的碗咕噜噜滚在牢房的角落, 里头绊着麦麸的粗粮饭撒了一地。
他们也不会进去捡碗, 更不会进去收拾,不管是引来蚂蚁、蟑螂, 还是地上的碗没人收拾,发霉长毛了, 也和他们没有关系。
收不回碗,那你这房的犯人也不用吃饭了。
不是做牢饭的没有多余的碗,只不过要整治犯人而已。
都进了监牢了,还这种坏脾气,谁惯着你?
嗨!还真有人惯着他!
谁能想到有人坐牢还带着亲爹!
于添贵就被关在于在发的隔壁,像他们这种凶案的犯人,都是一个人一个牢房的。
不是待遇好,只不过怕他们发狠弄死同监的犯人,虽然都是定了要死的,但是还是让他们死在秋后的菜市口吧!
带着亲爹的于在发,就算打翻了自己的饭碗,也不怕没得吃,隔壁牢房的于添贵自己都进牢房了,还要哄着隔壁长得比他还大出好几圈的儿子吃饭,把他的饭分给于在发。
只不过于在发还不领情,他不能接受饭食上的落差。
从前在外面大鱼大肉,进了这牢房之后,吃的连粗茶淡饭都算不上!
对此,于添贵唯有叹息。
只恨自己做事还不够缜密,那刘氏女,他就该剁成碎块,一块块喂了狗,才能叫他儿子做下的罪行消失!
都已经关进牢里了,于添贵脑子里后悔的竟然不是从前没有教好儿子,让他做出这般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事情,而是后悔他后脚处理得不够好。
可以说于在发这天生恶人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有这么一个爹。
瞧着满面笑容的慈祥模样,内里的灵魂却堪比魔鬼。
于在发发了几天的狂,一开始也不愿意吃于添贵从自己的口粮里给他省下的饭,后来饿了七八天,是真的饿的两眼冒金星了,这才狼吞虎咽吃起来,把于添贵心疼的啊!当天自己的饭是一口没吃,全让给这个儿子了。
有东西进肚子,于在发腿也不酸了,手也不软了,要不来人探监的时候,他拧人脖子能拧得那么轻松吗?
还有甜点店那围墙,至少有两人高了,他墙上脚蹬了两下,就攀墙翻了过去,捂晕了馥娘之后,他还能扛着人翻过另一个围墙。
原本于在发是想要先把昏迷的馥娘扔过围墙,自己再翻过去的,这样他能省力一点。
但是他用他不怎么聪明的脑子思索了一下,要是把这女娘扔过去,她疼醒了跑了怎么办?还是他自己背着吧,这样肯定不会让她跑掉。
看来这恶人也不是不知道他人痛苦,只是他不在意罢了。
于在发扛沙袋一样捏着馥娘手脚,把馥娘当个围脖一般圈在脖子上。
吃了之前的教训,大约是怕馥娘醒来之后又踹他,抓他,于在发逃出甜点店之后,看到一户人家搭在柴火上的麻绳,直接抽了几根出来,把馥娘的手脚都捆得结结实实的。
他虽然吃得好,但在家里也不是不干活的,要不也只有痴肥,而不是现如今这么见状。
这捆人的手法和捆柴的手法一模一样,于在发力气大的很,麻绳一拉一抽,馥娘腕子上的肉都陷了进去,手上皮肤立即肉眼可见得红了起来。
偷麻绳、捆人的时间也没有耽误于在发赶路,他人高腿长,一个步伐跨出去,脚步就极快。
可能是从前做过的坏事不少,十分熟练得挑拣那僻静的巷子与小道赶路,他肩膀上负着个昏迷的人,竟然一路上也没有几个人发现。
偶尔几个路人一错眼,瞧着那么个影子,还得揉揉眼睛问同伴:“我刚好像看到一个人扛着一个小娘子过去了,不会是拍花子吧?”
他同伴没有见到于在发的身影,顺着同伴的目光瞧过去,只能见到隐在幽深中的小巷,如今已是黄昏,再过不了多少时间,太阳就要下山了。
“你花了眼吧!哪里有人?最近应该不会有拍花子,刘氏女的案子才出了,我们长安又成京都了,街上差役都多了几倍不止,这边还是未来皇城边上,官差更是多,哪有拍花子脑子不清楚,过来拐小孩?”
路人还想解释,他看到的不是小孩,是一个小娘子,但又觉得同伴说的有道理,他们长安都要成京都了,哪有拍花子不长眼,这时候来拐人,这附近的官差可多着呢!
特别是这边没走几步路就是落霞坊。
现在落霞坊可出了名了,所有人都知道那条街上的饭馆,卖得东西样样都好吃,又在未来皇城附近,皇城监工的官差还有徭役都会来落霞坊吃饭,打个牙祭。
当然官差有官差的吃法,徭役有徭役的吃法!
官差在小饭馆点炒菜,去拨霞供吃火锅,再点上一二只鸭子,叫店家送上二壶好酒,这神仙般的日子,从前在旧都城都没有那么逍遥过。
也不是旧都城没有好吃的,但是在落霞坊置办上这么一桌席面的钱,在旧都城才能买只鸭子。
也不是没有人问过馥娘,这都成京城了,你这饭菜价格不得调调?
馥娘笑笑:“还是那个城,还是那个菜,吃饭的人也是一样的,我变什么?”
她可不赚那个亏心钱。
众人都称赞落霞坊东家大义,要知道最近他们出去买根鸡毛都涨价了,也就落霞坊各处馆子价格都维持在原来水平,偶尔一两道菜涨价,那也是因为里头的原材料过季节了,不过落霞坊的东家也是本事,反季节的蔬菜都能弄来。
这全家福的东家更是厉害!别说反季节了,就连海外异族的东西他这铺子里都有。
就比如说那什么榴莲,听说是什么柔佛传过来的水果,味道冲得很,比大蒜味还大,偏偏吃着又挺香甜的,真的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路过全家福卖那榴莲的小摊子,喜欢的人那是眼睛一亮,比如说霍捕头,那讨厌的人,就恨不得拉出三里地的距离,就比如柳三郎。
官差小日子逍遥,可本应该是辛苦代名词的徭役,竟然日子也过得不错。
圣人建皇城,长安周边的百姓,各个村镇成年男丁中十抽一,都要过来给圣人建新家。
这并不算苛刻,十抽一,平均三两户人家才出一个人去做徭役,从前做过徭役的人家,这次还能免掉,要是家里只有一个成年男丁的,还能直接免掉徭役。
做徭役虽然没有工钱,但是包了一日两餐,土豆窝头做主食,偶尔还有一餐肉,虽然做的不怎么好吃,但他们在家里也是这样吃的,吃的量还没有做徭役时的多,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不过皇城那么大,一开始要先把旧屋子拆了,然后开始挖地基,运建材,别说十抽一的徭役,把长安周边州府的男丁全带过来都不够使的。
新皇是个不错的皇帝,为了百姓民生,只用十抽一的徭役,但是他张出了皇榜,一日一百文的工钱招人建皇城。
这工钱说高不高,说低不低,要是在码头扛包的话,运气好一日也能赚个四五百文,可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并且码头是僧多粥少,并且还有管事头子要抽成,建皇城这一日一百文的工钱钱虽然并不算顶多,却胜在稳定。
这皇城还不得建个几年的时间,只要农闲他们就过去打工,一日一百文,给圣人建好屋子,他们自个小家的屋子也出来了!
过来的人大多也都是徭役的家属,一人挣钱两个人花,大家伙兜里有钱了,还不得花点出去?
给圣人干活,虽然包饭,但那饭食也不甚美味,可谁让旁边就有个落霞坊?
几条街的路程在做活的人眼里都不算什么,下工之后,呼朋唤友,带上叔伯兄弟,几个人凑一桌,与官差不同,他们第二日还要继续做活,所以这酒是不会喝的。
就算小饭馆就有几文钱一斤的便宜散酒,那也得忍住了馋虫。
一桌人点几个荤菜,对,全要荤的,不要素的!
小饭馆的白米饭是免费的,一人要上一大碗,那颗颗分明的白米饭配上酱香味浓的荤菜,这饭吃的!
就两个字——痛快!
小饭馆的菜便宜,折合下来一个人也才只有十来文钱,要是省着点吃,平均两人吃一盘荤菜,可以叫打菜的婶子给米饭上浇点肉菜的汤汁,店里还有可以随便吃的小菜,这一个人下来才不过五文钱!
他们的日子也赛过神仙!
这人来人往的,落霞坊各个店铺馆子的门槛都被踏平了几分,来往又都是官差衙役多,甚至还能见到脱了官府出来吃饭的朝廷有品阶的官员,所以这两个路人才有这么一说。
哪有拍花子这么大胆,还敢在官差们的眼皮子底下犯事啊!
“还是瞧瞧吧?”
这路人也是心善,想到前段时间城里闹得沸沸扬扬的“野庙女尸案”,为了保险起见,他拉着同伴往里头瞧了瞧,若是真有那凶徒犯案,他们也好及时救下那无辜的女孩。
第96章 第九十六餐饭
二人携手小心往巷子深处走去。
那路人倒是没有眼花, 他看到了正是于在发扛着馥娘匆匆跑过的身影。
只不过二人在巷子口几句话这么耽搁的工夫,于在发早就加快脚步,隐在幽暗之处, 从巷子另一边跑了。
等二人进到幽深之处时,瞧见的自然是空空如也的巷子。
“嘿!我就说你眼花了吧!到时候去小饭馆点条鱼,两只鱼眼都让给你补补!”路人那朋友起初也是心里忐忑,跟着朋友进来,现下瞧见巷子里什么都没有,这才有心情同朋友打趣起来。
路人心下也是疑惑:难道真是我眼花了?
二人正掉头打算往出走,一个瘦高个的俊朗年轻人就和只燕儿似的飘落在了二人跟前。
可把两人吓得够呛, 这人从屋顶下来的?跳下来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怕不是青天白日……
啊不,现在是黄昏了,难道真是……
“兄台, 你……是人……是……”其中一人握住了友人臂膀,颤颤巍巍开口。
来人正是追踪于在发而来的柳三郎, 听到这人话语, 凉凉一眼扫过, 要说这眼神可比他平日生气看疤脸几个时候的表情要温和多了,这眼前二人就是俩普通人, 哪里经历过柳三郎这般脾性的人,当时就吓住了。
互相扶着才不至于当场就跪坐到地上。
柳三郎没回答二人这不着调的问话, 他薄唇微启:“有没有瞧见一个身高六尺一寸, 面白耳长的男人带着一个姑娘家从此处路过?往那个方向去了?”
他都说得那么详细了,那见着于在发半个侧影的路人瞬间就瞪大了双眼, 也顾不上眼前这个瘦高个的男人是人是鬼了!
他与同伴对视了一眼:果然不是我的错觉啊!
一瞬间脑子里的记忆仿佛都鲜活了起来,他转过身去, 模拟方才瞧见的方向,同柳三郎指路:“我刚瞧着他是往这边去了的,身上还扛着一个姑娘家,瞧着乖巧得很,一动就不动,不是……不是拍花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