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之间陷入了沉默。
相视许久之后,沈之珩终究是忍不住笑。
他将脑袋埋在了厌泽的胸前,笑得全身一颤一颤,闷闷的声音从厌泽的胸口处传来:“算了,这种事情就交给他们去处理吧。”
轿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顾家庄园占地面积极大,据说是从旧时代传承下来的建筑,虽然是经过了翻新,但仍旧能从建筑风格上看见别样的风情。
顾景明和顾森白早就等待多时,他们穿上了正装,像是两个尽职尽责的门童,守在了宴会厅的门口。
沈之珩一下车就见到他们脸上的紧张与忐忑,对着他们比了个安心的手势之后,厌泽也跟着下了车。
“欢迎,欢迎。”
顾景明的声音明显得结巴,叱咤商场的天泉掌权人此刻在厌泽面前,像是一个手足无措的孩童,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至于顾森白,他的脸色已然青得跟墙上的绿苔有的一拼,没有当场晕厥已然是万幸。
“只是一顿家常菜,”顾景明的双腿在西装裤内颤颤巍巍地发抖,锃亮的皮鞋踩在厚厚的波斯地毯上都带起了几道褶子,“希望,希望你们能吃得习惯。”
宴会厅是专门用来宴请宾客的场所,偌大的厅堂中央摆放着一条极长的餐桌,上面摆满了美味佳肴,银制烛台上摇曳的蜡烛更是为这些美食增添了一丝别样的风情。
沈之珩看着面前的山珍海味,不由得对“家常菜”三个字产生了怀疑。
“吃的完吗?不要浪费了。”
沈之珩找了个位置坐下,厌泽也极其听话地坐在了他的身旁,只是他的气场过于强大,就连摇曳烛火似乎都在畏惧他。
一角的蜡烛忽地熄灭。
刚刚入座的顾景明吓得立即站起身,脸上早就渗出了冷汗,心跳犹如擂鼓,讪笑道:“吃的完,肯定不会浪费,庄园里还有其他工人,他们也还没吃饭。”
沈之珩一路走来倒是没见到什么人,他丝毫不用怀疑是顾景明刻意遣散的。
顾森白除了在科研方面跟沈之珩有交流之外,一向沉默寡言,更不要说现在的沈之珩是一个大脑空空的草包。
他更是跟沈之珩没有什么话聊,不过私底下顾景明向沈之珩曾经透露过,顾森白似乎非常不情愿失去跟沈之珩较量的机会。
沈之珩只是耸耸肩,表示顾森白已然是个赢家,他自己是没有任何兴趣同他竞争什么。
不过即便是沉默如顾森白,在面对厌泽这般的存在,也是手抖得不成样子,他勉强地铺上了桌布之后,双手握住的刀叉都在不断地颤抖,敲击在瓷制的餐具上,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
厌泽轻轻地瞄了他一眼。
顾森白手上的刀具顿时滚落在地,悄无声息地落在地毯上。
他也不敢再低头去捡,只能傻愣愣地盯着空无一物的骨碟。
沈之珩低垂着脑袋,努力地憋住笑,双肩一直在艰难地抖动着,双手更是揪成了一团。
餐桌之下,厌泽的手轻轻地圈住了他的手背,偷偷地捏了捏,眼中闪过银色的微芒,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沈之珩则是轻轻地踹了他一脚。
他憋得辛苦,顾景明也瞧得分明,一眼就看出两人的小动作。
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重重地咳嗽了一声,说道:“小沈呀。”
“啊?”沈之珩满脸通红地抬起头,一脸不明所以。
顾景明强装淡定,脸上做出一副大家长的欣慰模样,说道:“见到你们感情这么好,我真的很高兴。”
听到他没话找话的开场白,沈之珩则是饶有兴趣地托着腮,说道:“谢谢,不过他好像还不认识你们,需要介绍一下吗?”
顾景明和顾森白的脸都青了,他们齐刷刷地看向厌泽,异口同声地说道:“不,不用了!”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我早有耳闻,你家,你家那位的鼎鼎大名,这次只是,只是欢迎一下,欢迎一下。”顾景明再也撑不住发软的双腿,缓缓地坐在了座椅上,抽出丝帕擦拭着鬓角落下的冷汗。
顾森白又恢复了盯着空无一物骨碟的状态,只是时不时偷偷地看一眼厌泽。
厌泽全程一言不发,他对人类的食物并没有什么兴趣,更何况他本身也尝不出食物的味道。
只是静静地看着一旁的沈之珩,每当他的伴侣品尝到心仪的食物时,那种悄然的雀跃仍旧是会印刻在他的心里。
似乎仅仅是看着他开心,厌泽的心情也随之感到愉悦。
顾景明瞧得真切,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虽说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在之前就有所察觉,但说实话,他还是对厌泽的身份产生担忧。
更让人发愁的是,如果厌泽真的是利用手段强迫沈之珩,那,那自己也无能为力啊!
不过目前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完全是亮瞎他人的狗眼,根本不顾及在场被迫吃狗粮的可怜的无辜的哥哥们!
顾景明毫无形象地握住一根火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看着沈之珩和厌泽二人旁若无人的你侬我侬,只觉得嘴里香喷喷的鸡肉都不香了!
还很酸!
一顿普通的家宴终于在这种诡异又欢乐的气氛中结束了。
顾景明和顾森白还非常友善地将沈之珩和厌泽送到了宴会厅的门口,不过两人都很默契的没有提及诸如“下次来玩”这类的场面话。
再次坐上司机老许的车之后,沈之珩就产生了浓浓的睡意,或许是白日逛街的功劳,亦或是今天晚上的气氛出奇地融洽,他懒洋洋地躺在柔软的椅背上,身下轿车平稳的运行更是让他昏昏欲睡。
“很累吗?”厌泽看出他的挣扎,不由得用手轻轻地捂住了他的双眼,说道,“累了就睡吧。”
沈之珩靠在了厌泽的肩膀上,纤长的睫毛不断地扫过微凉的掌心,嘟嘟囔囔地说道:“还好,不累,就是挺高兴的。”
“嗯?高兴?”
沈之珩已然闭上了双眼,声音越来越微弱,几乎到了不可听闻的地步:“嗯,一切都很好,他们好像也很喜欢你……”
厌泽松开了手掌,见到他宁静安稳的睡颜,心里也感到了一阵久违的宁静,直到一阵不和谐的铃声传来。
是脚下的那盒粉色袋子中传出的声音。
厌泽没有任何动作,手中银光一闪,那手机就已经传送到了他的掌心。
铃声仍在不知死活地跳跃着,沈之珩的眉心轻轻地皱起,似乎快要被这不合时宜的铃声惊醒。
厌泽有一万种方法破坏手中这部弱小的机器,但这是沈之珩送给自己的礼物,是千万不能破坏的。
他随手按下了密码,手机铃声戛然而止,解锁的页面也随之跳出。
厌泽挑起了眉毛,才发觉自己是拿错了手机。
或者说,是沈之珩没有注意,将自己的手机跟他的手机记错了位置,不小心将自己的手机丢进了粉色的盒子之中。
深知社交原则的厌泽明白,没有经过他人的允许就翻查手机是不合适的行为。
但手机上探出的搜索记录,不得不引起他的注意。
#狗狗的社会化训练过程#
#家里的狗狗第一次出远门,如何不应激?#
#应激了怎么办?狗狗会不会不理我?#
第205章 if番外·魔王娶亲1
天泉村是一个坐落于深山之中的不知名小村落,这里人迹罕至,千百年来与世隔绝。
所有的村民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宁静的村庄之中,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融洽,十里八乡经常是你来我往,互帮互助。
然而在这般其乐融融的氛围之中,总有一个突兀的异类。
“嘿,你看那个小煞星,又来卖草药了。”
“嘘,小声点,小心给那个小煞星听到,到时候老天爷也要你倒霉!”
“对对对,我们走。”
村民的话一字不落地落在了厌泽耳中,他早就对村民间的闲言碎语充耳不闻,只是机械性地放下自己的背篓,铺上一块洗得白发的蓝布,从背篓里取出自己辛辛苦苦采摘的草药。
天泉村的坐落于群山峻岭之间,云雾缭绕处总会生长一些奇珍异草,这些草药十分珍贵,但生长的地方崎岖难行,只有把命系在裤腰带上的采药人才敢去采摘。
厌泽是村庄里唯一的孤儿,根据捡到他的老药农所说,他是在很小的时候被溪水冲到了岸边,因为一头诡异的银发,村民们只以为是山野中的精怪所化,无人敢上前救助,最后是被采药归来的老药农瞧见,才勉强捡回一条性命。
可惜,好人不长命,老药农在厌泽十岁的时候因为不慎失足,落入了悬崖之中,尸骨无存。
从此,厌泽天煞孤星,命硬克亲的流言便传遍了村子,再也没有人敢收留他,村中的同龄人也嫌弃他怪异的头发,根本不与他来往。
厌泽形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一直都是深居简出,偶尔外出去山中寻找老药农的尸体,顺便采摘点草药维持生计。
他面无表情地坐在摊位前,也不开口吆喝,银色的睫毛盖住了他灰色的眼眸,嘴角倔强地抿成一条直线。
周围的摊贩都嫌他晦气,纷纷地收拾着摊位远去。
厌泽早就司空见惯,只是将两株纠结在一处的撷珠草分开,默默地重新放在了蓝布上。
直到几近黄昏,他的摊位都无人问津,厌泽挺直的腰背都隐隐发酸,这些草药他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采摘,为了保持药效,稍作处理后就前来贩卖。
厌泽微不可闻地轻轻叹气。
村民的议论他毫不在意,就是可惜了采摘来的草药。
“嘿,小子,你又在摆摊啊。”
一声不太礼貌的声音在厌泽的头顶响起。
他轻轻抬起头,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这个是叫刘锦,他常年经商,是天泉村中难得见过市面的村民,也是为数不多愿意跟厌泽说上几句话的人。
刘锦平日里笑眯眯的面容有着少见的愁绪。
他看着厌泽采摘的草药,说道:“这些可都是上好的药材,怎么卖?”
“十两银子,”厌泽许久没有说话的嗓音带着一丝暗哑,却也十分悦耳动听,“过了药效,八两。”
话语颠三倒四,若不是刘锦偶尔来照顾他的生意,恐怕也不了解他的意思。
刘锦解下腰间的钱袋子,想要摸出几两碎银,可他往日里沉甸甸的钱袋子,今日也不知道为何原因,竟然是空荡荡的,只有几个零星的铜板掉在了洗得白发的蓝布上。
厌泽看着那几个可怜的铜板,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哎,小兄弟,我可不是在戏耍你,只是我家里的老母亲,最近得了一种怪病,”刘锦挠了挠脑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找了许多医生都不管用,我半辈子赚来的钱都搭进去了,还是不见好转。”
“你也不容易,本来想照顾一下你的生意,奈何实在是!”他又重重地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算了,算了,我再想想办法吧。”
刘锦正欲转身就走,却听到厌泽罕见地喊住了他。
“等一下。”